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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heron:
利益关系. .. . ...
ExtJS发布2.1版本,但是更改了License,希望大家就此展开讨论 -
longdandan:
2.0也是费要付费的,请看license.txt
ExtJS发布2.1版本,但是更改了License,希望大家就此展开讨论 -
certainheart:
JACK忽悠别人用他的东西是不对的,如果一开始就是GPL,可能 ...
ExtJS发布2.1版本,但是更改了License,希望大家就此展开讨论 -
asd100:
我不明白为什么不继续用2.0.0呢?那个版可是没问题的.
ExtJS发布2.1版本,但是更改了License,希望大家就此展开讨论 -
wangxin0072000:
以前就听说了,今天才关注,还是不太了解一个项目如何可以有两个开 ...
ExtJS发布2.1版本,但是更改了License,希望大家就此展开讨论
ExtJS今天发布了2.1版本,同时也修改了授权,http://extjs.com/company/dual.php,即由原来的LGPL改成现在的GPL协议和商业许可协议,价格在这里http://extjs.com/store/extjs/。
虽然目前大家使用ExtJS开发不成问题,但是我想没几个人吃饱了撑的去用ExtJS去做免费的开源项目吧,还有如果用于商业和牟利就必须按客户购买License,否则ExtJS有权力告你,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确,大家讨论。
我也不希望辛苦弄了半天,只为自己软件产品一个界面改善弄的必须开源,并且给客户安装还必须去购买License,否则有可能惹上官司。
整体上来看你找了那么多理由,不就是不认同GPL v3嘛,别人GPL换GPL2你就不说别人“背信弃义”,一换v3你就说别人“朝三暮四”,有逻辑关系么?你不如说说制定GPL v3的人是怎么想的。还有你说说为什么别人换GPL v2就是“好人”,换v3就是“坏人”,依据呢?你没有这个依据就不能因为别人换了个License就说别人“背信弃义”。
切,还是前面那句话,你还真不知道这个帖子在争吵什么东西.
有人说GPL V2和V3的差异和偏好么? 难道有人说换V2就是"好"人了? 不要老自己树靶子打好不好.
当然没有人说“V2和V3的差异和偏好”,但是是你在以此作为判定某个更换license行为是否是“朝三暮四”的标准。
你把我的原话和你的推理摘出来
否则,请自己回去温习你所喜欢的逻辑.
我说的这个“玩弄”是从你自己的言论中的“背信弃义”推出来的,你是在帮我搬石头砸你自己的脚啊,你倒是在帮我证明“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我看你这段话说了半天,反而证明EXTJS只不过和其他开源没啥两样而已,都是利益驱动。
hehe,搞了半天你真的是没明白这个帖子争吵的是什么事情。还敢在这儿扯逻辑呢。回去把帖子看明白了先。
从来就没有人承认或者否认过“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敢情你是自己树个靶子自己一个人在YY呢。
利益驱动本来就是商业社会天经地义的事情,有人因为这个BS了EXTJS了吗?挣钱和采用一个始终如一的license策略没有逻辑矛盾啊。
在这里BS的是EXTJS多次更改license的行为,而且是对商业使用者而言每次都改得更加有约束了。如果extjs一开始就把自己的license定位在GPL,根本就不会有这个争论,jack还是照样挣他的钱,只不过发展可能就没有这么快。
这个论点当然是天经地义的,我在类比你的论调得出自相矛盾,你没看出来是你的问题。
你的BS的出发点就有问题,而且你在维护你的观点时还说了不少有问题的论据,我是针对你说的一些有问题的论据进行类比来反证。这怎么叫“没明白这个帖子争吵的是什么事情”?你的论据和依据出现问题,你的BS根本就无从谈起。
好像你说了那么多,都是废话巴.咋的就像是在剖析自己的心路历程,一点实质性的内容都没有.
你只知道某几个IBM公开的项目,废话,我当然知道你知道,Eclipse谁不知道,我的意思是除了你知道的这些以外,有更多的是你不知道的。而且我讨论的是Apache基金会没有你说的这么“好”,你扯到我同学幼稚干啥,岔开话题?
幼稚不是你同学先提出来的说法? 既然能够这么说别人,大概也要有被人这么说的觉悟.看来,你还挺维护这个认为你很幼稚的这个同学么.
ibm有没有向开源社区,向apache捐献项目、捐人、捐钱是个本质问题,至于给哪个项目捐人捐钱,这个重要么?
把这个云山雾罩的说一通,除了满足某些人神秘的献宝欲,貌似没啥别的作用。
何况,向apache基金会捐项目捐人捐钱的多了,连MS都捐过,难道接收赞助的开源组织都是不"好"的?这个想法不是幼稚是什么?哪个开源组织不在号召捐钱捐物?
我都说了这是他们公司的策略之一,你咋又说到我在维护我同学的事上了呢?是不是你看文章总是漏字啊,他只是个传话筒而已,他能做什么公司决策。
问题是ibm貌似就没有过这个为了扩大咨询的市场占有率而开源的策略.
我举的例子就是说明你说的apache项目一样是不可靠的,起得多结束的多,这个矛头是指向你吹捧apache的论调的,你自己都没有自己吹捧apache的言论有问题,那时你自己的问题。
我认可apache一致的license策略,貌似和apache项目的生灭没啥逻辑关系巴.
你不会还停留在看上一个优点就要爱上全部的那种不是白就是黑的01逻辑阶段巴.
拜托,我有说接受赞助的“开源组织”都是不“好”的么?不要混淆概念好不好?
1.你这里的“开源组织”指什么apache,还是小公司或组织?
2.如果“开源组织”指的是apache,我的意思是说你说jack不好的论断同样可以用在apache身上,这是从你的论断推断出来的,不是我说apache不好。
3.如果“开源组织”指的是那些接受IBM扶持的小公司,我没有评论他们的好坏。
这个和是谁在混淆? 我说的是license策略的好坏,你非要扯到组织的好坏.
4.我特指非公开的扶持的目的,你还在不停的说公开的例子。为啥要非公开呢,好处多的是,一旦竞争对手不再有竞争力,你认为某个小项目还会卖力的推陈出新么?这和Oracle收购innodb没有本质区别。但是因为是非公开的,他可以随时停止扶持,而不会被你这种说成是“背信弃义”。
停止扶持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啊.jack如果这次不是修改license,而是把项目交给别人去发展,没人会多说一个字.
开源有开源的游戏规则,开发者卖力或者不卖力的推版本,这本身就是符合游戏规则的.有啥好大惊小怪的.
如果你要使用,没人给你添加想要功能,你就自己上,如果自己也不想上,就蛊惑别人上,或者出钱让别人上.不就那么简单.
有商业扶持自然好,但是貌似也不是说没有商业扶持,开源就是死水一潭.
5.突然想起来,是不是一旦apache中的哪个项目真的用上了GPL v3,你是不是因为宣传apache,您也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啊。
看来你还是没想明白这件事.
这里在讨论的是一个项目的始终一致的license策略.如果apache的哪个项目用了gpl v3,只要它从一如始终的用这个license,没人会BS它.
没有吧,你说这话是有前提的吧,如果使用者不升级,不必面临这个选择的吧。
唉,我还是把类比场景仔细描述一下,因为jack这次收费好像针对开发者,那就说开发者吧。
比如某个开发者使用一个开源软件版本是2.0.2。以下几种情况:
1.项目因为种种原因终止了,那开发者继续使用2.0.2,要么就不用了,没有其他选择。
2.项目版本升级成2.1,开发者有三个选择,不用了,继续使用2.0.2,选择升级,升级的话再面临2个选择,付费或者开源自己项目中的相关部分。
以上2种情况,假设有旁人接手2.0.2的概率是一样的,也假设都能够让其他人或组织接手(要假设成都不能接手也没问题,只要假设一致就行)。
所以我认为第2种情况的选择权是大于第1种情况的,“能否发展原有的项目”这个不重要也是这么来的(因为两种情况的假设可以一样,无所谓有没有人接手,是否能接手,再者能不能接手是老版本的license定的,和新版本没关系)。
再说了,你举的例子根本不能说明apache言行一致,在我看来,一个项目半途而废和更改协议一样是你所谓的“言行不一致,背信弃义”。
拜托,这个是开源项目,bsd类的开源,即便项目倒了,只要你觉得有必要,你就可以发展它.
半途而废的是人,而不是项目.最明显的就是jython,python在jvm上的实现,创始者后来跑去玩ironpython去了,使得这个项目停下来了至少2年多,但是两年之后又有人接手了,到现在还在开发中
项目只能叫寿终正寝,每个项目都有那一刻,不论是开源的,不论是什么license,商业的也一样.
但是这次extjs不一样,当时就有人因为extjs的转换license行为要另开分支独立发展,jack貌似就马上威胁他们这个有法律问题. 这只说明一个问题,之前的extjs根本就不是一个开源项目.读了之前的license之后,发现确实,之前它不是一个开源项目,只是一个顶着开源名称的XX项目.
我认为“能否发展原有的项目”这是另一个讨论子课题,请不要混淆视听。
1.如果原来的license能够随意发展,那就不存在你说的“背信弃义”,因为可以别人可以接手发展。
2.如果原来的license不能够随意发展,那就更不存在你说的“背信弃义”,别人的思想本来就没变嘛。
根据jack解释的extjs这次改之前用的那个受限LGPL的license,第一条是不成立的.
第二条也是不成立,之前license的受限部分针对的是extjs的参与者的再发布权,这次针对的是使用者的使用权.以前好好用的一些场景,现在必须面临要么开源,要么付钱的选择.
建议不要混淆开发者和使用者.
3.是不是顶着开源的帽子不是你定义的,是开源这个词本身定义的。
一个license是不是开源,貌似是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alphabetical上有说法.
当然,如果你有自己的一套,那是另说.但是,请不要以为把源代码一晾就是开源.
4.之前怎么就不是一个开源项目了呢?照你的逻辑,JBOSS就不是开源项目了?我看是你在混淆开源的定义吧。
extjs之前的license本来就不是LGPL,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后,jack都特意强调了多次.
下回在参与话题之前先把标的物搞清楚.
5.再次强调,同等前提下(这个同等指,有无能力接受的人的出现概率相等),项目终止(不管是寿终正寝还是其他原因)对客户的“损失”肯定大于项目更换license的,而且没有几个项目能够旁人顺利接手的。
这是一句和话题无关的很有道理的废话.
哦,发现一个问题,先澄清一下,我没有维护jack的意思,我的观点是道义上来讲,我也不赞同他的做法。但是不等于就可以随便说他“背信弃义”,我是认为这个观点站不住脚。我是在分析你的论证依据中出现的问题,不代表我力挺GPL v3,我有挺过么?
我先说的是你骂的论据的问题,别人骂不骂他不关我的事,因为别人如果骂的在理那当然没问题。
回过头来再说,你又出现了一个论据“只要后面的那个license对用户的限制比前一个更有约束”。
1.是不是更有约束,能说清楚么?我的意思是这个问题目前是不完全有结论的,有些人认为拿来自己随便改改就能赚钱也是一种自由,有些人认为随便改改后的版本不开源就一直不自由,很难说清楚到底哪个更有约束。当然这是GPL v3的焦点争论问题了。
2.就算是更有约束,和“背信弃义”有关系么,你扯了那么远还是没说清楚,为什么更改license就是“背信弃义”,只要更改次数多和“只要后面的那个license对用户的限制比前一个更有约束”就定性为“背信弃义”,开源社区有说过不能更改license么?jack自己有说过不能更改license?GPL规定升级成v3就是“背信弃义”?
3.再次重申,我没有维护jack的意思,是你的“背信弃义”的定义有问题,你最多说他收费不合理。这样说吧,假设如果jack的行为不变,收费策略是每个license,0.01美元,其他行为都不变,还会有这么多人骂他么(不是说你,是广泛的人)?
记住,前面提到apache,并不是说apache的bsd类许可证优于extjs现有的gpl,而是apache一致的license策略要好过extjs的朝三暮四.
企业好不好和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问题貌似一点关系没有 extjs的license和apache的license根本不是你所类比的捐钱和不捐钱的关系.两个license之间本来就没有优劣之分,你举这个例子就是为了混淆一下概念,还不让别人跟着扯?
apache的许可证都是bsd的?apache就永远不会改变license
不要漏看字.不是bsd,而是bsd类. apache的license再改,也是bsd类,明白不?
不要老自己树靶子玩.
我指的是license改变的本身这个行为,而你是在界定凡是换成GPL v3的就是“朝三幕四”
还真跟GPL v3较上劲了.
谁说"界定凡是换成GPL v3的就是“朝三幕四”"这句话了? 别老自己树靶子自己玩.
extjs到现在都用至少用过3种license乐,也就是至少改了2次,那才叫朝三暮四.
第三次不管他改到GPL v3还是GPL v2,照样有人骂他. 相比于之前的那个受限制的LGPL,只要后面的那个license对用户的限制比前一个更有约束,就会有人骂他.
“优劣之分”是从你的逻辑中推出的,不是我提出的,我没有混淆概念,是在分析你的论点前提有问题,而你一直就没说清楚同样是更换license,为什么有的在你眼里是“朝三幕四”,有的不是。
前面不是说了吗,extjs前后至少用了3个license,而且是不兼容的.
人家apache license v2的升级,那是兼容升级.GPL v3折腾出这么多事情了,不就是和v2不兼容么.兼容升级对使用者是没啥额外约束的.以前乍用,现在你还是乍用,撑死了让你多敲或少敲几个字. 这个就更平台升级一样,如果是兼容升级,以前写的应用照样跑,人还会吹捧一下,如果全趴下了,当然会有骂声一片.
至于优劣之分,那是你自己心里的魔鬼,和我无干.别老以为自己挺GPL v3丢人,啥事情一跟v3有点拐弯抹角关系就像被踩了尾巴一样.
还有按照您软件软件选择的标准,比jack行为“恶劣”的软件作者或组织多了去了,你有本事凡是这类软件你全都不用啊,有这类前科的也不用,比如MS的。你觉得你自己对待软件的标准能一致么?
你还真别扯,开源社区里面,甚至商业组织卖的,经常换不相容的license(>2次),而且每次都是越收越紧的软件,你要是能找出10个来,我就服了你了.还多了去了呢,吹牛确实不用上税.
而且,MS貌似没有这个前科.虽然MS不咋地,但是是正儿八经的生意人,你这么乱说话的话还是有毁谤嫌疑的.
唉,你又没有看清楚。
1.我说的是“比jack行为“恶劣”的软件作者或组织多了去了”,没有专指开源社区。
2.之前你也说了类似“MS经常玩弄客户”的例子,我就是顺着你的这个例子说的。我的意思是你难道都不使用windows等更“恶劣”的公司出的软件么?如果是“诽谤嫌疑”那也是说您自己啊,不是我说MS“玩弄”客户啊。
整体上来看你找了那么多理由,不就是不认同GPL v3嘛,别人GPL换GPL2你就不说别人“背信弃义”,一换v3你就说别人“朝三暮四”,有逻辑关系么?你不如说说制定GPL v3的人是怎么想的。还有你说说为什么别人换GPL v2就是“好人”,换v3就是“坏人”,依据呢?你没有这个依据就不能因为别人换了个License就说别人“背信弃义”。
切,还是前面那句话,你还真不知道这个帖子在争吵什么东西.
有人说GPL V2和V3的差异和偏好么? 难道有人说换V2就是"好"人了? 不要老自己树靶子打好不好.
当然没有人说“V2和V3的差异和偏好”,但是是你在以此作为判定某个更换license行为是否是“朝三暮四”的标准。
说道咨询业,正好有个ThoughtWork的例子,吹捧ruby(这里没有贬低ruby的意思),咨询服务的例子怎么能叫牛头不对马嘴呢?
还真别扯这个,ibm全球咨询服务、埃森哲、凯捷、还有正略均策等的人我都挨个谈过,人的咨询从来就不是鼓吹语言的那个层面。咨询业挣钱的部分远不是编程语言、技术平台相关的东西,通过咨询来接这类编程的苦力活,那是咨询的中低端,人早就不玩了,即便拿来,能外包的也都外包掉。
我又没说是编程的苦力活。
1.你能说ThoughtWork没有刻意吹捧ruby?
2.我又说他们咨询的业务是编程么?好像没什么关系吧,外包这个事情我当然知道,说句题外话,有些公司的外包还真是搞笑,非但没有缩减多少成本,还大大减低项目的质量。
我说的这个“玩弄”是从你自己的言论中的“背信弃义”推出来的,你是在帮我搬石头砸你自己的脚啊,你倒是在帮我证明“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我看你这段话说了半天,反而证明EXTJS只不过和其他开源没啥两样而已,都是利益驱动。
hehe,搞了半天你真的是没明白这个帖子争吵的是什么事情。还敢在这儿扯逻辑呢。回去把帖子看明白了先。
从来就没有人承认或者否认过“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敢情你是自己树个靶子自己一个人在YY呢。
利益驱动本来就是商业社会天经地义的事情,有人因为这个BS了EXTJS了吗?挣钱和采用一个始终如一的license策略没有逻辑矛盾啊。
在这里BS的是EXTJS多次更改license的行为,而且是对商业使用者而言每次都改得更加有约束了。如果extjs一开始就把自己的license定位在GPL,根本就不会有这个争论,jack还是照样挣他的钱,只不过发展可能就没有这么快。
这个论点当然是天经地义的,我在类比你的论调得出自相矛盾,你没看出来是你的问题。
你的BS的出发点就有问题,而且你在维护你的观点时还说了不少有问题的论据,我是针对你说的一些有问题的论据进行类比来反证。这怎么叫“没明白这个帖子争吵的是什么事情”?你的论据和依据出现问题,你的BS根本就无从谈起。
我举了很多不公开的apache的例子为例,你却反过来和我大扯已经公开的Eclipse,我从来没有否定(特地说apache有一半等等)那些大部分精力仍然在开源项目贡献上的人,你却举了个例子发过来说我一刀切,您的逻辑思维是不是有点鸡同鸭讲啊。
我就知道,bbs上面的东西,落实到最后,都是逻辑问题。
如果一定要讲逻辑,还是那个意思,商业组织赞助了开源组织,这个貌似和开源组织的"好"或者"不好"没有逻辑关系,也和商业组织的好或者不好,阴险与否没有逻辑关系。
是没有关系啊,但是为什么转换license在你眼里就和"好"或者"不好"扯上关系了呢?我是在用你的思路进行类比啊。
你只知道某几个IBM公开的项目,废话,我当然知道你知道,Eclipse谁不知道,我的意思是除了你知道的这些以外,有更多的是你不知道的。而且我讨论的是Apache基金会没有你说的这么“好”,你扯到我同学幼稚干啥,岔开话题?
幼稚不是你同学先提出来的说法? 既然能够这么说别人,大概也要有被人这么说的觉悟.看来,你还挺维护这个认为你很幼稚的这个同学么.
ibm有没有向开源社区,向apache捐献项目、捐人、捐钱是个本质问题,至于给哪个项目捐人捐钱,这个重要么?
把这个云山雾罩的说一通,除了满足某些人神秘的献宝欲,貌似没啥别的作用。
何况,向apache基金会捐项目捐人捐钱的多了,连MS都捐过,难道接收赞助的开源组织都是不"好"的?这个想法不是幼稚是什么?哪个开源组织不在号召捐钱捐物?
我都说了这是他们公司的策略之一,你咋又说到我在维护我同学的事上了呢?是不是你看文章总是漏字啊,他只是个传话筒而已,他能做什么公司决策。
我举的例子就是说明你说的apache项目一样是不可靠的,起得多结束的多,这个矛头是指向你吹捧apache的论调的,你自己都没有自己吹捧apache的言论有问题,那时你自己的问题。
拜托,我有说接受赞助的“开源组织”都是不“好”的么?不要混淆概念好不好?
1.你这里的“开源组织”指什么apache,还是小公司或组织?
2.如果“开源组织”指的是apache,我的意思是说你说jack不好的论断同样可以用在apache身上,这是从你的论断推断出来的,不是我说apache不好。
3.如果“开源组织”指的是那些接受IBM扶持的小公司,我没有评论他们的好坏。
4.我特指非公开的扶持的目的,你还在不停的说公开的例子。为啥要非公开呢,好处多的是,一旦竞争对手不再有竞争力,你认为某个小项目还会卖力的推陈出新么?这和Oracle收购innodb没有本质区别。但是因为是非公开的,他可以随时停止扶持,而不会被你这种说成是“背信弃义”。
5.突然想起来,是不是一旦apache中的哪个项目真的用上了GPL v3,你是不是因为宣传apache,您也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啊。
人家IBM只不过试图通过开源市场提高自己咨询业的市场分额,你就说别人是幻想,我觉得是你很幼稚吧。好比VC不会每个投资都成功,你太搞笑了。
你看,如果说之前我说的是属于"小儿科的骂",那现在你岂不是在更加小儿科的步我的后尘?
还ibm试图通过开源市场提高自己咨询业的市场份额,又开始扯淡了.投向开源难道是为了这个目的?也太小看IBM了吧.这个最多也只是个副产品.
同时,你也太小看咨询这个行业的价值取向了,敢情以为如果真的手握开源软件就能左右客户请不请你来做咨询?真以为咨询是过家家啊.
我也说了是为了扩大市场分额,并没有说IBM从开源白手起家,更没有说这是IBM咨询的主要依赖的基础。
再说了,你举的例子根本不能说明apache言行一致,在我看来,一个项目半途而废和更改协议一样是你所谓的“言行不一致,背信弃义”。
拜托,这个是开源项目,bsd类的开源,即便项目倒了,只要你觉得有必要,你就可以发展它.
半途而废的是人,而不是项目.最明显的就是jython,python在jvm上的实现,创始者后来跑去玩ironpython去了,使得这个项目停下来了至少2年多,但是两年之后又有人接手了,到现在还在开发中
项目只能叫寿终正寝,每个项目都有那一刻,不论是开源的,不论是什么license,商业的也一样.
但是这次extjs不一样,当时就有人因为extjs的转换license行为要另开分支独立发展,jack貌似就马上威胁他们这个有法律问题. 这只说明一个问题,之前的extjs根本就不是一个开源项目.读了之前的license之后,发现确实,之前它不是一个开源项目,只是一个顶着开源名称的XX项目.
我认为“能否发展原有的项目”这是另一个讨论子课题,请不要混淆视听。
1.如果原来的license能够随意发展,那就不存在你说的“背信弃义”,因为可以别人可以接手发展。
2.如果原来的license不能够随意发展,那就更不存在你说的“背信弃义”,别人的思想本来就没变嘛。
3.是不是顶着开源的帽子不是你定义的,是开源这个词本身定义的。
4.之前怎么就不是一个开源项目了呢?照你的逻辑,JBOSS就不是开源项目了?我看是你在混淆开源的定义吧。
5.再次强调,同等前提下(这个同等指,有无能力接受的人的出现概率相等),项目终止(不管是寿终正寝还是其他原因)对客户的“损失”肯定大于项目更换license的,而且没有几个项目能够旁人顺利接手的。
我们讨论的是企业好不好的问题,不是你个人的选择性问题,两者不要混为一谈。
记住,前面提到apache,并不是说apache的bsd类许可证优于extjs现有的gpl,而是apache一致的license策略要好过extjs的朝三暮四.
企业好不好和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问题貌似一点关系没有 extjs的license和apache的license根本不是你所类比的捐钱和不捐钱的关系.两个license之间本来就没有优劣之分,你举这个例子就是为了混淆一下概念,还不让别人跟着扯?
apache的许可证都是bsd的?apache就永远不会改变license,我指的是license改变的本身这个行为,而你是在界定凡是换成GPL v3的就是“朝三幕四”,“优劣之分”是从你的逻辑中推出的,不是我提出的,我没有混淆概念,是在分析你的论点前提有问题,而你一直就没说清楚同样是更换license,为什么有的在你眼里是“朝三幕四”,有的不是。
我们讨论的是企业好不好的问题,不是你个人的选择性问题,两者不要混为一谈。
记住,前面提到apache,并不是说apache的bsd类许可证优于extjs现有的gpl,而是apache一致的license策略要好过extjs的朝三暮四.
企业好不好和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问题貌似一点关系没有 extjs的license和apache的license根本不是你所类比的捐钱和不捐钱的关系.两个license之间本来就没有优劣之分,你举这个例子就是为了混淆一下概念,还不让别人跟着扯?
再说了,你举的例子根本不能说明apache言行一致,在我看来,一个项目半途而废和更改协议一样是你所谓的“言行不一致,背信弃义”。
拜托,这个是开源项目,bsd类的开源,即便项目倒了,只要你觉得有必要,你就可以发展它.
半途而废的是人,而不是项目.最明显的就是jython,python在jvm上的实现,创始者后来跑去玩ironpython去了,使得这个项目停下来了至少2年多,但是两年之后又有人接手了,到现在还在开发中
项目只能叫寿终正寝,每个项目都有那一刻,不论是开源的,不论是什么license,商业的也一样.
但是这次extjs不一样,当时就有人因为extjs的转换license行为要另开分支独立发展,jack貌似就马上威胁他们这个有法律问题. 这只说明一个问题,之前的extjs根本就不是一个开源项目.读了之前的license之后,发现确实,之前它不是一个开源项目,只是一个顶着开源名称的XX项目.
拜托,我说的是IBM内部的运营策略,你怎么这么小儿科的骂起我同学来了,我同学只不过是一个小程序员而已,您太抬举他了吧。
我有骂他吗?不要太敏感了吧.如果说这个是骂,那你那同学不也在骂你,我应该在给你出气啊,你乍就不明白呢
人家IBM只不过试图通过开源市场提高自己咨询业的市场分额,你就说别人是幻想,我觉得是你很幼稚吧。好比VC不会每个投资都成功,你太搞笑了。
你看,如果说之前我说的是属于"小儿科的骂",那现在你岂不是在更加小儿科的步我的后尘?
还ibm试图通过开源市场提高自己咨询业的市场份额,又开始扯淡了.投向开源难道是为了这个目的?也太小看IBM了吧.这个最多也只是个副产品.
同时,你也太小看咨询这个行业的价值取向了,敢情以为如果真的手握开源软件就能左右客户请不请你来做咨询?真以为咨询是过家家啊.
你只知道某几个IBM公开的项目,废话,我当然知道你知道,Eclipse谁不知道,我的意思是除了你知道的这些以外,有更多的是你不知道的。而且我讨论的是Apache基金会没有你说的这么“好”,你扯到我同学幼稚干啥,岔开话题?
幼稚不是你同学先提出来的说法? 既然能够这么说别人,大概也要有被人这么说的觉悟.看来,你还挺维护这个认为你很幼稚的这个同学么.
ibm有没有向开源社区,向apache捐献项目、捐人、捐钱是个本质问题,至于给哪个项目捐人捐钱,这个重要么?
把这个云山雾罩的说一通,除了满足某些人神秘的献宝欲,貌似没啥别的作用。
何况,向apache基金会捐项目捐人捐钱的多了,连MS都捐过,难道接收赞助的开源组织都是不"好"的?这个想法不是幼稚是什么?哪个开源组织不在号召捐钱捐物?
我举了很多不公开的apache的例子为例,你却反过来和我大扯已经公开的Eclipse,我从来没有否定(特地说apache有一半等等)那些大部分精力仍然在开源项目贡献上的人,你却举了个例子发过来说我一刀切,您的逻辑思维是不是有点鸡同鸭讲啊。
我就知道,bbs上面的东西,落实到最后,都是逻辑问题。
如果一定要讲逻辑,还是那个意思,商业组织赞助了开源组织,这个貌似和开源组织的"好"或者"不好"没有逻辑关系,也和商业组织的好或者不好,阴险与否没有逻辑关系。
我说的这个“玩弄”是从你自己的言论中的“背信弃义”推出来的,你是在帮我搬石头砸你自己的脚啊,你倒是在帮我证明“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我看你这段话说了半天,反而证明EXTJS只不过和其他开源没啥两样而已,都是利益驱动。
hehe,搞了半天你真的是没明白这个帖子争吵的是什么事情。还敢在这儿扯逻辑呢。回去把帖子看明白了先。
从来就没有人承认或者否认过“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敢情你是自己树个靶子自己一个人在YY呢。
利益驱动本来就是商业社会天经地义的事情,有人因为这个BS了EXTJS了吗?挣钱和采用一个始终如一的license策略没有逻辑矛盾啊。
在这里BS的是EXTJS多次更改license的行为,而且是对商业使用者而言每次都改得更加有约束了。如果extjs一开始就把自己的license定位在GPL,根本就不会有这个争论,jack还是照样挣他的钱,只不过发展可能就没有这么快。
把开源和商业化对立起来,只是MS的惯常做法。通过开源能够打击到某些竞争对手,只能说竞争对手连开源的都打不过,还卖钱干嘛. 人家连源代码都开放出来了,你还搞不过,直接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至于咨询服务的例子,貌似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只有当客户喜欢的正好是ibm主导的那些个开源项目,ibm才有机可乘。但问题就来了,客户为啥不喜欢别的商品化的东西? 客户喜欢ibm主导的项目可不是ibm的错.而你假想中的咨询对手连客户喜欢啥都不知道,或者给不出可以相匹敌的东西,不被竞争掉才怪.
商业巨头站在开源软件之后,本来就是开源项目形成产业链并常态化发展的重要促进条件。
我举MS根本就不是在说MS是竞争对手,只是举个商业模式的范例,您还真搞笑,真以为MS是IBM的竞争对手,你去IBM的售前部门了解了解,IBM的大部分的竞争对手都是谁啊?
hehe.还有工夫搞笑呢,咋在搞笑之前不先花点时间把帖子先看一看。有人说MS是IBM的对手了吗?不会看到帖子中有个MS,有个IBM,就直接给拉郎配了吧?
说道咨询业,正好有个ThoughtWork的例子,吹捧ruby(这里没有贬低ruby的意思),咨询服务的例子怎么能叫牛头不对马嘴呢?
还真别扯这个,ibm全球咨询服务、埃森哲、凯捷、还有正略均策等的人我都挨个谈过,人的咨询从来就不是鼓吹语言的那个层面。咨询业挣钱的部分远不是编程语言、技术平台相关的东西,通过咨询来接这类编程的苦力活,那是咨询的中低端,人早就不玩了,即便拿来,能外包的也都外包掉。
整体上来看你找了那么多理由,不就是不认同GPL v3嘛,别人GPL换GPL2你就不说别人“背信弃义”,一换v3你就说别人“朝三暮四”,有逻辑关系么?你不如说说制定GPL v3的人是怎么想的。还有你说说为什么别人换GPL v2就是“好人”,换v3就是“坏人”,依据呢?你没有这个依据就不能因为别人换了个License就说别人“背信弃义”。
切,还是前面那句话,你还真不知道这个帖子在争吵什么东西.
有人说GPL V2和V3的差异和偏好么? 难道有人说换V2就是"好"人了? 不要老自己树靶子打好不好.
还有按照您软件软件选择的标准,比jack行为“恶劣”的软件作者或组织多了去了,你有本事凡是这类软件你全都不用啊,有这类前科的也不用,比如MS的。你觉得你自己对待软件的标准能一致么?
你还真别扯,开源社区里面,甚至商业组织卖的,经常换不相容的license(>2次),而且每次都是越收越紧的软件,你要是能找出10个来,我就服了你了.还多了去了呢,吹牛确实不用上税.
而且,MS貌似没有这个前科.虽然MS不咋地,但是是正儿八经的生意人,你这么乱说话的话还是有毁谤嫌疑的.
charon老拿apache组织来举例子,问题就来了:
1.别人(apache)做得“好”,那是他的事,只要不是法律,就不能要求所有人(jack)都做得这么“好”。
好比你每年捐出1000元给慈善机构,不能说其他不捐钱的企业家不好。
没啥问题.
就你举的例子,这个事情不在于企业家好不好,而在于当你在选择这些企业的产品的时候,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你会怎么选. 至少我是选那个始终言行一致的.
我们讨论的是企业好不好的问题,不是你个人的选择性问题,两者不要混为一谈。再说了,你举的例子根本不能说明apache言行一致,在我看来,一个项目半途而废和更改协议一样是你所谓的“言行不一致,背信弃义”。照你的逻辑,半途而废可能比更改协议更不道德,对此项目客户一点选择余地都没有,只能自己增加功能或者放弃,连花钱买新版的权利都没有。Apache上这种项目多了去了。
2.更何况apache的“好”基本也是有问题的,charon你被骗了。
我有一个同学在IBM做一个机密项目的开发,一年后问他,还在做机密项目么?是不是可以公开了?
他说做的是apache的项目,现在以开源形式发布,但是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其实就是IBM自己开发的。
还有一个同学在IBM是做售前的,对我说:“你太幼稚了,apache上一大半都是IBM操纵的,很多人都被玩弄于股掌之上。
照我看,太幼稚的还是你同学自己啊,真以为把自己的东西开源了就能够主宰一切,开源开的半死不活的照样一大堆. 况且apache项目中有很多ibm捐献的东西早就是公开的事情,没啥机密的,貌似ibm不仅仅捐献项目和代码,还捐献开发人员,其他公司也有类似的做法。这个本身是开源商业化的流行模式。比如eclipse的整个生态链都是ibm整出来的,而且eclipse也因为其内在而奠定了java ide中的主流地位。你当然可以说ibm拿这个打击竞争对手,比如生生的就搞死了jbuilder,但人ibm自己照样不把WSAD卖得欢。
这个事情越想越有意思,python的老大GvR被google搞定了,但是一半以上的工作时间是花在python本身的,按这个说法,岂不是google操纵了python,把所有python众都玩弄于屁股手掌之间.类似的还有rails,看来javaeye和robbin也是被玩弄对象啊.还有jboss,还有mysql,...........
不过,照这么说,用啥软件都是被玩弄,对开源软件而言,后面没有立着公司的,被主要开发者玩弄,立着公司的,被这个公司玩弄,至于商业软件,唯一的区别,就是玩弄者更加明确化而已,比如ms的产品使用者就直接被ms玩弄(但貌似这次vista遭遇到了小规模起义). 反正都是被玩弄了,有啥区别.
按我说呢,真不知道是谁玩弄谁.真要算玩弄,extjs的这次license转换才能算得上。
拜托,我说的是IBM内部的运营策略,你怎么这么小儿科的骂起我同学来了,我同学只不过是一个小程序员而已,您太抬举他了吧。
人家IBM只不过试图通过开源市场提高自己咨询业的市场分额,你就说别人是幻想,我觉得是你很幼稚吧。好比VC不会每个投资都成功,很正常啊。
你就知道有IBM公开的项目,废话,我当然知道你知道,Eclipse等谁不知道,我的意思是除了你知道的这些以外,有更多的是你不知道的,除了你说的捐献代码和人以外,还有更多的捐献是你不公开的,你怎么不想想IBM为什么有些项目要机密?我同学说了不保密不等于公开,有很多小公司或者是小组维护的开源项目背后也是IBM操纵的,这些你是不知道的。
我举了很多不公开的apache的例子为例,你却反过来和我大扯已经公开的Eclipse,我从来没有否定(特地说apache有一半等等)那些大部分精力仍然在开源项目贡献上的人,你却举了个python的例子发过来说我一刀切,您是不是没看清我说的话就开始回帖啊。
我说的这个“玩弄”是从你自己的言论中的“背信弃义”推出来的,你倒是在帮我证明“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我看你这段话说了半天,反而证明EXTJS只不过和其他开源没啥两样而已,都是利益驱动。
你可以都说这些是“玩弄”,一样么,程度一样么,收费对象一致么,价格是一个等级上的么?EXTJS有向浏览器客户收费么?MS呢?
IBM不像MS,基本靠卖软件赚钱,IBM卖服务,客户喜欢开源的,而某个开源的幕后就是IBM,他做这方面的咨询服务,当然是手到擒来。说穿了就是利用开源项目打击竞争对手。
把开源和商业化对立起来,只是MS的惯常做法。通过开源能够打击到某些竞争对手,只能说竞争对手连开源的都打不过,还卖钱干嘛. 人家连源代码都开放出来了,你还搞不过,直接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至于咨询服务的例子,貌似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只有当客户喜欢的正好是ibm主导的那些个开源项目,ibm才有机可乘。但问题就来了,客户为啥不喜欢别的商品化的东西? 客户喜欢ibm主导的项目可不是ibm的错.而你假想中的咨询对手连客户喜欢啥都不知道,或者给不出可以相匹敌的东西,不被竞争掉才怪.
商业巨头站在开源软件之后,本来就是开源项目形成产业链并常态化发展的重要促进条件。
我举MS根本就不是在说MS是竞争对手,只是举个商业模式的反例,您还真搞笑,真以为MS是IBM的竞争对手(不是贬低MS,MS和IBM重合的业务占IBM总的业务的比例不大的),你去IBM的售前部门了解了解,IBM的大部分的竞争对手都是谁啊?
说道咨询业,正好有个ThoughtWork的例子,吹捧ruby(这里没有贬低ruby的意思)提供咨询。咨询服务的例子怎么能叫牛头不对马嘴呢?我哪里说过什么咨询对手是假想中的,已经是客观存在的好伐,这个世界做企业咨询的公司多了,BearingPoint、Oracle、BEA等都是的。
整体上来看你找了那么多理由,不就是不认同GPL v3嘛,别人GPL换GPL2你就不说别人“背信弃义”,一换v3你就说别人“朝三暮四”,有逻辑关系么?你不如说说制定GPL v3的人是怎么想的。还有你说说为什么别人换GPL v2就是“好人”,换v3就是“坏人”,依据呢?你没有这个依据就不能因为别人换了个License就说别人“背信弃义”。
还有按照您软件软件选择的标准,比jack行为“恶劣”的软件作者或组织多了去了,你有本事凡是这类软件你全都不用啊,有这类前科的也不用,比如MS的。你觉得你自己对待软件的标准能一致么?
无意中看到这个老贴,拿出来说一下。
“背信弃义”没啥好讨论的,道德层面没有任何严谨的法律条款,如何界定?
所以才会出现鸡说鸡的,鸭说鸭的.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杆秤.这个才是世界的多样性啊.
charon老拿apache组织来举例子,问题就来了:
1.别人(apache)做得“好”,那是他的事,只要不是法律,就不能要求所有人(jack)都做得这么“好”。
好比你每年捐出1000元给慈善机构,不能说其他不捐钱的企业家不好。
没啥问题.
就你举的例子,这个事情不在于企业家好不好,而在于当你在选择这些企业的产品的时候,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你会怎么选. 至少我是选那个始终言行一致的.
2.更何况apache的“好”基本也是有问题的,charon你被骗了。
我有一个同学在IBM做一个机密项目的开发,一年后问他,还在做机密项目么?是不是可以公开了?
他说做的是apache的项目,现在以开源形式发布,但是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其实就是IBM自己开发的。
还有一个同学在IBM是做售前的,对我说:“你太幼稚了,apache上一大半都是IBM操纵的,很多人都被玩弄于股掌之上。
照我看,太幼稚的还是你同学自己啊,真以为把自己的东西开源了就能够主宰一切,开源开的半死不活的照样一大堆. 况且apache项目中有很多ibm捐献的东西早就是公开的事情,没啥机密的,貌似ibm不仅仅捐献项目和代码,还捐献开发人员,其他公司也有类似的做法。这个本身是开源商业化的流行模式。比如eclipse的整个生态链都是ibm整出来的,而且eclipse也因为其内在而奠定了java ide中的主流地位。你当然可以说ibm拿这个打击竞争对手,比如生生的就搞死了jbuilder,但人ibm自己照样不把WSAD卖得欢。
这个事情越想越有意思,python的老大GvR被google搞定了,但是一半以上的工作时间是花在python本身的,按这个说法,岂不是google操纵了python,把所有python众都玩弄于屁股手掌之间.类似的还有rails,看来javaeye和robbin也是被玩弄对象啊.还有jboss,还有mysql,...........
不过,照这么说,用啥软件都是被玩弄,对开源软件而言,后面没有立着公司的,被主要开发者玩弄,立着公司的,被这个公司玩弄,至于商业软件,唯一的区别,就是玩弄者更加明确化而已,比如ms的产品使用者就直接被ms玩弄(但貌似这次vista遭遇到了小规模起义). 反正都是被玩弄了,有啥区别.
按我说呢,真不知道是谁玩弄谁.真要算玩弄,extjs的这次license转换才能算得上。
IBM不像MS,基本靠卖软件赚钱,IBM卖服务,客户喜欢开源的,而某个开源的幕后就是IBM,他做这方面的咨询服务,当然是手到擒来。说穿了就是利用开源项目打击竞争对手。
把开源和商业化对立起来,只是MS的惯常做法。通过开源能够打击到某些竞争对手,只能说竞争对手连开源的都打不过,还卖钱干嘛. 人家连源代码都开放出来了,你还搞不过,直接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至于咨询服务的例子,貌似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只有当客户喜欢的正好是ibm主导的那些个开源项目,ibm才有机可乘。但问题就来了,客户为啥不喜欢别的商品化的东西? 客户喜欢ibm主导的项目可不是ibm的错.而你假想中的咨询对手连客户喜欢啥都不知道,或者给不出可以相匹敌的东西,不被竞争掉才怪.
商业巨头站在开源软件之后,本来就是开源项目形成产业链并常态化发展的重要促进条件。
spring一样有问题,例子举错了,帮倒忙啊。
这个有点太YY了吧. 记得当时spring刚搞起来的时候,说起盈利方式(那个时候还谈不上盈利模式),其中的一条就是客户可以出钱让spring优先实现某个需要的功能。
还是那句话,开源是开源,商业是商业。把这两个东西对立起来批判,只能说是自己给自己树个风车来战斗。
偶在这里不爽的,并不是GPL不好,也不是BSD类的有多好,而是说做东西总的有始有终吧,朝三暮四的偶是不喜欢的.
同样是GPL, ZK的东西我就很喜欢.
不怕 先用着 ext这家伙的协议与mySQL的一样
MySQL的还不是大伙的在用
这两个不是一个用法.数据库独立安装,独立运行.即便是写驱动,遵循的也是协议,而不是直接耦合到API.
当然,如果要把mysql打包到自己的应用里一起发布,那还是有问题的。
但好在一般都不会那么去做。
虽然目前大家使用ExtJS开发不成问题,但是我想没几个人吃饱了撑的去用ExtJS去做免费的开源项目吧,还有如果用于商业和牟利就必须按客户购买License,否则ExtJS有权力告你,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确,大家讨论。
我也不希望辛苦弄了半天,只为自己软件产品一个界面改善弄的必须开源,并且给客户安装还必须去购买License,否则有可能惹上官司。
评论
170 楼
charon
2008-09-02
icewubin 写道
charon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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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上来看你找了那么多理由,不就是不认同GPL v3嘛,别人GPL换GPL2你就不说别人“背信弃义”,一换v3你就说别人“朝三暮四”,有逻辑关系么?你不如说说制定GPL v3的人是怎么想的。还有你说说为什么别人换GPL v2就是“好人”,换v3就是“坏人”,依据呢?你没有这个依据就不能因为别人换了个License就说别人“背信弃义”。
切,还是前面那句话,你还真不知道这个帖子在争吵什么东西.
有人说GPL V2和V3的差异和偏好么? 难道有人说换V2就是"好"人了? 不要老自己树靶子打好不好.
当然没有人说“V2和V3的差异和偏好”,但是是你在以此作为判定某个更换license行为是否是“朝三暮四”的标准。
你把我的原话和你的推理摘出来
否则,请自己回去温习你所喜欢的逻辑.
169 楼
charon
2008-09-02
icewubin 写道
charon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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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这个“玩弄”是从你自己的言论中的“背信弃义”推出来的,你是在帮我搬石头砸你自己的脚啊,你倒是在帮我证明“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我看你这段话说了半天,反而证明EXTJS只不过和其他开源没啥两样而已,都是利益驱动。
hehe,搞了半天你真的是没明白这个帖子争吵的是什么事情。还敢在这儿扯逻辑呢。回去把帖子看明白了先。
从来就没有人承认或者否认过“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敢情你是自己树个靶子自己一个人在YY呢。
利益驱动本来就是商业社会天经地义的事情,有人因为这个BS了EXTJS了吗?挣钱和采用一个始终如一的license策略没有逻辑矛盾啊。
在这里BS的是EXTJS多次更改license的行为,而且是对商业使用者而言每次都改得更加有约束了。如果extjs一开始就把自己的license定位在GPL,根本就不会有这个争论,jack还是照样挣他的钱,只不过发展可能就没有这么快。
这个论点当然是天经地义的,我在类比你的论调得出自相矛盾,你没看出来是你的问题。
你的BS的出发点就有问题,而且你在维护你的观点时还说了不少有问题的论据,我是针对你说的一些有问题的论据进行类比来反证。这怎么叫“没明白这个帖子争吵的是什么事情”?你的论据和依据出现问题,你的BS根本就无从谈起。
好像你说了那么多,都是废话巴.咋的就像是在剖析自己的心路历程,一点实质性的内容都没有.
168 楼
charon
2008-09-02
icewubin 写道
charon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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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知道某几个IBM公开的项目,废话,我当然知道你知道,Eclipse谁不知道,我的意思是除了你知道的这些以外,有更多的是你不知道的。而且我讨论的是Apache基金会没有你说的这么“好”,你扯到我同学幼稚干啥,岔开话题?
幼稚不是你同学先提出来的说法? 既然能够这么说别人,大概也要有被人这么说的觉悟.看来,你还挺维护这个认为你很幼稚的这个同学么.
ibm有没有向开源社区,向apache捐献项目、捐人、捐钱是个本质问题,至于给哪个项目捐人捐钱,这个重要么?
把这个云山雾罩的说一通,除了满足某些人神秘的献宝欲,貌似没啥别的作用。
何况,向apache基金会捐项目捐人捐钱的多了,连MS都捐过,难道接收赞助的开源组织都是不"好"的?这个想法不是幼稚是什么?哪个开源组织不在号召捐钱捐物?
我都说了这是他们公司的策略之一,你咋又说到我在维护我同学的事上了呢?是不是你看文章总是漏字啊,他只是个传话筒而已,他能做什么公司决策。
问题是ibm貌似就没有过这个为了扩大咨询的市场占有率而开源的策略.
引用
我举的例子就是说明你说的apache项目一样是不可靠的,起得多结束的多,这个矛头是指向你吹捧apache的论调的,你自己都没有自己吹捧apache的言论有问题,那时你自己的问题。
我认可apache一致的license策略,貌似和apache项目的生灭没啥逻辑关系巴.
你不会还停留在看上一个优点就要爱上全部的那种不是白就是黑的01逻辑阶段巴.
引用
拜托,我有说接受赞助的“开源组织”都是不“好”的么?不要混淆概念好不好?
1.你这里的“开源组织”指什么apache,还是小公司或组织?
2.如果“开源组织”指的是apache,我的意思是说你说jack不好的论断同样可以用在apache身上,这是从你的论断推断出来的,不是我说apache不好。
3.如果“开源组织”指的是那些接受IBM扶持的小公司,我没有评论他们的好坏。
这个和是谁在混淆? 我说的是license策略的好坏,你非要扯到组织的好坏.
引用
4.我特指非公开的扶持的目的,你还在不停的说公开的例子。为啥要非公开呢,好处多的是,一旦竞争对手不再有竞争力,你认为某个小项目还会卖力的推陈出新么?这和Oracle收购innodb没有本质区别。但是因为是非公开的,他可以随时停止扶持,而不会被你这种说成是“背信弃义”。
停止扶持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啊.jack如果这次不是修改license,而是把项目交给别人去发展,没人会多说一个字.
开源有开源的游戏规则,开发者卖力或者不卖力的推版本,这本身就是符合游戏规则的.有啥好大惊小怪的.
如果你要使用,没人给你添加想要功能,你就自己上,如果自己也不想上,就蛊惑别人上,或者出钱让别人上.不就那么简单.
有商业扶持自然好,但是貌似也不是说没有商业扶持,开源就是死水一潭.
引用
5.突然想起来,是不是一旦apache中的哪个项目真的用上了GPL v3,你是不是因为宣传apache,您也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啊。
看来你还是没想明白这件事.
这里在讨论的是一个项目的始终一致的license策略.如果apache的哪个项目用了gpl v3,只要它从一如始终的用这个license,没人会BS它.
167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这次针对的是使用者的使用权.以前好好用的一些场景,现在必须面临要么开源,要么付钱的选择.
建议不要混淆开发者和使用者.
建议不要混淆开发者和使用者.
没有吧,你说这话是有前提的吧,如果使用者不升级,不必面临这个选择的吧。
唉,我还是把类比场景仔细描述一下,因为jack这次收费好像针对开发者,那就说开发者吧。
比如某个开发者使用一个开源软件版本是2.0.2。以下几种情况:
1.项目因为种种原因终止了,那开发者继续使用2.0.2,要么就不用了,没有其他选择。
2.项目版本升级成2.1,开发者有三个选择,不用了,继续使用2.0.2,选择升级,升级的话再面临2个选择,付费或者开源自己项目中的相关部分。
以上2种情况,假设有旁人接手2.0.2的概率是一样的,也假设都能够让其他人或组织接手(要假设成都不能接手也没问题,只要假设一致就行)。
所以我认为第2种情况的选择权是大于第1种情况的,“能否发展原有的项目”这个不重要也是这么来的(因为两种情况的假设可以一样,无所谓有没有人接手,是否能接手,再者能不能接手是老版本的license定的,和新版本没关系)。
166 楼
charon
2008-09-02
icewubin 写道
charon 写道
引用
再说了,你举的例子根本不能说明apache言行一致,在我看来,一个项目半途而废和更改协议一样是你所谓的“言行不一致,背信弃义”。
拜托,这个是开源项目,bsd类的开源,即便项目倒了,只要你觉得有必要,你就可以发展它.
半途而废的是人,而不是项目.最明显的就是jython,python在jvm上的实现,创始者后来跑去玩ironpython去了,使得这个项目停下来了至少2年多,但是两年之后又有人接手了,到现在还在开发中
项目只能叫寿终正寝,每个项目都有那一刻,不论是开源的,不论是什么license,商业的也一样.
但是这次extjs不一样,当时就有人因为extjs的转换license行为要另开分支独立发展,jack貌似就马上威胁他们这个有法律问题. 这只说明一个问题,之前的extjs根本就不是一个开源项目.读了之前的license之后,发现确实,之前它不是一个开源项目,只是一个顶着开源名称的XX项目.
我认为“能否发展原有的项目”这是另一个讨论子课题,请不要混淆视听。
1.如果原来的license能够随意发展,那就不存在你说的“背信弃义”,因为可以别人可以接手发展。
2.如果原来的license不能够随意发展,那就更不存在你说的“背信弃义”,别人的思想本来就没变嘛。
根据jack解释的extjs这次改之前用的那个受限LGPL的license,第一条是不成立的.
第二条也是不成立,之前license的受限部分针对的是extjs的参与者的再发布权,这次针对的是使用者的使用权.以前好好用的一些场景,现在必须面临要么开源,要么付钱的选择.
建议不要混淆开发者和使用者.
引用
3.是不是顶着开源的帽子不是你定义的,是开源这个词本身定义的。
一个license是不是开源,貌似是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alphabetical上有说法.
当然,如果你有自己的一套,那是另说.但是,请不要以为把源代码一晾就是开源.
引用
4.之前怎么就不是一个开源项目了呢?照你的逻辑,JBOSS就不是开源项目了?我看是你在混淆开源的定义吧。
extjs之前的license本来就不是LGPL,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后,jack都特意强调了多次.
下回在参与话题之前先把标的物搞清楚.
引用
5.再次强调,同等前提下(这个同等指,有无能力接受的人的出现概率相等),项目终止(不管是寿终正寝还是其他原因)对客户的“损失”肯定大于项目更换license的,而且没有几个项目能够旁人顺利接手的。
这是一句和话题无关的很有道理的废话.
165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还真跟GPL v3较上劲了.
谁说"界定凡是换成GPL v3的就是“朝三幕四”"这句话了? 别老自己树靶子自己玩.
extjs到现在都用至少用过3种license乐,也就是至少改了2次,那才叫朝三暮四.
第三次不管他改到GPL v3还是GPL v2,照样有人骂他. 相比于之前的那个受限制的LGPL,只要后面的那个license对用户的限制比前一个更有约束,就会有人骂他.
谁说"界定凡是换成GPL v3的就是“朝三幕四”"这句话了? 别老自己树靶子自己玩.
extjs到现在都用至少用过3种license乐,也就是至少改了2次,那才叫朝三暮四.
第三次不管他改到GPL v3还是GPL v2,照样有人骂他. 相比于之前的那个受限制的LGPL,只要后面的那个license对用户的限制比前一个更有约束,就会有人骂他.
哦,发现一个问题,先澄清一下,我没有维护jack的意思,我的观点是道义上来讲,我也不赞同他的做法。但是不等于就可以随便说他“背信弃义”,我是认为这个观点站不住脚。我是在分析你的论证依据中出现的问题,不代表我力挺GPL v3,我有挺过么?
我先说的是你骂的论据的问题,别人骂不骂他不关我的事,因为别人如果骂的在理那当然没问题。
回过头来再说,你又出现了一个论据“只要后面的那个license对用户的限制比前一个更有约束”。
1.是不是更有约束,能说清楚么?我的意思是这个问题目前是不完全有结论的,有些人认为拿来自己随便改改就能赚钱也是一种自由,有些人认为随便改改后的版本不开源就一直不自由,很难说清楚到底哪个更有约束。当然这是GPL v3的焦点争论问题了。
2.就算是更有约束,和“背信弃义”有关系么,你扯了那么远还是没说清楚,为什么更改license就是“背信弃义”,只要更改次数多和“只要后面的那个license对用户的限制比前一个更有约束”就定性为“背信弃义”,开源社区有说过不能更改license么?jack自己有说过不能更改license?GPL规定升级成v3就是“背信弃义”?
3.再次重申,我没有维护jack的意思,是你的“背信弃义”的定义有问题,你最多说他收费不合理。这样说吧,假设如果jack的行为不变,收费策略是每个license,0.01美元,其他行为都不变,还会有这么多人骂他么(不是说你,是广泛的人)?
164 楼
charon
2008-09-02
icewubin 写道
charon 写道
记住,前面提到apache,并不是说apache的bsd类许可证优于extjs现有的gpl,而是apache一致的license策略要好过extjs的朝三暮四.
企业好不好和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问题貌似一点关系没有 extjs的license和apache的license根本不是你所类比的捐钱和不捐钱的关系.两个license之间本来就没有优劣之分,你举这个例子就是为了混淆一下概念,还不让别人跟着扯?
apache的许可证都是bsd的?apache就永远不会改变license
不要漏看字.不是bsd,而是bsd类. apache的license再改,也是bsd类,明白不?
不要老自己树靶子玩.
引用
我指的是license改变的本身这个行为,而你是在界定凡是换成GPL v3的就是“朝三幕四”
还真跟GPL v3较上劲了.
谁说"界定凡是换成GPL v3的就是“朝三幕四”"这句话了? 别老自己树靶子自己玩.
extjs到现在都用至少用过3种license乐,也就是至少改了2次,那才叫朝三暮四.
第三次不管他改到GPL v3还是GPL v2,照样有人骂他. 相比于之前的那个受限制的LGPL,只要后面的那个license对用户的限制比前一个更有约束,就会有人骂他.
引用
“优劣之分”是从你的逻辑中推出的,不是我提出的,我没有混淆概念,是在分析你的论点前提有问题,而你一直就没说清楚同样是更换license,为什么有的在你眼里是“朝三幕四”,有的不是。
前面不是说了吗,extjs前后至少用了3个license,而且是不兼容的.
人家apache license v2的升级,那是兼容升级.GPL v3折腾出这么多事情了,不就是和v2不兼容么.兼容升级对使用者是没啥额外约束的.以前乍用,现在你还是乍用,撑死了让你多敲或少敲几个字. 这个就更平台升级一样,如果是兼容升级,以前写的应用照样跑,人还会吹捧一下,如果全趴下了,当然会有骂声一片.
至于优劣之分,那是你自己心里的魔鬼,和我无干.别老以为自己挺GPL v3丢人,啥事情一跟v3有点拐弯抹角关系就像被踩了尾巴一样.
163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引用
还有按照您软件软件选择的标准,比jack行为“恶劣”的软件作者或组织多了去了,你有本事凡是这类软件你全都不用啊,有这类前科的也不用,比如MS的。你觉得你自己对待软件的标准能一致么?
你还真别扯,开源社区里面,甚至商业组织卖的,经常换不相容的license(>2次),而且每次都是越收越紧的软件,你要是能找出10个来,我就服了你了.还多了去了呢,吹牛确实不用上税.
而且,MS貌似没有这个前科.虽然MS不咋地,但是是正儿八经的生意人,你这么乱说话的话还是有毁谤嫌疑的.
唉,你又没有看清楚。
1.我说的是“比jack行为“恶劣”的软件作者或组织多了去了”,没有专指开源社区。
2.之前你也说了类似“MS经常玩弄客户”的例子,我就是顺着你的这个例子说的。我的意思是你难道都不使用windows等更“恶劣”的公司出的软件么?如果是“诽谤嫌疑”那也是说您自己啊,不是我说MS“玩弄”客户啊。
162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引用
整体上来看你找了那么多理由,不就是不认同GPL v3嘛,别人GPL换GPL2你就不说别人“背信弃义”,一换v3你就说别人“朝三暮四”,有逻辑关系么?你不如说说制定GPL v3的人是怎么想的。还有你说说为什么别人换GPL v2就是“好人”,换v3就是“坏人”,依据呢?你没有这个依据就不能因为别人换了个License就说别人“背信弃义”。
切,还是前面那句话,你还真不知道这个帖子在争吵什么东西.
有人说GPL V2和V3的差异和偏好么? 难道有人说换V2就是"好"人了? 不要老自己树靶子打好不好.
当然没有人说“V2和V3的差异和偏好”,但是是你在以此作为判定某个更换license行为是否是“朝三暮四”的标准。
161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引用
说道咨询业,正好有个ThoughtWork的例子,吹捧ruby(这里没有贬低ruby的意思),咨询服务的例子怎么能叫牛头不对马嘴呢?
还真别扯这个,ibm全球咨询服务、埃森哲、凯捷、还有正略均策等的人我都挨个谈过,人的咨询从来就不是鼓吹语言的那个层面。咨询业挣钱的部分远不是编程语言、技术平台相关的东西,通过咨询来接这类编程的苦力活,那是咨询的中低端,人早就不玩了,即便拿来,能外包的也都外包掉。
我又没说是编程的苦力活。
1.你能说ThoughtWork没有刻意吹捧ruby?
2.我又说他们咨询的业务是编程么?好像没什么关系吧,外包这个事情我当然知道,说句题外话,有些公司的外包还真是搞笑,非但没有缩减多少成本,还大大减低项目的质量。
160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引用
我说的这个“玩弄”是从你自己的言论中的“背信弃义”推出来的,你是在帮我搬石头砸你自己的脚啊,你倒是在帮我证明“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我看你这段话说了半天,反而证明EXTJS只不过和其他开源没啥两样而已,都是利益驱动。
hehe,搞了半天你真的是没明白这个帖子争吵的是什么事情。还敢在这儿扯逻辑呢。回去把帖子看明白了先。
从来就没有人承认或者否认过“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敢情你是自己树个靶子自己一个人在YY呢。
利益驱动本来就是商业社会天经地义的事情,有人因为这个BS了EXTJS了吗?挣钱和采用一个始终如一的license策略没有逻辑矛盾啊。
在这里BS的是EXTJS多次更改license的行为,而且是对商业使用者而言每次都改得更加有约束了。如果extjs一开始就把自己的license定位在GPL,根本就不会有这个争论,jack还是照样挣他的钱,只不过发展可能就没有这么快。
这个论点当然是天经地义的,我在类比你的论调得出自相矛盾,你没看出来是你的问题。
你的BS的出发点就有问题,而且你在维护你的观点时还说了不少有问题的论据,我是针对你说的一些有问题的论据进行类比来反证。这怎么叫“没明白这个帖子争吵的是什么事情”?你的论据和依据出现问题,你的BS根本就无从谈起。
159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引用
我举了很多不公开的apache的例子为例,你却反过来和我大扯已经公开的Eclipse,我从来没有否定(特地说apache有一半等等)那些大部分精力仍然在开源项目贡献上的人,你却举了个例子发过来说我一刀切,您的逻辑思维是不是有点鸡同鸭讲啊。
我就知道,bbs上面的东西,落实到最后,都是逻辑问题。
如果一定要讲逻辑,还是那个意思,商业组织赞助了开源组织,这个貌似和开源组织的"好"或者"不好"没有逻辑关系,也和商业组织的好或者不好,阴险与否没有逻辑关系。
是没有关系啊,但是为什么转换license在你眼里就和"好"或者"不好"扯上关系了呢?我是在用你的思路进行类比啊。
158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引用
你只知道某几个IBM公开的项目,废话,我当然知道你知道,Eclipse谁不知道,我的意思是除了你知道的这些以外,有更多的是你不知道的。而且我讨论的是Apache基金会没有你说的这么“好”,你扯到我同学幼稚干啥,岔开话题?
幼稚不是你同学先提出来的说法? 既然能够这么说别人,大概也要有被人这么说的觉悟.看来,你还挺维护这个认为你很幼稚的这个同学么.
ibm有没有向开源社区,向apache捐献项目、捐人、捐钱是个本质问题,至于给哪个项目捐人捐钱,这个重要么?
把这个云山雾罩的说一通,除了满足某些人神秘的献宝欲,貌似没啥别的作用。
何况,向apache基金会捐项目捐人捐钱的多了,连MS都捐过,难道接收赞助的开源组织都是不"好"的?这个想法不是幼稚是什么?哪个开源组织不在号召捐钱捐物?
我都说了这是他们公司的策略之一,你咋又说到我在维护我同学的事上了呢?是不是你看文章总是漏字啊,他只是个传话筒而已,他能做什么公司决策。
我举的例子就是说明你说的apache项目一样是不可靠的,起得多结束的多,这个矛头是指向你吹捧apache的论调的,你自己都没有自己吹捧apache的言论有问题,那时你自己的问题。
拜托,我有说接受赞助的“开源组织”都是不“好”的么?不要混淆概念好不好?
1.你这里的“开源组织”指什么apache,还是小公司或组织?
2.如果“开源组织”指的是apache,我的意思是说你说jack不好的论断同样可以用在apache身上,这是从你的论断推断出来的,不是我说apache不好。
3.如果“开源组织”指的是那些接受IBM扶持的小公司,我没有评论他们的好坏。
4.我特指非公开的扶持的目的,你还在不停的说公开的例子。为啥要非公开呢,好处多的是,一旦竞争对手不再有竞争力,你认为某个小项目还会卖力的推陈出新么?这和Oracle收购innodb没有本质区别。但是因为是非公开的,他可以随时停止扶持,而不会被你这种说成是“背信弃义”。
5.突然想起来,是不是一旦apache中的哪个项目真的用上了GPL v3,你是不是因为宣传apache,您也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啊。
157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引用
人家IBM只不过试图通过开源市场提高自己咨询业的市场分额,你就说别人是幻想,我觉得是你很幼稚吧。好比VC不会每个投资都成功,你太搞笑了。
你看,如果说之前我说的是属于"小儿科的骂",那现在你岂不是在更加小儿科的步我的后尘?
还ibm试图通过开源市场提高自己咨询业的市场份额,又开始扯淡了.投向开源难道是为了这个目的?也太小看IBM了吧.这个最多也只是个副产品.
同时,你也太小看咨询这个行业的价值取向了,敢情以为如果真的手握开源软件就能左右客户请不请你来做咨询?真以为咨询是过家家啊.
我也说了是为了扩大市场分额,并没有说IBM从开源白手起家,更没有说这是IBM咨询的主要依赖的基础。
156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引用
再说了,你举的例子根本不能说明apache言行一致,在我看来,一个项目半途而废和更改协议一样是你所谓的“言行不一致,背信弃义”。
拜托,这个是开源项目,bsd类的开源,即便项目倒了,只要你觉得有必要,你就可以发展它.
半途而废的是人,而不是项目.最明显的就是jython,python在jvm上的实现,创始者后来跑去玩ironpython去了,使得这个项目停下来了至少2年多,但是两年之后又有人接手了,到现在还在开发中
项目只能叫寿终正寝,每个项目都有那一刻,不论是开源的,不论是什么license,商业的也一样.
但是这次extjs不一样,当时就有人因为extjs的转换license行为要另开分支独立发展,jack貌似就马上威胁他们这个有法律问题. 这只说明一个问题,之前的extjs根本就不是一个开源项目.读了之前的license之后,发现确实,之前它不是一个开源项目,只是一个顶着开源名称的XX项目.
我认为“能否发展原有的项目”这是另一个讨论子课题,请不要混淆视听。
1.如果原来的license能够随意发展,那就不存在你说的“背信弃义”,因为可以别人可以接手发展。
2.如果原来的license不能够随意发展,那就更不存在你说的“背信弃义”,别人的思想本来就没变嘛。
3.是不是顶着开源的帽子不是你定义的,是开源这个词本身定义的。
4.之前怎么就不是一个开源项目了呢?照你的逻辑,JBOSS就不是开源项目了?我看是你在混淆开源的定义吧。
5.再次强调,同等前提下(这个同等指,有无能力接受的人的出现概率相等),项目终止(不管是寿终正寝还是其他原因)对客户的“损失”肯定大于项目更换license的,而且没有几个项目能够旁人顺利接手的。
155 楼
icewubin
2008-09-02
charon 写道
icewubin 写道
我们讨论的是企业好不好的问题,不是你个人的选择性问题,两者不要混为一谈。
记住,前面提到apache,并不是说apache的bsd类许可证优于extjs现有的gpl,而是apache一致的license策略要好过extjs的朝三暮四.
企业好不好和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问题貌似一点关系没有 extjs的license和apache的license根本不是你所类比的捐钱和不捐钱的关系.两个license之间本来就没有优劣之分,你举这个例子就是为了混淆一下概念,还不让别人跟着扯?
apache的许可证都是bsd的?apache就永远不会改变license,我指的是license改变的本身这个行为,而你是在界定凡是换成GPL v3的就是“朝三幕四”,“优劣之分”是从你的逻辑中推出的,不是我提出的,我没有混淆概念,是在分析你的论点前提有问题,而你一直就没说清楚同样是更换license,为什么有的在你眼里是“朝三幕四”,有的不是。
154 楼
charon
2008-09-01
icewubin 写道
我们讨论的是企业好不好的问题,不是你个人的选择性问题,两者不要混为一谈。
记住,前面提到apache,并不是说apache的bsd类许可证优于extjs现有的gpl,而是apache一致的license策略要好过extjs的朝三暮四.
企业好不好和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问题貌似一点关系没有 extjs的license和apache的license根本不是你所类比的捐钱和不捐钱的关系.两个license之间本来就没有优劣之分,你举这个例子就是为了混淆一下概念,还不让别人跟着扯?
引用
再说了,你举的例子根本不能说明apache言行一致,在我看来,一个项目半途而废和更改协议一样是你所谓的“言行不一致,背信弃义”。
拜托,这个是开源项目,bsd类的开源,即便项目倒了,只要你觉得有必要,你就可以发展它.
半途而废的是人,而不是项目.最明显的就是jython,python在jvm上的实现,创始者后来跑去玩ironpython去了,使得这个项目停下来了至少2年多,但是两年之后又有人接手了,到现在还在开发中
项目只能叫寿终正寝,每个项目都有那一刻,不论是开源的,不论是什么license,商业的也一样.
但是这次extjs不一样,当时就有人因为extjs的转换license行为要另开分支独立发展,jack貌似就马上威胁他们这个有法律问题. 这只说明一个问题,之前的extjs根本就不是一个开源项目.读了之前的license之后,发现确实,之前它不是一个开源项目,只是一个顶着开源名称的XX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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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我说的是IBM内部的运营策略,你怎么这么小儿科的骂起我同学来了,我同学只不过是一个小程序员而已,您太抬举他了吧。
我有骂他吗?不要太敏感了吧.如果说这个是骂,那你那同学不也在骂你,我应该在给你出气啊,你乍就不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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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IBM只不过试图通过开源市场提高自己咨询业的市场分额,你就说别人是幻想,我觉得是你很幼稚吧。好比VC不会每个投资都成功,你太搞笑了。
你看,如果说之前我说的是属于"小儿科的骂",那现在你岂不是在更加小儿科的步我的后尘?
还ibm试图通过开源市场提高自己咨询业的市场份额,又开始扯淡了.投向开源难道是为了这个目的?也太小看IBM了吧.这个最多也只是个副产品.
同时,你也太小看咨询这个行业的价值取向了,敢情以为如果真的手握开源软件就能左右客户请不请你来做咨询?真以为咨询是过家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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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知道某几个IBM公开的项目,废话,我当然知道你知道,Eclipse谁不知道,我的意思是除了你知道的这些以外,有更多的是你不知道的。而且我讨论的是Apache基金会没有你说的这么“好”,你扯到我同学幼稚干啥,岔开话题?
幼稚不是你同学先提出来的说法? 既然能够这么说别人,大概也要有被人这么说的觉悟.看来,你还挺维护这个认为你很幼稚的这个同学么.
ibm有没有向开源社区,向apache捐献项目、捐人、捐钱是个本质问题,至于给哪个项目捐人捐钱,这个重要么?
把这个云山雾罩的说一通,除了满足某些人神秘的献宝欲,貌似没啥别的作用。
何况,向apache基金会捐项目捐人捐钱的多了,连MS都捐过,难道接收赞助的开源组织都是不"好"的?这个想法不是幼稚是什么?哪个开源组织不在号召捐钱捐物?
引用
我举了很多不公开的apache的例子为例,你却反过来和我大扯已经公开的Eclipse,我从来没有否定(特地说apache有一半等等)那些大部分精力仍然在开源项目贡献上的人,你却举了个例子发过来说我一刀切,您的逻辑思维是不是有点鸡同鸭讲啊。
我就知道,bbs上面的东西,落实到最后,都是逻辑问题。
如果一定要讲逻辑,还是那个意思,商业组织赞助了开源组织,这个貌似和开源组织的"好"或者"不好"没有逻辑关系,也和商业组织的好或者不好,阴险与否没有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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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这个“玩弄”是从你自己的言论中的“背信弃义”推出来的,你是在帮我搬石头砸你自己的脚啊,你倒是在帮我证明“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我看你这段话说了半天,反而证明EXTJS只不过和其他开源没啥两样而已,都是利益驱动。
hehe,搞了半天你真的是没明白这个帖子争吵的是什么事情。还敢在这儿扯逻辑呢。回去把帖子看明白了先。
从来就没有人承认或者否认过“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敢情你是自己树个靶子自己一个人在YY呢。
利益驱动本来就是商业社会天经地义的事情,有人因为这个BS了EXTJS了吗?挣钱和采用一个始终如一的license策略没有逻辑矛盾啊。
在这里BS的是EXTJS多次更改license的行为,而且是对商业使用者而言每次都改得更加有约束了。如果extjs一开始就把自己的license定位在GPL,根本就不会有这个争论,jack还是照样挣他的钱,只不过发展可能就没有这么快。
引用
charon 写道
把开源和商业化对立起来,只是MS的惯常做法。通过开源能够打击到某些竞争对手,只能说竞争对手连开源的都打不过,还卖钱干嘛. 人家连源代码都开放出来了,你还搞不过,直接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至于咨询服务的例子,貌似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只有当客户喜欢的正好是ibm主导的那些个开源项目,ibm才有机可乘。但问题就来了,客户为啥不喜欢别的商品化的东西? 客户喜欢ibm主导的项目可不是ibm的错.而你假想中的咨询对手连客户喜欢啥都不知道,或者给不出可以相匹敌的东西,不被竞争掉才怪.
商业巨头站在开源软件之后,本来就是开源项目形成产业链并常态化发展的重要促进条件。
我举MS根本就不是在说MS是竞争对手,只是举个商业模式的范例,您还真搞笑,真以为MS是IBM的竞争对手,你去IBM的售前部门了解了解,IBM的大部分的竞争对手都是谁啊?
hehe.还有工夫搞笑呢,咋在搞笑之前不先花点时间把帖子先看一看。有人说MS是IBM的对手了吗?不会看到帖子中有个MS,有个IBM,就直接给拉郎配了吧?
引用
说道咨询业,正好有个ThoughtWork的例子,吹捧ruby(这里没有贬低ruby的意思),咨询服务的例子怎么能叫牛头不对马嘴呢?
还真别扯这个,ibm全球咨询服务、埃森哲、凯捷、还有正略均策等的人我都挨个谈过,人的咨询从来就不是鼓吹语言的那个层面。咨询业挣钱的部分远不是编程语言、技术平台相关的东西,通过咨询来接这类编程的苦力活,那是咨询的中低端,人早就不玩了,即便拿来,能外包的也都外包掉。
引用
整体上来看你找了那么多理由,不就是不认同GPL v3嘛,别人GPL换GPL2你就不说别人“背信弃义”,一换v3你就说别人“朝三暮四”,有逻辑关系么?你不如说说制定GPL v3的人是怎么想的。还有你说说为什么别人换GPL v2就是“好人”,换v3就是“坏人”,依据呢?你没有这个依据就不能因为别人换了个License就说别人“背信弃义”。
切,还是前面那句话,你还真不知道这个帖子在争吵什么东西.
有人说GPL V2和V3的差异和偏好么? 难道有人说换V2就是"好"人了? 不要老自己树靶子打好不好.
引用
还有按照您软件软件选择的标准,比jack行为“恶劣”的软件作者或组织多了去了,你有本事凡是这类软件你全都不用啊,有这类前科的也不用,比如MS的。你觉得你自己对待软件的标准能一致么?
你还真别扯,开源社区里面,甚至商业组织卖的,经常换不相容的license(>2次),而且每次都是越收越紧的软件,你要是能找出10个来,我就服了你了.还多了去了呢,吹牛确实不用上税.
而且,MS貌似没有这个前科.虽然MS不咋地,但是是正儿八经的生意人,你这么乱说话的话还是有毁谤嫌疑的.
153 楼
icewubin
2008-09-01
charon 写道
引用
charon老拿apache组织来举例子,问题就来了:
1.别人(apache)做得“好”,那是他的事,只要不是法律,就不能要求所有人(jack)都做得这么“好”。
好比你每年捐出1000元给慈善机构,不能说其他不捐钱的企业家不好。
没啥问题.
就你举的例子,这个事情不在于企业家好不好,而在于当你在选择这些企业的产品的时候,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你会怎么选. 至少我是选那个始终言行一致的.
我们讨论的是企业好不好的问题,不是你个人的选择性问题,两者不要混为一谈。再说了,你举的例子根本不能说明apache言行一致,在我看来,一个项目半途而废和更改协议一样是你所谓的“言行不一致,背信弃义”。照你的逻辑,半途而废可能比更改协议更不道德,对此项目客户一点选择余地都没有,只能自己增加功能或者放弃,连花钱买新版的权利都没有。Apache上这种项目多了去了。
charon 写道
引用
2.更何况apache的“好”基本也是有问题的,charon你被骗了。
我有一个同学在IBM做一个机密项目的开发,一年后问他,还在做机密项目么?是不是可以公开了?
他说做的是apache的项目,现在以开源形式发布,但是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其实就是IBM自己开发的。
还有一个同学在IBM是做售前的,对我说:“你太幼稚了,apache上一大半都是IBM操纵的,很多人都被玩弄于股掌之上。
照我看,太幼稚的还是你同学自己啊,真以为把自己的东西开源了就能够主宰一切,开源开的半死不活的照样一大堆. 况且apache项目中有很多ibm捐献的东西早就是公开的事情,没啥机密的,貌似ibm不仅仅捐献项目和代码,还捐献开发人员,其他公司也有类似的做法。这个本身是开源商业化的流行模式。比如eclipse的整个生态链都是ibm整出来的,而且eclipse也因为其内在而奠定了java ide中的主流地位。你当然可以说ibm拿这个打击竞争对手,比如生生的就搞死了jbuilder,但人ibm自己照样不把WSAD卖得欢。
这个事情越想越有意思,python的老大GvR被google搞定了,但是一半以上的工作时间是花在python本身的,按这个说法,岂不是google操纵了python,把所有python众都玩弄于屁股手掌之间.类似的还有rails,看来javaeye和robbin也是被玩弄对象啊.还有jboss,还有mysql,...........
不过,照这么说,用啥软件都是被玩弄,对开源软件而言,后面没有立着公司的,被主要开发者玩弄,立着公司的,被这个公司玩弄,至于商业软件,唯一的区别,就是玩弄者更加明确化而已,比如ms的产品使用者就直接被ms玩弄(但貌似这次vista遭遇到了小规模起义). 反正都是被玩弄了,有啥区别.
按我说呢,真不知道是谁玩弄谁.真要算玩弄,extjs的这次license转换才能算得上。
拜托,我说的是IBM内部的运营策略,你怎么这么小儿科的骂起我同学来了,我同学只不过是一个小程序员而已,您太抬举他了吧。
人家IBM只不过试图通过开源市场提高自己咨询业的市场分额,你就说别人是幻想,我觉得是你很幼稚吧。好比VC不会每个投资都成功,很正常啊。
你就知道有IBM公开的项目,废话,我当然知道你知道,Eclipse等谁不知道,我的意思是除了你知道的这些以外,有更多的是你不知道的,除了你说的捐献代码和人以外,还有更多的捐献是你不公开的,你怎么不想想IBM为什么有些项目要机密?我同学说了不保密不等于公开,有很多小公司或者是小组维护的开源项目背后也是IBM操纵的,这些你是不知道的。
我举了很多不公开的apache的例子为例,你却反过来和我大扯已经公开的Eclipse,我从来没有否定(特地说apache有一半等等)那些大部分精力仍然在开源项目贡献上的人,你却举了个python的例子发过来说我一刀切,您是不是没看清我说的话就开始回帖啊。
我说的这个“玩弄”是从你自己的言论中的“背信弃义”推出来的,你倒是在帮我证明“大部分的开源软件其实都是利益驱动的”。我看你这段话说了半天,反而证明EXTJS只不过和其他开源没啥两样而已,都是利益驱动。
你可以都说这些是“玩弄”,一样么,程度一样么,收费对象一致么,价格是一个等级上的么?EXTJS有向浏览器客户收费么?MS呢?
charon 写道
引用
IBM不像MS,基本靠卖软件赚钱,IBM卖服务,客户喜欢开源的,而某个开源的幕后就是IBM,他做这方面的咨询服务,当然是手到擒来。说穿了就是利用开源项目打击竞争对手。
把开源和商业化对立起来,只是MS的惯常做法。通过开源能够打击到某些竞争对手,只能说竞争对手连开源的都打不过,还卖钱干嘛. 人家连源代码都开放出来了,你还搞不过,直接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至于咨询服务的例子,貌似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只有当客户喜欢的正好是ibm主导的那些个开源项目,ibm才有机可乘。但问题就来了,客户为啥不喜欢别的商品化的东西? 客户喜欢ibm主导的项目可不是ibm的错.而你假想中的咨询对手连客户喜欢啥都不知道,或者给不出可以相匹敌的东西,不被竞争掉才怪.
商业巨头站在开源软件之后,本来就是开源项目形成产业链并常态化发展的重要促进条件。
我举MS根本就不是在说MS是竞争对手,只是举个商业模式的反例,您还真搞笑,真以为MS是IBM的竞争对手(不是贬低MS,MS和IBM重合的业务占IBM总的业务的比例不大的),你去IBM的售前部门了解了解,IBM的大部分的竞争对手都是谁啊?
说道咨询业,正好有个ThoughtWork的例子,吹捧ruby(这里没有贬低ruby的意思)提供咨询。咨询服务的例子怎么能叫牛头不对马嘴呢?我哪里说过什么咨询对手是假想中的,已经是客观存在的好伐,这个世界做企业咨询的公司多了,BearingPoint、Oracle、BEA等都是的。
整体上来看你找了那么多理由,不就是不认同GPL v3嘛,别人GPL换GPL2你就不说别人“背信弃义”,一换v3你就说别人“朝三暮四”,有逻辑关系么?你不如说说制定GPL v3的人是怎么想的。还有你说说为什么别人换GPL v2就是“好人”,换v3就是“坏人”,依据呢?你没有这个依据就不能因为别人换了个License就说别人“背信弃义”。
还有按照您软件软件选择的标准,比jack行为“恶劣”的软件作者或组织多了去了,你有本事凡是这类软件你全都不用啊,有这类前科的也不用,比如MS的。你觉得你自己对待软件的标准能一致么?
152 楼
charon
2008-09-01
icewubin 写道
无意中看到这个老贴,拿出来说一下。
“背信弃义”没啥好讨论的,道德层面没有任何严谨的法律条款,如何界定?
所以才会出现鸡说鸡的,鸭说鸭的.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杆秤.这个才是世界的多样性啊.
引用
charon老拿apache组织来举例子,问题就来了:
1.别人(apache)做得“好”,那是他的事,只要不是法律,就不能要求所有人(jack)都做得这么“好”。
好比你每年捐出1000元给慈善机构,不能说其他不捐钱的企业家不好。
没啥问题.
就你举的例子,这个事情不在于企业家好不好,而在于当你在选择这些企业的产品的时候,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你会怎么选. 至少我是选那个始终言行一致的.
引用
2.更何况apache的“好”基本也是有问题的,charon你被骗了。
我有一个同学在IBM做一个机密项目的开发,一年后问他,还在做机密项目么?是不是可以公开了?
他说做的是apache的项目,现在以开源形式发布,但是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其实就是IBM自己开发的。
还有一个同学在IBM是做售前的,对我说:“你太幼稚了,apache上一大半都是IBM操纵的,很多人都被玩弄于股掌之上。
照我看,太幼稚的还是你同学自己啊,真以为把自己的东西开源了就能够主宰一切,开源开的半死不活的照样一大堆. 况且apache项目中有很多ibm捐献的东西早就是公开的事情,没啥机密的,貌似ibm不仅仅捐献项目和代码,还捐献开发人员,其他公司也有类似的做法。这个本身是开源商业化的流行模式。比如eclipse的整个生态链都是ibm整出来的,而且eclipse也因为其内在而奠定了java ide中的主流地位。你当然可以说ibm拿这个打击竞争对手,比如生生的就搞死了jbuilder,但人ibm自己照样不把WSAD卖得欢。
这个事情越想越有意思,python的老大GvR被google搞定了,但是一半以上的工作时间是花在python本身的,按这个说法,岂不是google操纵了python,把所有python众都玩弄于屁股手掌之间.类似的还有rails,看来javaeye和robbin也是被玩弄对象啊.还有jboss,还有mysql,...........
不过,照这么说,用啥软件都是被玩弄,对开源软件而言,后面没有立着公司的,被主要开发者玩弄,立着公司的,被这个公司玩弄,至于商业软件,唯一的区别,就是玩弄者更加明确化而已,比如ms的产品使用者就直接被ms玩弄(但貌似这次vista遭遇到了小规模起义). 反正都是被玩弄了,有啥区别.
按我说呢,真不知道是谁玩弄谁.真要算玩弄,extjs的这次license转换才能算得上。
引用
IBM不像MS,基本靠卖软件赚钱,IBM卖服务,客户喜欢开源的,而某个开源的幕后就是IBM,他做这方面的咨询服务,当然是手到擒来。说穿了就是利用开源项目打击竞争对手。
把开源和商业化对立起来,只是MS的惯常做法。通过开源能够打击到某些竞争对手,只能说竞争对手连开源的都打不过,还卖钱干嘛. 人家连源代码都开放出来了,你还搞不过,直接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至于咨询服务的例子,貌似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只有当客户喜欢的正好是ibm主导的那些个开源项目,ibm才有机可乘。但问题就来了,客户为啥不喜欢别的商品化的东西? 客户喜欢ibm主导的项目可不是ibm的错.而你假想中的咨询对手连客户喜欢啥都不知道,或者给不出可以相匹敌的东西,不被竞争掉才怪.
商业巨头站在开源软件之后,本来就是开源项目形成产业链并常态化发展的重要促进条件。
引用
spring一样有问题,例子举错了,帮倒忙啊。
这个有点太YY了吧. 记得当时spring刚搞起来的时候,说起盈利方式(那个时候还谈不上盈利模式),其中的一条就是客户可以出钱让spring优先实现某个需要的功能。
还是那句话,开源是开源,商业是商业。把这两个东西对立起来批判,只能说是自己给自己树个风车来战斗。
偶在这里不爽的,并不是GPL不好,也不是BSD类的有多好,而是说做东西总的有始有终吧,朝三暮四的偶是不喜欢的.
同样是GPL, ZK的东西我就很喜欢.
151 楼
charon
2008-09-01
sp42 写道
摆渡人 写道
完蛋了,这几天还打算在项目里采用EXT呢..看了这则说明,看来用不了.
居然要收费...............
居然要收费...............
不怕 先用着 ext这家伙的协议与mySQL的一样
MySQL的还不是大伙的在用
这两个不是一个用法.数据库独立安装,独立运行.即便是写驱动,遵循的也是协议,而不是直接耦合到API.
当然,如果要把mysql打包到自己的应用里一起发布,那还是有问题的。
但好在一般都不会那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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