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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heron:
利益关系. .. . ...
ExtJS发布2.1版本,但是更改了License,希望大家就此展开讨论 -
longdandan:
2.0也是费要付费的,请看license.txt
ExtJS发布2.1版本,但是更改了License,希望大家就此展开讨论 -
certainheart:
JACK忽悠别人用他的东西是不对的,如果一开始就是GPL,可能 ...
ExtJS发布2.1版本,但是更改了License,希望大家就此展开讨论 -
asd100:
我不明白为什么不继续用2.0.0呢?那个版可是没问题的.
ExtJS发布2.1版本,但是更改了License,希望大家就此展开讨论 -
wangxin0072000:
以前就听说了,今天才关注,还是不太了解一个项目如何可以有两个开 ...
ExtJS发布2.1版本,但是更改了License,希望大家就此展开讨论
ExtJS今天发布了2.1版本,同时也修改了授权,http://extjs.com/company/dual.php,即由原来的LGPL改成现在的GPL协议和商业许可协议,价格在这里http://extjs.com/store/extjs/。
虽然目前大家使用ExtJS开发不成问题,但是我想没几个人吃饱了撑的去用ExtJS去做免费的开源项目吧,还有如果用于商业和牟利就必须按客户购买License,否则ExtJS有权力告你,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确,大家讨论。
我也不希望辛苦弄了半天,只为自己软件产品一个界面改善弄的必须开源,并且给客户安装还必须去购买License,否则有可能惹上官司。
所以说,总是可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度人。
Ext协议为什么会这样演变下来,Jack自己解释过了。
jack的解释正好印证了这个恶意的猜测.
这个解释的自相矛盾之处就是不允许那些以符合LGPL前提来使用ext的那些人以LGPL的方式来贡献自己的代码.
即便出了GPL的2.1,仍然不允许2.0.2以LGPL方式的fork,说白了就是希望用原作者的权利来约束竞争,不仅仅是来自商业世界的,而且也约束来自开源/自由世界的.
这些话都是jack原话的直接推论,不需要揣测,只需要基本的工科背景的逻辑推理.
正是因为使用带限制的LGPL存在问题,所以最终选择了GPL(并要带例外)。
当然,你要总认为Jack存在人品问题那也没法子。
jack以这种方式使用LGPL,把ext往自由软件的大旗下靠,本来就是人品问题. 这个不需要讨论了巴.
按照旧的许可的原意,这是一个不能够重新分发的伪LGPL(当然,这个原意能不能实现是另外一回事,毕竟带条件的LGPL直接和LGPL条款相抵触,其限制条款被LGPL所豁免). 既然这样,何苦冒用LGPL的名字? 从jack的言论而言,2.0.2之前的版本本质上,就是一款源代码公开的,仅用于非商业目的并copyright的共享软件,和自由无关,不符合定义中最重要的第3款.
当时顶着LGPL的名字就是做秀而已,只不过不通过这次风波,jack也没有机会或者不愿意把老的那个许可的原意给阐发清楚.现在面对2.0.2有可能被按LGPL fork的危机,则是图穷匕见而已,不停的对试图fork的人释放FUD.
所以说,总是可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度人。
Ext协议为什么会这样演变下来,Jack自己解释过了。
正是因为使用带限制的LGPL存在问题,所以最终选择了GPL(并要带例外)。
当然,你要总认为Jack存在人品问题那也没法子。
还有,Apache固然是成功,但是也只是成功模式之一,而且Apache也不是没有争议。
无论如何,至少偶们应该承认作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看了这个和后面的评论,发现使用gpl的js库,一不小心的话,貌似有潜在的法律风险
@krancour: You’re right at copyright licenses only apply on distribution (the making of copies). In this case, there are two steps of distribution. The first is when you obtain a copy from Ext, where you cannot obtain a legal copy unless you agree to one of the two license schemes. The second is when you copy it further on, where you must obey the chosen license. Under a pure GPL license, you don’t have to provide the source to your apps if you don’t distribute them. However, the question is whether including Ext in a self-hosted web app is distribution. As Ext is a client-side library, the client must obtain a copy of it, so in court it might be argued that distribution implicitly takes place merely by using the web application.
I am not a lawyer however.
Comment by Joeri — April 29, 2008
貌似如果不把使用该js库的页面给gpl掉,就会触犯gpl? 因为客户端的浏览就会实质上导致分发。不解中........
charon一直在拿Ext和spring等团队对比,这里面隐含了一个期望:spring团队将做为一项公益事业永远为大家服务,在开发者的潜意识里好像spring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任何团队都不是圣人,我想任何团队的理想都不会是"为了软件业的发展添砖加瓦"。至少,你要给一个为大家服务的理由。
你显然误解了我的意思。
1. 从ext这个事件来说,简直可以做成对开源项目的fud中u的教科书,即未来不确定。开发者用足够的主观能动性来增强了这个u。而且,开发团队主观上禁止对2.0.2的fork,不论从哪个层面来说都直接违背了开源和自由的本意。
2.从spring的角度来说,它的团队始终不仅仅是为了做一个公益事业。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个商业模式,只不过遵循的是apache相类似的模式。通过培训、咨询、方案实施等增值服务来运作。而且,运作得也相当成功。另spring团队在它的新的SpringSource Application Platform项目中就使用了GPLv3。
就商业用户对开源社区的贡献而言,brian behlendorf(apache组织的联合创始人,apache httpd的主要开发者)说过一段很精辟的话:
.....在apache(这里是指httpd)的历史上曾有这样的情况,有些公司已围绕它开发出许多技术,我们希望看到这些技术被返回到该项目中。但假如我们(最初就)把许可证设定为强制将这类强化技术返回到该项目,则这样的强化代码可能永远都不会出现.......
而且,事实上apache组织也受到了各类商业组织的大量代码捐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建立起了一个良性的循环。
好
就算是到4.0版真变成商业闭源软件了
之前3.0所有的代码还是走GPL协议的
他只要在4.0中引用一行老代码
他的4.0版软件自动GPL
对于原作者而言没这个约束。
按GPL许可发布的代码的原作者可以在闭源项目中豁免GPL约束重发布代码么?
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明白你说的意思 不过Ext从一开始就没有承诺过GPL协议的问题 所以作为商业用户 从一开始选择Ext 就意味着已经接受了Ext的后续版本切换协议甚至突然停止开源。
换句话说 我觉得做为商业用户 因为开始没有尽任何的义务 也就没有权利约束别人
Right。真正遵循商业游戏规则的,正是如此。任何公司在评估开源的时候,其实都需要考虑到这个风险。
兄弟,千万别玩左右互博啊。你们俩的想法合起来貌似是商业软件就没这风险,而这实质上就是标准的针对开源软件的FUD。
这个FUD忽略的最重要的一点是,风险并不是来自于软件所采用的开源或者闭源license,而来自于这个软件的开发者/组织。发布闭源许可的组织照样可以切换协议或者关门大吉。
评估开源软件的主要风险是知识产权风险,别的就没啥区别。
见上面一篇我的澄清。我觉得大家要留神,不要把因为对开源的热情,就不仔细看别人的话,随便找靶子打。csf178和我从来都没有说过,商业软件就没风险。前面的“潜台词”还有您的这个“貌似”都是没有来由的。我姑且认为两位都是善意的误解罢。
本质是这样的 假如Ext团队愿意跟每个商业用户签订协议:Ext的后续版本将永远对你们免费 并且保证一直提供升级服务 一旦这个服务终止 Ext团队愿意对你们的损失承担责任
那么一旦Ext团队切换协议 我们可以从道义上谴责他们 商业用户也可以追究Ext的责任 但是这样的协议可能在你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得到么?
问题是,我们凭空把Ext团队设想成了一个公益组织 要求他们一直对Ext升级并且永远免费 在此基础上斥责他们切换协议是不合情理的。
charon一直在拿Ext和spring等团队对比,这里面隐含了一个期望:spring团队将做为一项公益事业永远为大家服务,在开发者的潜意识里好像spring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任何团队都不是圣人,我想任何团队的理想都不会是"为了软件业的发展添砖加瓦"。至少,你要给一个为大家服务的理由。
的确是这样 你可以说 切换协议后的Ext我不用了 但是你不能说Ext团队背信
BTW,这里先打个预防针。偶所说的自由乃指接近GNU立场即强调copyleft的自由。诸位如要辩论何者才是更“自由”的自由,咱另开帖子讨论。
我不反对你站在商业用户的立场上对Ext团队的评价。
我反对的是:
1. 否认自己是站在商业用户立场上。
2. 说Ext是“背信”。
3. 夸大修改license的问题,将利益问题上升到道德问题,甚至什么GCD、犹太人、天主教徒都出来了,好像Ext十恶不赦是全人类公敌一般。
hax老大这就有点儿太较真了,其实网上人们说话都很随意,可能没有考虑那么全面。
其一,商业用户这个界定就很模糊,只要是用了ext赚钱的人就都是商业用户呢。为ext提供免费扩展的人就不是商业用户吗?实际上大多数都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既赚钱,也免费为社区服务。这种情况既是商业用户,也是自由用户。就不好说否认什么了吧?
人们都是复杂的,到底是商业多,还是自由多,真的很难讲。
其二。说ext“背信”,可能是言辞稍过了点儿,不过网上人们说话都不会考虑太多,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在词语本意上较真,也有点儿过了。
其三,GCD,犹太人估计真的只是一个比喻,没上升到人民公敌那么高的水平,估计真的只是比喻一下自己的想法,也没有上升到道德问题上。可能这个比喻真是不太恰当吗?
不过,这次ext修改协议让我看到了很有趣的一件事情,以前在ext论坛里用汉语问问题,回复“顶”,“中国人都过来”的这些人都消失了。倒是楼主在论坛里很详细的用英文和老外们交流协议的问题。
而且回帖的老外也有很多情绪激动的,不过就算情绪激动,也没有上升到道德问题上,而是坚持在法律上跟jack抠字眼,因为jack说2.0.2是不可fork的,有人就立刻说lgpl是可fork的,你不能使用了lgpl又自己添加限制条款,估计就是讨论fork的这些人创造出了sf上的open-ext。
而且玩ext的人也不是都屈服在jack之下,ext-gwt的作者就声称只用ext-2.0.2,结果jack跟my-gwt联合做了一个自己的gwt-ext,然后还嘲讽ext-gwt的作者,说他没办法支持ff3和ie8。
嘿,其实是因为前面的同学义正言辞,偶才来较真一下。
不过ext的八卦我还是很爱听的,最好你能进一步介绍介绍各个阵营里当事双方的说法,呵呵。
PS:csf178和hax的确没说过商业软件就没风险,可是根据词语粗略统计一下,说“开源有风险”的内容,明显多于“商业软件有风险”的内容。所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是在“夸大开源的风险”,而对“商业软件的风险只字未提”。不过这也是我个人的感觉,请不同意见用力批我。
这个么,问题要一个一个讨论。如果有人跳出来说用开源软件就是比商业软件风险更大,偶说不定批得比你更猛。。。
我不反对你站在商业用户的立场上对Ext团队的评价。
我反对的是:
1. 否认自己是站在商业用户立场上。
2. 说Ext是“背信”。
3. 夸大修改license的问题,将利益问题上升到道德问题,甚至什么GCD、犹太人、天主教徒都出来了,好像Ext十恶不赦是全人类公敌一般。
hax老大这就有点儿太较真了,其实网上人们说话都很随意,可能没有考虑那么全面。
其一,商业用户这个界定就很模糊,只要是用了ext赚钱的人就都是商业用户呢。为ext提供免费扩展的人就不是商业用户吗?实际上大多数都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既赚钱,也免费为社区服务。这种情况既是商业用户,也是自由用户。就不好说否认什么了吧?
人们都是复杂的,到底是商业多,还是自由多,真的很难讲。
其二。说ext“背信”,可能是言辞稍过了点儿,不过网上人们说话都不会考虑太多,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在词语本意上较真,也有点儿过了。
其三,GCD,犹太人估计真的只是一个比喻,没上升到人民公敌那么高的水平,估计真的只是比喻一下自己的想法,也没有上升到道德问题上。可能这个比喻真是不太恰当吗?
不过,这次ext修改协议让我看到了很有趣的一件事情,以前在ext论坛里用汉语问问题,回复“顶”,“中国人都过来”的这些人都消失了。倒是楼主在论坛里很详细的用英文和老外们交流协议的问题。
而且回帖的老外也有很多情绪激动的,不过就算情绪激动,也没有上升到道德问题上,而是坚持在法律上跟jack抠字眼,因为jack说2.0.2是不可fork的,有人就立刻说lgpl是可fork的,你不能使用了lgpl又自己添加限制条款,估计就是讨论fork的这些人创造出了sf上的open-ext。
而且玩ext的人也不是都屈服在jack之下,ext-gwt的作者就声称只用ext-2.0.2,结果jack跟my-gwt联合做了一个自己的gwt-ext,然后还嘲讽ext-gwt的作者,说他没办法支持ff3和ie8。
我不反对你站在商业用户的立场上对Ext团队的评价。
我反对的是:
1. 否认自己是站在商业用户立场上。
2. 说Ext是“背信”。
3. 夸大修改license的问题,将利益问题上升到道德问题,甚至什么GCD、犹太人、天主教徒都出来了,好像Ext十恶不赦是全人类公敌一般。
明白你说的意思 不过Ext从一开始就没有承诺过GPL协议的问题 所以作为商业用户 从一开始选择Ext 就意味着已经接受了Ext的后续版本切换协议甚至突然停止开源。
换句话说 我觉得做为商业用户 因为开始没有尽任何的义务 也就没有权利约束别人
Right。真正遵循商业游戏规则的,正是如此。任何公司在评估开源的时候,其实都需要考虑到这个风险。
兄弟,千万别玩左右互博啊。你们俩的想法合起来貌似是商业软件就没这风险,而这实质上就是标准的针对开源软件的FUD。
这个FUD忽略的最重要的一点是,风险并不是来自于软件所采用的开源或者闭源license,而来自于这个软件的开发者/组织。发布闭源许可的组织照样可以切换协议或者关门大吉。
评估开源软件的主要风险是知识产权风险,别的就没啥区别。
见上面一篇我的澄清。我觉得大家要留神,不要把因为对开源的热情,就不仔细看别人的话,随便找靶子打。csf178和我从来都没有说过,商业软件就没风险。前面的“潜台词”还有您的这个“貌似”都是没有来由的。我姑且认为两位都是善意的误解罢。
你说的很多是有道理的,我很赞同。但是同志,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的原话是“考虑风险”。我从来没有说过采用开源的风险就一定大于采用商业的风险。我的意思只是:站在商业立场,任何公司都要评估风险,开源并不等于免费午餐,并不等于毫无风险。
实际上,正是由于某些人潜意识里认为开源应该如何应该如何,所以才会出现面对人家的正常修改license的正常权利情况恼羞成怒。
我从没有说,Ext或者任何开源组织修改license我们就不能批评,但是至少,批评人家“背信”完全是站不住脚的,这个立场即使从商业立场看也是错误的,因为你对游戏规则做了倾向于你自己利益的歪曲理解。
虽然目前大家使用ExtJS开发不成问题,但是我想没几个人吃饱了撑的去用ExtJS去做免费的开源项目吧,还有如果用于商业和牟利就必须按客户购买License,否则ExtJS有权力告你,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确,大家讨论。
我也不希望辛苦弄了半天,只为自己软件产品一个界面改善弄的必须开源,并且给客户安装还必须去购买License,否则有可能惹上官司。
评论
130 楼
charon
2008-05-05
hax 写道
charon 写道
说白了,和开源和自由都没有关系。只是假借LGPL的名义而已。
所以说,总是可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度人。
Ext协议为什么会这样演变下来,Jack自己解释过了。
jack的解释正好印证了这个恶意的猜测.
这个解释的自相矛盾之处就是不允许那些以符合LGPL前提来使用ext的那些人以LGPL的方式来贡献自己的代码.
即便出了GPL的2.1,仍然不允许2.0.2以LGPL方式的fork,说白了就是希望用原作者的权利来约束竞争,不仅仅是来自商业世界的,而且也约束来自开源/自由世界的.
这些话都是jack原话的直接推论,不需要揣测,只需要基本的工科背景的逻辑推理.
引用
正是因为使用带限制的LGPL存在问题,所以最终选择了GPL(并要带例外)。
当然,你要总认为Jack存在人品问题那也没法子。
jack以这种方式使用LGPL,把ext往自由软件的大旗下靠,本来就是人品问题. 这个不需要讨论了巴.
按照旧的许可的原意,这是一个不能够重新分发的伪LGPL(当然,这个原意能不能实现是另外一回事,毕竟带条件的LGPL直接和LGPL条款相抵触,其限制条款被LGPL所豁免). 既然这样,何苦冒用LGPL的名字? 从jack的言论而言,2.0.2之前的版本本质上,就是一款源代码公开的,仅用于非商业目的并copyright的共享软件,和自由无关,不符合定义中最重要的第3款.
当时顶着LGPL的名字就是做秀而已,只不过不通过这次风波,jack也没有机会或者不愿意把老的那个许可的原意给阐发清楚.现在面对2.0.2有可能被按LGPL fork的危机,则是图穷匕见而已,不停的对试图fork的人释放FUD.
129 楼
hax
2008-05-05
charon 写道
说白了,和开源和自由都没有关系。只是假借LGPL的名义而已。
所以说,总是可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度人。
Ext协议为什么会这样演变下来,Jack自己解释过了。
正是因为使用带限制的LGPL存在问题,所以最终选择了GPL(并要带例外)。
当然,你要总认为Jack存在人品问题那也没法子。
还有,Apache固然是成功,但是也只是成功模式之一,而且Apache也不是没有争议。
无论如何,至少偶们应该承认作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128 楼
charon
2008-05-05
hax和csf178两位同学好好读一读这个吧
http://mjg59.livejournal.com/84586.html
是jack和Matthew Garrett的单挑。
基本上说明ext2.1之前的license不是LGPL了,而且和LGPL有矛盾。总的来说就是禁止了对extjs本身进行修改后的分发。
按照jack的说法,不论对方是不是出于开源的立场,即便符合license中的LGPL的前提,但是一旦涉及分发(即便是采用LGPL),则立即触犯了前提。
说白了,和开源和自由都没有关系。只是假借LGPL的名义而已。
http://mjg59.livejournal.com/84586.html
是jack和Matthew Garrett的单挑。
基本上说明ext2.1之前的license不是LGPL了,而且和LGPL有矛盾。总的来说就是禁止了对extjs本身进行修改后的分发。
按照jack的说法,不论对方是不是出于开源的立场,即便符合license中的LGPL的前提,但是一旦涉及分发(即便是采用LGPL),则立即触犯了前提。
说白了,和开源和自由都没有关系。只是假借LGPL的名义而已。
127 楼
charon
2008-05-04
xyz20003 写道
看了这个和后面的评论,发现使用gpl的js库,一不小心的话,貌似有潜在的法律风险
引用
@krancour: You’re right at copyright licenses only apply on distribution (the making of copies). In this case, there are two steps of distribution. The first is when you obtain a copy from Ext, where you cannot obtain a legal copy unless you agree to one of the two license schemes. The second is when you copy it further on, where you must obey the chosen license. Under a pure GPL license, you don’t have to provide the source to your apps if you don’t distribute them. However, the question is whether including Ext in a self-hosted web app is distribution. As Ext is a client-side library, the client must obtain a copy of it, so in court it might be argued that distribution implicitly takes place merely by using the web application.
I am not a lawyer however.
Comment by Joeri — April 29, 2008
貌似如果不把使用该js库的页面给gpl掉,就会触犯gpl? 因为客户端的浏览就会实质上导致分发。不解中........
126 楼
charon
2008-05-04
csf178 写道
charon一直在拿Ext和spring等团队对比,这里面隐含了一个期望:spring团队将做为一项公益事业永远为大家服务,在开发者的潜意识里好像spring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任何团队都不是圣人,我想任何团队的理想都不会是"为了软件业的发展添砖加瓦"。至少,你要给一个为大家服务的理由。
你显然误解了我的意思。
1. 从ext这个事件来说,简直可以做成对开源项目的fud中u的教科书,即未来不确定。开发者用足够的主观能动性来增强了这个u。而且,开发团队主观上禁止对2.0.2的fork,不论从哪个层面来说都直接违背了开源和自由的本意。
2.从spring的角度来说,它的团队始终不仅仅是为了做一个公益事业。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个商业模式,只不过遵循的是apache相类似的模式。通过培训、咨询、方案实施等增值服务来运作。而且,运作得也相当成功。另spring团队在它的新的SpringSource Application Platform项目中就使用了GPLv3。
就商业用户对开源社区的贡献而言,brian behlendorf(apache组织的联合创始人,apache httpd的主要开发者)说过一段很精辟的话:
引用
.....在apache(这里是指httpd)的历史上曾有这样的情况,有些公司已围绕它开发出许多技术,我们希望看到这些技术被返回到该项目中。但假如我们(最初就)把许可证设定为强制将这类强化技术返回到该项目,则这样的强化代码可能永远都不会出现.......
而且,事实上apache组织也受到了各类商业组织的大量代码捐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建立起了一个良性的循环。
125 楼
csf178
2008-05-04
xyz20003 写道
好,本着把八卦进行到底的精神,我也去搜罗一下,这些资料基本来自extjs.com官方论坛,jack的博客和Ajaxian.com。
首先介绍extjs.com论坛上的第一大贴:
License Change?
今天过去一看,已经65页了,主贴的发布时间是04-21-2008, 09:59 AM,这个好像是ext-2.1刚跑出来,就有人发现不对了。然后就可以慢慢的堆积意见,第四楼就是俺们的楼主大人“erictang”,呵呵。
前23页我跟着看了看,基本是反对的少,赞成的多,就是反对的也都是表示对此事非常遗憾的。后续有一些对gplv3如何运作的疑问,比如使用了ext-2.1,gpl要限制到具体那一部分代码啊。jack的解释是如果使用了json或xml传递数据,那么后台不会受到gpl的限制,如果你后台直接生成了ext代码,那对不起,你必须公开后台的代码了。
总体来说,这个帖子还是比较平和的。有反对意见的人,基本最后都会加上一句“ext is a great work”之类。jack的态度表现的就很强硬,比如明确表示不会对ext-2.0.2以前的版本支持,也不会fork。
这个帖子里指出了以gpl协议超级好玩的一个问题:
Licensing for User Extensions -- Nothing new to worry about after all
简单来说就是,因为ext是用gpl发布的,所以跟它有关插件都必须是gpl的,所以用户发布到extjs.com论坛上的第三方扩展就都是gpl的了,结果就是,ext团队和购买了ext企业授权的商业用户都没办法使用extjs.com网上的第三方扩展了。这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这个问题,jack又跑去研究怎么对扩展进行单独授权,让扩展可以自己选择协议了。目前还是草稿阶段。
翻了半天,终于找到火药桶了。
Will there be bugfix releases to 2.0.2 branch (old license)?
这里有人问,哪里可以为2.0.2提供bugfix补丁,结果jack直接出来说,ext-2.0.2不是lgpl的,你们是不能做branch的,结果有人就开始在这里跟jack抠lgpl的字眼,说你这个lgpl明明支持fork啊,你不能一边说lgpl一边不让fork啊。怀疑是不是这里的人搞的open-ext。
还有一篇关于fork帖子,那里的言辞更激烈些,似乎说着就要自己搞网站做ext-2.0.2的分支了,可惜现在找不到了,不知道是不是被封杀了呢?
其实这毕竟是ext自己的论坛,言辞都平缓的很,后来在Ajaxian.com看到jack打算为扩展附加协议的时候,才知道有人对jack进行人身攻击,那些攻击的连接到被jack放在自己的blog中,并予以一个一个的回复反击。主要内容就是:“你们这些家伙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就指责我借机开源赚钱,其实我是希望开源发展的,是太多人用了我们的东西还不回应,才引发了我的反击。”可感觉blog里就是和gwt-ext的作者进行唇枪舌剑,gwt-ext作者说jack想拉他入伙ext,说gwt-ext对ext做了很大的贡献,jack立刻反击说我的ext离开你的gwt-ext照样能活,你的gwt-ext能离开我的ext吗?再说了,你那些所谓的用户才几个人,而且你那些用户其实都是我的用户,都使用ext的,跟你的gwt-ext根本没关系。
详细的还是看jack的blog吧。Ext JS License change and personal attacks
这里有一个地方不得不提啊。Ajaxian.com这个站我怎么都感觉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t换协议
Ext JS and the fun with Open Source licenses
open-ext出现
OpenEXT: The fork
ext为特殊情况修改协议
Ext JS responds with Open Source FLOSS Exceptions
都在这里被抢先报道了,和ext官方论坛不同的是,这里的回复对ext修改协议毁誉参半,有的人直接出来说ext这样换协议是不好的。
不过最有意思的还是jack对open-ext的回复,他说“ajaxian.com就好像js界的cnn一样,如果cnn报道说白宫着火了,那么就一定是真的了。”
唉,时间过去太久,好多东西不好找了,偶英语也太烂,暂时就这些吧。不知道够不够八卦。
首先介绍extjs.com论坛上的第一大贴:
License Change?
今天过去一看,已经65页了,主贴的发布时间是04-21-2008, 09:59 AM,这个好像是ext-2.1刚跑出来,就有人发现不对了。然后就可以慢慢的堆积意见,第四楼就是俺们的楼主大人“erictang”,呵呵。
前23页我跟着看了看,基本是反对的少,赞成的多,就是反对的也都是表示对此事非常遗憾的。后续有一些对gplv3如何运作的疑问,比如使用了ext-2.1,gpl要限制到具体那一部分代码啊。jack的解释是如果使用了json或xml传递数据,那么后台不会受到gpl的限制,如果你后台直接生成了ext代码,那对不起,你必须公开后台的代码了。
总体来说,这个帖子还是比较平和的。有反对意见的人,基本最后都会加上一句“ext is a great work”之类。jack的态度表现的就很强硬,比如明确表示不会对ext-2.0.2以前的版本支持,也不会fork。
这个帖子里指出了以gpl协议超级好玩的一个问题:
Licensing for User Extensions -- Nothing new to worry about after all
简单来说就是,因为ext是用gpl发布的,所以跟它有关插件都必须是gpl的,所以用户发布到extjs.com论坛上的第三方扩展就都是gpl的了,结果就是,ext团队和购买了ext企业授权的商业用户都没办法使用extjs.com网上的第三方扩展了。这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这个问题,jack又跑去研究怎么对扩展进行单独授权,让扩展可以自己选择协议了。目前还是草稿阶段。
翻了半天,终于找到火药桶了。
Will there be bugfix releases to 2.0.2 branch (old license)?
这里有人问,哪里可以为2.0.2提供bugfix补丁,结果jack直接出来说,ext-2.0.2不是lgpl的,你们是不能做branch的,结果有人就开始在这里跟jack抠lgpl的字眼,说你这个lgpl明明支持fork啊,你不能一边说lgpl一边不让fork啊。怀疑是不是这里的人搞的open-ext。
还有一篇关于fork帖子,那里的言辞更激烈些,似乎说着就要自己搞网站做ext-2.0.2的分支了,可惜现在找不到了,不知道是不是被封杀了呢?
其实这毕竟是ext自己的论坛,言辞都平缓的很,后来在Ajaxian.com看到jack打算为扩展附加协议的时候,才知道有人对jack进行人身攻击,那些攻击的连接到被jack放在自己的blog中,并予以一个一个的回复反击。主要内容就是:“你们这些家伙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就指责我借机开源赚钱,其实我是希望开源发展的,是太多人用了我们的东西还不回应,才引发了我的反击。”可感觉blog里就是和gwt-ext的作者进行唇枪舌剑,gwt-ext作者说jack想拉他入伙ext,说gwt-ext对ext做了很大的贡献,jack立刻反击说我的ext离开你的gwt-ext照样能活,你的gwt-ext能离开我的ext吗?再说了,你那些所谓的用户才几个人,而且你那些用户其实都是我的用户,都使用ext的,跟你的gwt-ext根本没关系。
详细的还是看jack的blog吧。Ext JS License change and personal attacks
这里有一个地方不得不提啊。Ajaxian.com这个站我怎么都感觉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t换协议
Ext JS and the fun with Open Source licenses
open-ext出现
OpenEXT: The fork
ext为特殊情况修改协议
Ext JS responds with Open Source FLOSS Exceptions
都在这里被抢先报道了,和ext官方论坛不同的是,这里的回复对ext修改协议毁誉参半,有的人直接出来说ext这样换协议是不好的。
不过最有意思的还是jack对open-ext的回复,他说“ajaxian.com就好像js界的cnn一样,如果cnn报道说白宫着火了,那么就一定是真的了。”
唉,时间过去太久,好多东西不好找了,偶英语也太烂,暂时就这些吧。不知道够不够八卦。
好
124 楼
xyz20003
2008-05-04
好,本着把八卦进行到底的精神,我也去搜罗一下,这些资料基本来自extjs.com官方论坛,jack的博客和Ajaxian.com。
首先介绍extjs.com论坛上的第一大贴:
License Change?
今天过去一看,已经65页了,主贴的发布时间是04-21-2008, 09:59 AM,这个好像是ext-2.1刚跑出来,就有人发现不对了。然后就可以慢慢的堆积意见,第四楼就是俺们的楼主大人“erictang”,呵呵。
前23页我跟着看了看,基本是反对的少,赞成的多,就是反对的也都是表示对此事非常遗憾的。后续有一些对gplv3如何运作的疑问,比如使用了ext-2.1,gpl要限制到具体那一部分代码啊。jack的解释是如果使用了json或xml传递数据,那么后台不会受到gpl的限制,如果你后台直接生成了ext代码,那对不起,你必须公开后台的代码了。
总体来说,这个帖子还是比较平和的。有反对意见的人,基本最后都会加上一句“ext is a great work”之类。jack的态度表现的就很强硬,比如明确表示不会对ext-2.0.2以前的版本支持,也不会fork。
这个帖子里指出了以gpl协议超级好玩的一个问题:
Licensing for User Extensions -- Nothing new to worry about after all
简单来说就是,因为ext是用gpl发布的,所以跟它有关插件都必须是gpl的,所以用户发布到extjs.com论坛上的第三方扩展就都是gpl的了,结果就是,ext团队和购买了ext企业授权的商业用户都没办法使用extjs.com网上的第三方扩展了。这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这个问题,jack又跑去研究怎么对扩展进行单独授权,让扩展可以自己选择协议了。目前还是草稿阶段。
翻了半天,终于找到火药桶了。
Will there be bugfix releases to 2.0.2 branch (old license)?
这里有人问,哪里可以为2.0.2提供bugfix补丁,结果jack直接出来说,ext-2.0.2不是lgpl的,你们是不能做branch的,结果有人就开始在这里跟jack抠lgpl的字眼,说你这个lgpl明明支持fork啊,你不能一边说lgpl一边不让fork啊。怀疑是不是这里的人搞的open-ext。
还有一篇关于fork帖子,那里的言辞更激烈些,似乎说着就要自己搞网站做ext-2.0.2的分支了,可惜现在找不到了,不知道是不是被封杀了呢?
其实这毕竟是ext自己的论坛,言辞都平缓的很,后来在Ajaxian.com看到jack打算为扩展附加协议的时候,才知道有人对jack进行人身攻击,那些攻击的连接到被jack放在自己的blog中,并予以一个一个的回复反击。主要内容就是:“你们这些家伙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就指责我借机开源赚钱,其实我是希望开源发展的,是太多人用了我们的东西还不回应,才引发了我的反击。”可感觉blog里就是和gwt-ext的作者进行唇枪舌剑,gwt-ext作者说jack想拉他入伙ext,说gwt-ext对ext做了很大的贡献,jack立刻反击说我的ext离开你的gwt-ext照样能活,你的gwt-ext能离开我的ext吗?再说了,你那些所谓的用户才几个人,而且你那些用户其实都是我的用户,都使用ext的,跟你的gwt-ext根本没关系。
详细的还是看jack的blog吧。Ext JS License change and personal attacks
这里有一个地方不得不提啊。Ajaxian.com这个站我怎么都感觉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t换协议
Ext JS and the fun with Open Source licenses
open-ext出现
OpenEXT: The fork
ext为特殊情况修改协议
Ext JS responds with Open Source FLOSS Exceptions
都在这里被抢先报道了,和ext官方论坛不同的是,这里的回复对ext修改协议毁誉参半,有的人直接出来说ext这样换协议是不好的。
不过最有意思的还是jack对open-ext的回复,他说“ajaxian.com就好像js界的cnn一样,如果cnn报道说白宫着火了,那么就一定是真的了。”
唉,时间过去太久,好多东西不好找了,偶英语也太烂,暂时就这些吧。不知道够不够八卦。
首先介绍extjs.com论坛上的第一大贴:
License Change?
今天过去一看,已经65页了,主贴的发布时间是04-21-2008, 09:59 AM,这个好像是ext-2.1刚跑出来,就有人发现不对了。然后就可以慢慢的堆积意见,第四楼就是俺们的楼主大人“erictang”,呵呵。
前23页我跟着看了看,基本是反对的少,赞成的多,就是反对的也都是表示对此事非常遗憾的。后续有一些对gplv3如何运作的疑问,比如使用了ext-2.1,gpl要限制到具体那一部分代码啊。jack的解释是如果使用了json或xml传递数据,那么后台不会受到gpl的限制,如果你后台直接生成了ext代码,那对不起,你必须公开后台的代码了。
总体来说,这个帖子还是比较平和的。有反对意见的人,基本最后都会加上一句“ext is a great work”之类。jack的态度表现的就很强硬,比如明确表示不会对ext-2.0.2以前的版本支持,也不会fork。
这个帖子里指出了以gpl协议超级好玩的一个问题:
Licensing for User Extensions -- Nothing new to worry about after all
简单来说就是,因为ext是用gpl发布的,所以跟它有关插件都必须是gpl的,所以用户发布到extjs.com论坛上的第三方扩展就都是gpl的了,结果就是,ext团队和购买了ext企业授权的商业用户都没办法使用extjs.com网上的第三方扩展了。这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这个问题,jack又跑去研究怎么对扩展进行单独授权,让扩展可以自己选择协议了。目前还是草稿阶段。
翻了半天,终于找到火药桶了。
Will there be bugfix releases to 2.0.2 branch (old license)?
这里有人问,哪里可以为2.0.2提供bugfix补丁,结果jack直接出来说,ext-2.0.2不是lgpl的,你们是不能做branch的,结果有人就开始在这里跟jack抠lgpl的字眼,说你这个lgpl明明支持fork啊,你不能一边说lgpl一边不让fork啊。怀疑是不是这里的人搞的open-ext。
还有一篇关于fork帖子,那里的言辞更激烈些,似乎说着就要自己搞网站做ext-2.0.2的分支了,可惜现在找不到了,不知道是不是被封杀了呢?
其实这毕竟是ext自己的论坛,言辞都平缓的很,后来在Ajaxian.com看到jack打算为扩展附加协议的时候,才知道有人对jack进行人身攻击,那些攻击的连接到被jack放在自己的blog中,并予以一个一个的回复反击。主要内容就是:“你们这些家伙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就指责我借机开源赚钱,其实我是希望开源发展的,是太多人用了我们的东西还不回应,才引发了我的反击。”可感觉blog里就是和gwt-ext的作者进行唇枪舌剑,gwt-ext作者说jack想拉他入伙ext,说gwt-ext对ext做了很大的贡献,jack立刻反击说我的ext离开你的gwt-ext照样能活,你的gwt-ext能离开我的ext吗?再说了,你那些所谓的用户才几个人,而且你那些用户其实都是我的用户,都使用ext的,跟你的gwt-ext根本没关系。
详细的还是看jack的blog吧。Ext JS License change and personal attacks
这里有一个地方不得不提啊。Ajaxian.com这个站我怎么都感觉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t换协议
Ext JS and the fun with Open Source licenses
open-ext出现
OpenEXT: The fork
ext为特殊情况修改协议
Ext JS responds with Open Source FLOSS Exceptions
都在这里被抢先报道了,和ext官方论坛不同的是,这里的回复对ext修改协议毁誉参半,有的人直接出来说ext这样换协议是不好的。
不过最有意思的还是jack对open-ext的回复,他说“ajaxian.com就好像js界的cnn一样,如果cnn报道说白宫着火了,那么就一定是真的了。”
唉,时间过去太久,好多东西不好找了,偶英语也太烂,暂时就这些吧。不知道够不够八卦。
123 楼
oldwatch
2008-05-04
charon 写道
引用
就算是到4.0版真变成商业闭源软件了
之前3.0所有的代码还是走GPL协议的
他只要在4.0中引用一行老代码
他的4.0版软件自动GPL
对于原作者而言没这个约束。
按GPL许可发布的代码的原作者可以在闭源项目中豁免GPL约束重发布代码么?
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122 楼
csf178
2008-05-04
hax 写道
charon 写道
hax 写道
csf178 写道
明白你说的意思 不过Ext从一开始就没有承诺过GPL协议的问题 所以作为商业用户 从一开始选择Ext 就意味着已经接受了Ext的后续版本切换协议甚至突然停止开源。
换句话说 我觉得做为商业用户 因为开始没有尽任何的义务 也就没有权利约束别人
Right。真正遵循商业游戏规则的,正是如此。任何公司在评估开源的时候,其实都需要考虑到这个风险。
兄弟,千万别玩左右互博啊。你们俩的想法合起来貌似是商业软件就没这风险,而这实质上就是标准的针对开源软件的FUD。
这个FUD忽略的最重要的一点是,风险并不是来自于软件所采用的开源或者闭源license,而来自于这个软件的开发者/组织。发布闭源许可的组织照样可以切换协议或者关门大吉。
评估开源软件的主要风险是知识产权风险,别的就没啥区别。
见上面一篇我的澄清。我觉得大家要留神,不要把因为对开源的热情,就不仔细看别人的话,随便找靶子打。csf178和我从来都没有说过,商业软件就没风险。前面的“潜台词”还有您的这个“貌似”都是没有来由的。我姑且认为两位都是善意的误解罢。
本质是这样的 假如Ext团队愿意跟每个商业用户签订协议:Ext的后续版本将永远对你们免费 并且保证一直提供升级服务 一旦这个服务终止 Ext团队愿意对你们的损失承担责任
那么一旦Ext团队切换协议 我们可以从道义上谴责他们 商业用户也可以追究Ext的责任 但是这样的协议可能在你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得到么?
问题是,我们凭空把Ext团队设想成了一个公益组织 要求他们一直对Ext升级并且永远免费 在此基础上斥责他们切换协议是不合情理的。
charon一直在拿Ext和spring等团队对比,这里面隐含了一个期望:spring团队将做为一项公益事业永远为大家服务,在开发者的潜意识里好像spring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任何团队都不是圣人,我想任何团队的理想都不会是"为了软件业的发展添砖加瓦"。至少,你要给一个为大家服务的理由。
121 楼
csf178
2008-05-04
xyz20003 写道
csf178一直在重申“如果没有双方义务的约定 就没法要求别人。”那么我也强调自己的观点:“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一个团队怎么做,但是至少能评价这是一个善变的团队。”
的确是这样 你可以说 切换协议后的Ext我不用了 但是你不能说Ext团队背信
120 楼
hax
2008-05-04
hax 写道
简单的来说,就是自由的归自由,商业的归商业。
BTW,这里先打个预防针。偶所说的自由乃指接近GNU立场即强调copyleft的自由。诸位如要辩论何者才是更“自由”的自由,咱另开帖子讨论。
119 楼
hax
2008-05-04
http://jackslocum.com/blog/2008/04/26/ext-js-license-change-and-personal-attacks/
Jack的这篇blog解释了为什么会改成gpl。问题并非突然出现,而是有历史过程的。只是我们大多数人在此之前都不知道(原来ext的协议就不是纯粹LGPL)而已。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license问题的极好案例。
就Jack自己而言,我感觉他的思路还是和我理解的一样的,简单的来说,就是自由的归自由,商业的归商业。所以最后从受限的LGPL(因而存在问题)改为了带有例外的GPL和商业许可的双许可证模式(类似MySQL)。但是在宣传和操作上可能有些不周到,导致出现纷争。
当然我们仍然可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度人。。。
Jack的这篇blog解释了为什么会改成gpl。问题并非突然出现,而是有历史过程的。只是我们大多数人在此之前都不知道(原来ext的协议就不是纯粹LGPL)而已。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license问题的极好案例。
就Jack自己而言,我感觉他的思路还是和我理解的一样的,简单的来说,就是自由的归自由,商业的归商业。所以最后从受限的LGPL(因而存在问题)改为了带有例外的GPL和商业许可的双许可证模式(类似MySQL)。但是在宣传和操作上可能有些不周到,导致出现纷争。
当然我们仍然可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度人。。。
118 楼
hax
2008-05-04
xyz20003 写道
hax 写道
我不反对你站在商业用户的立场上对Ext团队的评价。
我反对的是:
1. 否认自己是站在商业用户立场上。
2. 说Ext是“背信”。
3. 夸大修改license的问题,将利益问题上升到道德问题,甚至什么GCD、犹太人、天主教徒都出来了,好像Ext十恶不赦是全人类公敌一般。
hax老大这就有点儿太较真了,其实网上人们说话都很随意,可能没有考虑那么全面。
其一,商业用户这个界定就很模糊,只要是用了ext赚钱的人就都是商业用户呢。为ext提供免费扩展的人就不是商业用户吗?实际上大多数都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既赚钱,也免费为社区服务。这种情况既是商业用户,也是自由用户。就不好说否认什么了吧?
人们都是复杂的,到底是商业多,还是自由多,真的很难讲。
其二。说ext“背信”,可能是言辞稍过了点儿,不过网上人们说话都不会考虑太多,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在词语本意上较真,也有点儿过了。
其三,GCD,犹太人估计真的只是一个比喻,没上升到人民公敌那么高的水平,估计真的只是比喻一下自己的想法,也没有上升到道德问题上。可能这个比喻真是不太恰当吗?
不过,这次ext修改协议让我看到了很有趣的一件事情,以前在ext论坛里用汉语问问题,回复“顶”,“中国人都过来”的这些人都消失了。倒是楼主在论坛里很详细的用英文和老外们交流协议的问题。
而且回帖的老外也有很多情绪激动的,不过就算情绪激动,也没有上升到道德问题上,而是坚持在法律上跟jack抠字眼,因为jack说2.0.2是不可fork的,有人就立刻说lgpl是可fork的,你不能使用了lgpl又自己添加限制条款,估计就是讨论fork的这些人创造出了sf上的open-ext。
而且玩ext的人也不是都屈服在jack之下,ext-gwt的作者就声称只用ext-2.0.2,结果jack跟my-gwt联合做了一个自己的gwt-ext,然后还嘲讽ext-gwt的作者,说他没办法支持ff3和ie8。
嘿,其实是因为前面的同学义正言辞,偶才来较真一下。
不过ext的八卦我还是很爱听的,最好你能进一步介绍介绍各个阵营里当事双方的说法,呵呵。
117 楼
hax
2008-05-04
xyz20003 写道
PS:csf178和hax的确没说过商业软件就没风险,可是根据词语粗略统计一下,说“开源有风险”的内容,明显多于“商业软件有风险”的内容。所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是在“夸大开源的风险”,而对“商业软件的风险只字未提”。不过这也是我个人的感觉,请不同意见用力批我。
这个么,问题要一个一个讨论。如果有人跳出来说用开源软件就是比商业软件风险更大,偶说不定批得比你更猛。。。
116 楼
xyz20003
2008-05-04
hax 写道
我不反对你站在商业用户的立场上对Ext团队的评价。
我反对的是:
1. 否认自己是站在商业用户立场上。
2. 说Ext是“背信”。
3. 夸大修改license的问题,将利益问题上升到道德问题,甚至什么GCD、犹太人、天主教徒都出来了,好像Ext十恶不赦是全人类公敌一般。
hax老大这就有点儿太较真了,其实网上人们说话都很随意,可能没有考虑那么全面。
其一,商业用户这个界定就很模糊,只要是用了ext赚钱的人就都是商业用户呢。为ext提供免费扩展的人就不是商业用户吗?实际上大多数都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既赚钱,也免费为社区服务。这种情况既是商业用户,也是自由用户。就不好说否认什么了吧?
人们都是复杂的,到底是商业多,还是自由多,真的很难讲。
其二。说ext“背信”,可能是言辞稍过了点儿,不过网上人们说话都不会考虑太多,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在词语本意上较真,也有点儿过了。
其三,GCD,犹太人估计真的只是一个比喻,没上升到人民公敌那么高的水平,估计真的只是比喻一下自己的想法,也没有上升到道德问题上。可能这个比喻真是不太恰当吗?
不过,这次ext修改协议让我看到了很有趣的一件事情,以前在ext论坛里用汉语问问题,回复“顶”,“中国人都过来”的这些人都消失了。倒是楼主在论坛里很详细的用英文和老外们交流协议的问题。
而且回帖的老外也有很多情绪激动的,不过就算情绪激动,也没有上升到道德问题上,而是坚持在法律上跟jack抠字眼,因为jack说2.0.2是不可fork的,有人就立刻说lgpl是可fork的,你不能使用了lgpl又自己添加限制条款,估计就是讨论fork的这些人创造出了sf上的open-ext。
而且玩ext的人也不是都屈服在jack之下,ext-gwt的作者就声称只用ext-2.0.2,结果jack跟my-gwt联合做了一个自己的gwt-ext,然后还嘲讽ext-gwt的作者,说他没办法支持ff3和ie8。
115 楼
xyz20003
2008-05-04
这东西只要心平气和的说到后面,就会发现大家的想法都是殊途同归的。
即便我们是站在商用客户的立场上,你们是站在“自由用户”的立场上。(对hax站的立场还真不知道用什么词来描述好,既然不想用开源赚钱,那应该称作是什么用户呢?还望指教。)
没错,作者有更改协议的自由,我们即使骂破了喉咙也没法改变这一事实。
人人都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为什么还有人为此“恼羞成怒”呢?我自己的感觉是,并不因为“更改协议”而郁闷,而是因为“没事先得到通知”而恼火。
ext-2.1完全就像是偷偷发布出来的。在此之前完全没有得到半点有关修改协议的风吹草动。修改协议是这么见不得光的事情吗?为什么把一个原本光明正大的事情做的这么鬼祟?
(下面是我以“阴谋论”为基础的论调,充满很多主观臆断,不妥地方请尽情批之。)
因为ext明明知道很多商业用户是冲着lgpl协议才使用ext的,他一边不想让这些潜在用户跑掉,一方面又不想让他们白用,所以才用了这么一招暗度陈仓。
玩手段成功的人当然很爽,但是中招的人就不会那么爽了。你想要是自己去装修房子,前面什么都谈的不错,感觉对方十分大方,各种材料采办的都很顺利,可到节骨眼上突然说:“我们要换个方法实施才行,为了保证我们的利益,你要再怎么怎么怎么做。”你说你郁闷不。这时候说不定也有人劝你:“要有风险评估啊。”可你还能怎么说?吃一堑长一智,就次就当交学费了呗。
还是对事不对人,修改协议无可厚非,作者绝对有权利修改自己产品的协议。但是这手段玩的,实在让人不舒服。
PS:csf178和hax的确没说过商业软件就没风险,可是根据词语粗略统计一下,说“开源有风险”的内容,明显多于“商业软件有风险”的内容。所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是在“夸大开源的风险”,而对“商业软件的风险只字未提”。不过这也是我个人的感觉,请不同意见用力批我。
即便我们是站在商用客户的立场上,你们是站在“自由用户”的立场上。(对hax站的立场还真不知道用什么词来描述好,既然不想用开源赚钱,那应该称作是什么用户呢?还望指教。)
没错,作者有更改协议的自由,我们即使骂破了喉咙也没法改变这一事实。
人人都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为什么还有人为此“恼羞成怒”呢?我自己的感觉是,并不因为“更改协议”而郁闷,而是因为“没事先得到通知”而恼火。
ext-2.1完全就像是偷偷发布出来的。在此之前完全没有得到半点有关修改协议的风吹草动。修改协议是这么见不得光的事情吗?为什么把一个原本光明正大的事情做的这么鬼祟?
(下面是我以“阴谋论”为基础的论调,充满很多主观臆断,不妥地方请尽情批之。)
因为ext明明知道很多商业用户是冲着lgpl协议才使用ext的,他一边不想让这些潜在用户跑掉,一方面又不想让他们白用,所以才用了这么一招暗度陈仓。
玩手段成功的人当然很爽,但是中招的人就不会那么爽了。你想要是自己去装修房子,前面什么都谈的不错,感觉对方十分大方,各种材料采办的都很顺利,可到节骨眼上突然说:“我们要换个方法实施才行,为了保证我们的利益,你要再怎么怎么怎么做。”你说你郁闷不。这时候说不定也有人劝你:“要有风险评估啊。”可你还能怎么说?吃一堑长一智,就次就当交学费了呗。
还是对事不对人,修改协议无可厚非,作者绝对有权利修改自己产品的协议。但是这手段玩的,实在让人不舒服。
PS:csf178和hax的确没说过商业软件就没风险,可是根据词语粗略统计一下,说“开源有风险”的内容,明显多于“商业软件有风险”的内容。所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是在“夸大开源的风险”,而对“商业软件的风险只字未提”。不过这也是我个人的感觉,请不同意见用力批我。
114 楼
hax
2008-05-04
xyz20003 写道
好的开源是因为它自身拥有价值才能稳步前进持续发展,开源不是免费,也没有义务免费提供给别人卖钱。
其实,我认为开源本来就是一种商业宣传的幌子,它可能在代码上不赚钱,但可以在其他地方补回来。
(如果坚持说开源跟商业无关,就千万不要再看下去了,我是完全以如何用开源赚钱的思路谈下去的。)
这样,选择什么开源协议就只是选择一种商业运作的模式,我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达到宣传和推广的目的。BSD也好,LGPL也好,GPL也好,在这点上没有本质的不同,都是为了让更多用户知道,了解我们的产品,进而成为我们的潜在用户,最后把钱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这里就有问题了,一个组织或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运作模式是不是很重要?像apache那样自始至终坚持一条路线不动摇,还是像ext这样三天两头的变换。
csf178说的没错,免费用户和ext团队之间没有协议,我们就没有权利去要求他们。但是ext团队的善变会影响到我们对他们的评价,假设有人过来问如何选择组件库,在功能差异不大的情况下,你是会把由稳定团队维护的工具库介绍给他,还是给他介绍一个由善变的团队维护的工具库呢?
csf178一直在重申“如果没有双方义务的约定 就没法要求别人。”那么我也强调自己的观点:“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一个团队怎么做,但是至少能评价这是一个善变的团队。”
我也不知道GPL和BSD哪个更开放,其实我也不想知道,假如有一个项目需要选择开源协议,我只会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获取利益的协议。ext团队没有错,他们付出了辛苦和汗水,理当获得相应的酬劳。错就错在我们这些用惯了开源的人们总认为没人会随便修改开源协议,如果我们受了伤害也只是为自己天真付的学费。
其实,我认为开源本来就是一种商业宣传的幌子,它可能在代码上不赚钱,但可以在其他地方补回来。
(如果坚持说开源跟商业无关,就千万不要再看下去了,我是完全以如何用开源赚钱的思路谈下去的。)
这样,选择什么开源协议就只是选择一种商业运作的模式,我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达到宣传和推广的目的。BSD也好,LGPL也好,GPL也好,在这点上没有本质的不同,都是为了让更多用户知道,了解我们的产品,进而成为我们的潜在用户,最后把钱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这里就有问题了,一个组织或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运作模式是不是很重要?像apache那样自始至终坚持一条路线不动摇,还是像ext这样三天两头的变换。
csf178说的没错,免费用户和ext团队之间没有协议,我们就没有权利去要求他们。但是ext团队的善变会影响到我们对他们的评价,假设有人过来问如何选择组件库,在功能差异不大的情况下,你是会把由稳定团队维护的工具库介绍给他,还是给他介绍一个由善变的团队维护的工具库呢?
csf178一直在重申“如果没有双方义务的约定 就没法要求别人。”那么我也强调自己的观点:“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一个团队怎么做,但是至少能评价这是一个善变的团队。”
我也不知道GPL和BSD哪个更开放,其实我也不想知道,假如有一个项目需要选择开源协议,我只会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获取利益的协议。ext团队没有错,他们付出了辛苦和汗水,理当获得相应的酬劳。错就错在我们这些用惯了开源的人们总认为没人会随便修改开源协议,如果我们受了伤害也只是为自己天真付的学费。
我不反对你站在商业用户的立场上对Ext团队的评价。
我反对的是:
1. 否认自己是站在商业用户立场上。
2. 说Ext是“背信”。
3. 夸大修改license的问题,将利益问题上升到道德问题,甚至什么GCD、犹太人、天主教徒都出来了,好像Ext十恶不赦是全人类公敌一般。
113 楼
hax
2008-05-04
charon 写道
hax 写道
csf178 写道
明白你说的意思 不过Ext从一开始就没有承诺过GPL协议的问题 所以作为商业用户 从一开始选择Ext 就意味着已经接受了Ext的后续版本切换协议甚至突然停止开源。
换句话说 我觉得做为商业用户 因为开始没有尽任何的义务 也就没有权利约束别人
Right。真正遵循商业游戏规则的,正是如此。任何公司在评估开源的时候,其实都需要考虑到这个风险。
兄弟,千万别玩左右互博啊。你们俩的想法合起来貌似是商业软件就没这风险,而这实质上就是标准的针对开源软件的FUD。
这个FUD忽略的最重要的一点是,风险并不是来自于软件所采用的开源或者闭源license,而来自于这个软件的开发者/组织。发布闭源许可的组织照样可以切换协议或者关门大吉。
评估开源软件的主要风险是知识产权风险,别的就没啥区别。
见上面一篇我的澄清。我觉得大家要留神,不要把因为对开源的热情,就不仔细看别人的话,随便找靶子打。csf178和我从来都没有说过,商业软件就没风险。前面的“潜台词”还有您的这个“貌似”都是没有来由的。我姑且认为两位都是善意的误解罢。
112 楼
hax
2008-05-04
xyz20003 写道
一个项目没有了更新和修补,也就失去了活力。
借用jack说的一段话,你就用ext-2.0.2去好了,可是在firefox-3.0和ie-8发布的时候,你怎么去向客户解释ext-2.0.2不支持这些最新的浏览器呢?
切换license会影响依附于ext生存的不少东西,比如我们要为ext写一份中文教程,它要是突然是不开发了,那我们前期准备也就全白费了。
用hax和csf178的说法就是:“我们应该在前期估计到这种风险,用开源软件是没有保证的,他们随时可能解散。”潜台词就是“商业软件是有保证的,因为你付钱给商业软件了,不是像开源软件那样只是使用,没做贡献。”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因为开源是免费的,所以没有保证;商业是付费的,所以很有保证。因为开源是自由的,不是商业的,只是来玩玩的,所以没有保证;商业是专业的,是有约束的,所以很有保证。
可是啊,其实开源和商业都是放在同一个市场上,在同一个市场上竞争的产品,本质上没什么不同。纯粹玩玩,没有商业成分的开源可以发展起来吗?至少ext是有公司支持的,而且还可以买企业授权。假设市面上有一个跟ext的同类产品,功能相近,使用的是LGPL协议开源,ext还敢随便修改协议么。修改成GPL协议就意味着很大一部分用户会倒戈到对方阵营去。之所以ext现在敢随便修改协议,还是因为垄断地位,一家独大吧。没有竞争因素,它可以想怎么整用户就怎么整用户,因为市面上只有我一家而已,你想用就只能听我的,正所谓店大欺客。
反过来。商业软件如果达到了垄断,效果也是一样的。它会给你开出一大堆霸王条款,你想用就必须接受,没有市场竞争就会变成这样。
回头想想hax和csf178的话,就觉得开源世界真是恐怖,完全没有任何保证,今天用的东西,明天就可能修改协议,现在java里用的spring,hibernate,研发了几年时间,突然在系统完工的前期传来修改协议的公告,以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ror里的龙头rails也可能明天突然说停止开发,使用闭源收费。php也会宣布闭源收费,所以系统升级都要缴纳费用。
借用jack说的一段话,你就用ext-2.0.2去好了,可是在firefox-3.0和ie-8发布的时候,你怎么去向客户解释ext-2.0.2不支持这些最新的浏览器呢?
切换license会影响依附于ext生存的不少东西,比如我们要为ext写一份中文教程,它要是突然是不开发了,那我们前期准备也就全白费了。
用hax和csf178的说法就是:“我们应该在前期估计到这种风险,用开源软件是没有保证的,他们随时可能解散。”潜台词就是“商业软件是有保证的,因为你付钱给商业软件了,不是像开源软件那样只是使用,没做贡献。”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因为开源是免费的,所以没有保证;商业是付费的,所以很有保证。因为开源是自由的,不是商业的,只是来玩玩的,所以没有保证;商业是专业的,是有约束的,所以很有保证。
可是啊,其实开源和商业都是放在同一个市场上,在同一个市场上竞争的产品,本质上没什么不同。纯粹玩玩,没有商业成分的开源可以发展起来吗?至少ext是有公司支持的,而且还可以买企业授权。假设市面上有一个跟ext的同类产品,功能相近,使用的是LGPL协议开源,ext还敢随便修改协议么。修改成GPL协议就意味着很大一部分用户会倒戈到对方阵营去。之所以ext现在敢随便修改协议,还是因为垄断地位,一家独大吧。没有竞争因素,它可以想怎么整用户就怎么整用户,因为市面上只有我一家而已,你想用就只能听我的,正所谓店大欺客。
反过来。商业软件如果达到了垄断,效果也是一样的。它会给你开出一大堆霸王条款,你想用就必须接受,没有市场竞争就会变成这样。
回头想想hax和csf178的话,就觉得开源世界真是恐怖,完全没有任何保证,今天用的东西,明天就可能修改协议,现在java里用的spring,hibernate,研发了几年时间,突然在系统完工的前期传来修改协议的公告,以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ror里的龙头rails也可能明天突然说停止开发,使用闭源收费。php也会宣布闭源收费,所以系统升级都要缴纳费用。
你说的很多是有道理的,我很赞同。但是同志,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的原话是“考虑风险”。我从来没有说过采用开源的风险就一定大于采用商业的风险。我的意思只是:站在商业立场,任何公司都要评估风险,开源并不等于免费午餐,并不等于毫无风险。
实际上,正是由于某些人潜意识里认为开源应该如何应该如何,所以才会出现面对人家的正常修改license的正常权利情况恼羞成怒。
我从没有说,Ext或者任何开源组织修改license我们就不能批评,但是至少,批评人家“背信”完全是站不住脚的,这个立场即使从商业立场看也是错误的,因为你对游戏规则做了倾向于你自己利益的歪曲理解。
111 楼
xyz20003
2008-05-04
好的开源是因为它自身拥有价值才能稳步前进持续发展,开源不是免费,也没有义务免费提供给别人卖钱。
其实,我认为开源本来就是一种商业宣传的幌子,它可能在代码上不赚钱,但可以在其他地方补回来。
(如果坚持说开源跟商业无关,就千万不要再看下去了,我是完全以如何用开源赚钱的思路谈下去的。)
这样,选择什么开源协议就只是选择一种商业运作的模式,我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达到宣传和推广的目的。BSD也好,LGPL也好,GPL也好,在这点上没有本质的不同,都是为了让更多用户知道,了解我们的产品,进而成为我们的潜在用户,最后把钱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这里就有问题了,一个组织或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运作模式是不是很重要?像apache那样自始至终坚持一条路线不动摇,还是像ext这样三天两头的变换。
csf178说的没错,免费用户和ext团队之间没有协议,我们就没有权利去要求他们。但是ext团队的善变会影响到我们对他们的评价,假设有人过来问如何选择组件库,在功能差异不大的情况下,你是会把由稳定团队维护的工具库介绍给他,还是给他介绍一个由善变的团队维护的工具库呢?
csf178一直在重申“如果没有双方义务的约定 就没法要求别人。”那么我也强调自己的观点:“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一个团队怎么做,但是至少能评价这是一个善变的团队。”
我也不知道GPL和BSD哪个更开放,其实我也不想知道,假如有一个项目需要选择开源协议,我只会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获取利益的协议。ext团队没有错,他们付出了辛苦和汗水,理当获得相应的酬劳。错就错在我们这些用惯了开源的人们总认为没人会随便修改开源协议,如果我们受了伤害也只是为自己天真付的学费。
其实,我认为开源本来就是一种商业宣传的幌子,它可能在代码上不赚钱,但可以在其他地方补回来。
(如果坚持说开源跟商业无关,就千万不要再看下去了,我是完全以如何用开源赚钱的思路谈下去的。)
这样,选择什么开源协议就只是选择一种商业运作的模式,我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达到宣传和推广的目的。BSD也好,LGPL也好,GPL也好,在这点上没有本质的不同,都是为了让更多用户知道,了解我们的产品,进而成为我们的潜在用户,最后把钱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这里就有问题了,一个组织或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运作模式是不是很重要?像apache那样自始至终坚持一条路线不动摇,还是像ext这样三天两头的变换。
csf178说的没错,免费用户和ext团队之间没有协议,我们就没有权利去要求他们。但是ext团队的善变会影响到我们对他们的评价,假设有人过来问如何选择组件库,在功能差异不大的情况下,你是会把由稳定团队维护的工具库介绍给他,还是给他介绍一个由善变的团队维护的工具库呢?
csf178一直在重申“如果没有双方义务的约定 就没法要求别人。”那么我也强调自己的观点:“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一个团队怎么做,但是至少能评价这是一个善变的团队。”
我也不知道GPL和BSD哪个更开放,其实我也不想知道,假如有一个项目需要选择开源协议,我只会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获取利益的协议。ext团队没有错,他们付出了辛苦和汗水,理当获得相应的酬劳。错就错在我们这些用惯了开源的人们总认为没人会随便修改开源协议,如果我们受了伤害也只是为自己天真付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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