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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职场,要接受“丢车保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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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6-25  
TO:wandou
朋友,你真的有些理想化了。管理肯定要注重人性化,可“人性化”的真正含义,你清楚吗?前几年叫的最响的“以德治国”,这几年下来如何?事实已经证明了一切!
前面有篇文章《人心散了,项目必然要败!》中说的那个项目经理,他没有离开项目组,赖着不走!我在写这篇文章时,略去了他的一些更操蛋的做法:自己在家老婆孩子爽着呢,项目组兄弟们在拼死拼活,搞不定还要被他责骂,实际是旷工的,工资还一分不少拿;有老婆孩子了,还在公司搞男女关系,骚扰人家小女生,你就一项目经理,还没坐到老总的位子呢,这样的人,我如何能容你!好在他不是我的下属,否则早就开除了!这样的人,也符合人性化,只是这是被打击的那一面的人性。
几年前,我还是高级项目经理兼项目技术架构师,当时不太懂人情世故。也遇到了一个操蛋项目经理,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狠狠的批评了他。结果这小子对我发飙,说连老总都不会那样说他,我算什么!一番争执之后,被我赶走了!他在公司有些裙带关系,这点我知道,但因为当时的形势,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结果,我这次“冲动”连累了项目组的兄弟们。我们的项目被评为标杆项目,已经是公认的事实了,只是公司的红头文件还没下来而已。一旦下来,就意味着,项目组的兄弟们至少每人会多一千块钱的奖金,还有三天带薪假和一次公出旅游的机会。很诱人!
因为我的“冲动”,所有的都没有了,也不是标杆项目。当然,在领导给我分析原因之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不仅仅是因为公司的黑暗,另一个原因是我这次冲动,会让我在两年内不会有什么提升。
无独有偶,朋友、之前的同事、同学之间在交流时,好像这方面的事情都有共鸣,大环境是这样,不去了解、不去琢磨,吃亏的不仅仅是自己,还会连累自己身边的人。修身养德是必须的,可这只是成为像样管理者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它们是一系列的基础和过程,不能用简单的“修身”来代表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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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6-25  
全部看完了。那位项目经理没和你沟通过就发邮件,不管测试人员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的,你也有责任,因为是你们部门的人没做好沟通。不过换个角度说,这个事情就是个p大点事,发了就发了。我不明白测试经理怎么可以去和另外部门的老大发飙,你做为部门经理,应该是比他大一级的。他应该是和你的项目经理平级。我倒觉得那个测试经理够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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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6-25  
有几个疑问请楼主解释一下:
“车”指什么?
“帅”指什么?
最后这“车”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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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6-25  
leibos 写道
全部看完了。那位项目经理没和你沟通过就发邮件,不管测试人员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的,你也有责任,因为是你们部门的人没做好沟通。不过换个角度说,这个事情就是个p大点事,发了就发了。我不明白测试经理怎么可以去和另外部门的老大发飙,你做为部门经理,应该是比他大一级的。他应该是和你的项目经理平级。我倒觉得那个测试经理够2的。


测试经理通常也就是测试部(或质量部)的部门经理。在Matrix的定义中,属于职能经理。开发部经理也是职能经理。同级别的。

如果你是测试经理,碰上这种情况,你会不会发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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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6-25  
强强爱妍妍 写道
有几个疑问请楼主解释一下:
“车”指什么?
“帅”指什么?
最后这“车”丢了吗?


其实一根毛都没丢,反而“赚”了个有经验的T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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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6-25  
这个项目。。。。现在如何了。
客户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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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6-26  
Edward 写道
wandou 写道

你可以找个专业律师问问,是不是公司愿意赔n+1就可以随意解聘。我说的你不会信的。多说无益。除非你说的是公司愿意赔偿剩余合同期的所有薪资,这个我不知道,因为事实上没有哪个公司愿意如此。


你有没有认真看看你自己的劳动合同,找出来好好看看。再有问问你们公司的HR,打电话问问劳动局。


n+1不是随便用的,严格意义上来说确实要走很多程序
又一次公司裁员,要开组里面的一个人
就是先面谈,n+1,不接受
调岗(降一半工资),不接受
对方开口要n+6
最后是人事单独谈的,好像给了n+2还是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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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6-26  
厌恶这种动不动就要教育人的领导。对上巴结,对下耍威,你活的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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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6-26  
darkelf9 写道
Edward 写道
wandou 写道

你可以找个专业律师问问,是不是公司愿意赔n+1就可以随意解聘。我说的你不会信的。多说无益。除非你说的是公司愿意赔偿剩余合同期的所有薪资,这个我不知道,因为事实上没有哪个公司愿意如此。


你有没有认真看看你自己的劳动合同,找出来好好看看。再有问问你们公司的HR,打电话问问劳动局。


n+1不是随便用的,严格意义上来说确实要走很多程序
又一次公司裁员,要开组里面的一个人
就是先面谈,n+1,不接受
调岗(降一半工资),不接受
对方开口要n+6
最后是人事单独谈的,好像给了n+2还是n+3



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里,能N+1赔就不错了。我看到的更多是只赔一两个月的,更无耻的是想方设法让你自己走人。尤其是在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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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6-26  
Edward 写道
darkelf9 写道
Edward 写道
wandou 写道

你可以找个专业律师问问,是不是公司愿意赔n+1就可以随意解聘。我说的你不会信的。多说无益。除非你说的是公司愿意赔偿剩余合同期的所有薪资,这个我不知道,因为事实上没有哪个公司愿意如此。


你有没有认真看看你自己的劳动合同,找出来好好看看。再有问问你们公司的HR,打电话问问劳动局。


n+1不是随便用的,严格意义上来说确实要走很多程序
又一次公司裁员,要开组里面的一个人
就是先面谈,n+1,不接受
调岗(降一半工资),不接受
对方开口要n+6
最后是人事单独谈的,好像给了n+2还是n+3



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里,能N+1赔就不错了。我看到的更多是只赔一两个月的,更无耻的是想方设法让你自己走人。尤其是在08年。

取决于什么公司和要开什么人
如果要开的人本身比较善良,懂得不多,那么只要HR做一下沟通,愿意拿n+1,那么就叫做“自愿达成离职协议”
这样的n+1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被开的人对劳动法比较清楚,从法律上去闹,劳动局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偏向被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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