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人在职场,要接受“丢车保帅”
该帖已经被评为良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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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11-06-28
莫非是政治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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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28
胡一刁 写道 zgsheng 写道 连续看了两篇.
觉得楼主的故事都是编的. 这年头,做技术的也流行搞炒做了吗........ 每天发生那么多事,你知道哪个会发生,哪个不会发生? 就这么确定人家是编故事,太武断了吧。 楼主文中的事情,在我们身边不算稀奇,倒是很常见的。 如果不是新闻报道,上海的楼倒了,央视大楼失火了, 你或许会异常坚定的说,造谣! 是吗? 我是先看LZ另一篇文章,那个什么高干子弟的,还傻了巴几的回了下帖子.... 又看了这篇,结合了楼主的ID...做了如上猜测,炒做. 这念头炒做无处不在,很多社区都有类似的找骂贴争论贴,有的是用户自己所为,有的干脆就是社区经营的一个思路. 当然,炒做不能是凭空的,大概楼主会拼合几个事件整成一个有争论,略敏感的话题. 无意进行更深的评价,只是看着大家被人引导着为一个编造的故事吵来吵去很是郁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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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28
wandou 写道 呵呵,你是一个喜欢质疑的人。如果你在一家大公司工作,会经常被人反质疑的。因为在大公司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权利。 质疑之前,最好把你的证据准备好。没有证据的质疑,是无意义的。我不喜欢主观性的讨论,最后往往会变成意气用事的争吵。 坏苹果之类的话题,不是我乐于讨论的话题,我认为没有坏苹果,坏的只是人的看法,而人的看法,常常不准确。对于任何一个人,在没有确定的证据之前,我不会轻易去判断。不伤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是我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不会支持处理坏苹果。你可以继续按你的办法去做,或许你的员工乐于拿N+1走人。如果我是你的员工,我想我可以轻易拿到1.5N+1或者2N+1。因为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解聘是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的。 你的质疑比较多,一个一个解释,工作量是比较大的。我的观点,其实已经表明了。当然,你也可以坚持你自己的看法,那是你的权利。 觉得我的手还是贱,一个忍不住又回复了。 我的每一个质疑都是对你所讲的情况,而且回你的几个贴子中问的都是相同问题。是你抛出的场景却一直故左言他的不敢正面回应我的疑问。口中说着大道理,心中却充满灰暗。 一直纠结在赔偿上,是不是谋划着如何拿到公司的赔偿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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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28
在办公室发email向来是比较严肃的事情,你说过的话,你可以不承认,但是email,千万不能马虎。这个PM和上级的沟通还不足,应该先沟通下。有时候讲究个“势”,但是如果有充分的理由支撑,发表些不同的意见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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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28
spell 写道 在办公室发email向来是比较严肃的事情,你说过的话,你可以不承认,但是email,千万不能马虎。这个PM和上级的沟通还不足,应该先沟通下。有时候讲究个“势”,但是如果有充分的理由支撑,发表些不同的意见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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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28
jinbo0120 写道 spell 写道 在办公室发email向来是比较严肃的事情,你说过的话,你可以不承认,但是email,千万不能马虎。这个PM和上级的沟通还不足,应该先沟通下。有时候讲究个“势”,但是如果有充分的理由支撑,发表些不同的意见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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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28
tangbohu 写道 jinbo0120 写道 spell 写道 在办公室发email向来是比较严肃的事情,你说过的话,你可以不承认,但是email,千万不能马虎。这个PM和上级的沟通还不足,应该先沟通下。有时候讲究个“势”,但是如果有充分的理由支撑,发表些不同的意见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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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28
我就是不会搞这种职场政治。。。太操蛋一天到晚想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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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29
操蛋的天朝,你必须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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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6-29
抛出异常的爱 写道 你的态度很操蛋
我同意异常的观点,你这种态度的确很操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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