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 综合技术论坛

软件产品发布后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谁来负主要责任?开发人员...

浏览 18748 次
精华帖 (0) :: 良好帖 (0) :: 新手帖 (0) :: 隐藏帖 (0)
作者 正文
   发表时间:2005-08-09  
winterwolf 写道
出这样的问题应该是项目经理负责.

当然前提是项目经理 确实得到了有和责任相当的权利.

如果公司里责权混乱 那就是公司最高层的问题.

恰恰是项目经理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对于质量的评审和判断,根本就不应该是项目经理的工作。而且这个评审和判断的标准与过程,也不应该是项目经理制定的。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5-08-09  
测试组负责人不是应该对质量负责么?

“简直就是没测过”不是在说自己么?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5-08-09  
"恰恰是项目经理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对于质量的评审和判断,根本就不应该是项目经理的工作。而且这个评审和判断的标准与过程,也不应该是项目经理制定的。"

质量的评审和判断 不可能由项目经理自己来做 应该是项目经理的上层来做. 但责任是项目经理的.  项目经理应该有权利控制整个项目的测试工作 也必须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负全责.

项目质量的评审和判断是综合性的 尺度不可能也不应该掌握在测试人员哪里
性能只是一部分 更重要的是市场的效益 和客户的反馈 很多项目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分出优劣. 这个尺度需要由负责公司运作的人来把握.

顶楼提到的的问题 应该在项目经理那一层 就先解决掉. 不能正确运行的程序 应该没有资格进入质量评审阶段. 质量评估不是给小孩擦屁股的保姆.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5-08-10  
哈哈,项目到了最后的收官阶段,才发现质量的重大问题,显然不是做不做测试的问题,而是测试流程的问题。出来这样的严重问题,必然是流程,而流程的制定就不是项目经理的事情了。质量的评审是一个和开发平行的过程,如果只到最后阶段才进行,显然是不可取的。我不怀疑有些bug会在最后的阶段才被发现,但是像功能需求理解错误,显然不应该是最后的最后时候才被发现的。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5-08-10  
由于项目经理直接控制测试 对项目的质量负全责 实际的问题反而会少.

很多公司将测试从 项目经理的职权中分离出来 本意是要加强公司的质量控制. 往往事与愿为. 开发人员在开发的时候根本就不考虑质量性能问题 而是将问题留给了测试  这样开始的项目质量都可想而之 而且还会超时和延迟.

其实性能瓶颈 质量问题 都是在最初的设计阶段出现的. 只有让设计者对质量和性能负全责 才能避免这个级别的bug.

这件事的关键是人的问题 不是公司的管理流程. 责权的混淆能让 所有科学的管理流程失效.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5-08-10  
哈哈。
开发人员开发的时候根本就不考虑质量性能问题吗?为什么可以不考虑?难道他们公司的管理流程可以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还不是有问题?
则权利分配不清楚,本身就是管理流程的问题,即便不是流程问题,也是最高领导的管理问题。项目经理只是执行者,而不是政策制定者。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5-08-12  
当然是参与人员都有责任。

但在中国,这个责任给谁担,基本看高层的意思了。可能是公司担,可能是个人,可能是几个人。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5-08-12  
hongsoft 写道
当然是参与人员都有责任。

但在中国,这个责任给谁担,基本看高层的意思了。可能是公司担,可能是个人,可能是几个人。


这个只是表象,最终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跑也跑不掉。谁受益,谁负责,这个原则永远不会变。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5-08-12  
gigix 写道
hongsoft 写道
当然是参与人员都有责任。

但在中国,这个责任给谁担,基本看高层的意思了。可能是公司担,可能是个人,可能是几个人。


这个只是表象,最终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跑也跑不掉。谁受益,谁负责,这个原则永远不会变。


我把这句话阐述一下。“谁受益,谁负责”是风险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每个失败事项,在它没有失败之前都应该被视为一个风险项。如果这个风险项不具现,谁能从中得到利益,谁就应该负责管理这个风险。如果多人受益,那么这些人都对此风险有责任,受益最大的一方责任最大。风险具现之后要追究责任,同样应该根据这条原则。从管理层的角度,事前划分责权利时同样应该考虑这一原则。如果出于某些原因(例如客户专业技能有限,无法对技术风险负责)必须转嫁风险责任,那么相应的利益分配也必须转移。

一个貌似因此也很常见的严重错误是“谁受罚,谁负责”,即用行政手段强行要求一个人对失败/风险负责,否则进行处罚。考虑这种方式的一个极端:总经理可以强行要求扫地的大妈负责管理一个项目的风险,但这位大妈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负起这个责任。但项目真正失败之后,大妈无非是失去一个清洁工的职位,而总经理就必须承担更多的利益损失,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他原本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5-08-13  
前面说了这么多,现在我再说说没有说到的部分。
其实我说的最高管理者应该负责,是说他应该负最主要的责。别人并不能因为主要责任在领导身上,就免除了自己的责任。这样的情况出现,绝对不会没有一点征召。而项目中的人,我想有些已经看出了一些苗头,但是可能出于某些原因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这些人自然是有责任的。而项目经理是直接领导者,他如果提前没有一些感觉,这也说不过去,至少说明他的能力有欠缺。而这些问题,其实还是一个企业文化的问题,这又要落实到最高管理者这里。
其实有些事情,并不是没有犯错误,就没有责任。比如你同别人合伙开了一个公司,你的合伙人犯错误造成了亏损,那么按照法律和人情,你都要担负责任。你的合伙人做的事情即使你不同意,但是由于你们的合伙人的性质,就决定了你们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他犯了错你自然会受到损失,而他要是冒险成功,你自然也跟着有受益。而责任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来说一般首先会考虑,谁的受益最大,然后才会考虑谁犯的错误。
0 请登录后投票
论坛首页 综合技术版

跳转论坛:
Global site tag (gtag.js) - Google Analy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