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代码难道不是这么写的?
该帖已经被评为良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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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10-07-27
最后修改: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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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7-27
最后修改:2010-07-27
1。.....首先这些内存肯定已经被分配了掉了
2。.....传递给A的只是这些内存的一个个指针 (参考) http://weblogs.java.net/blog/ddevore/archive/2006/08/declare_variabl_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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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7-27
一句话:评审的人是傻X,不用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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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7-27
评审的人是做C出身的吧,什么东西都先定义,后引用。
如果不懂,就来做评判,实在该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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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7-27
吐血··临时变量的作用域就是一个函数体内!!!
面对评审官,还是你错了,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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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7-27
郁闷的事情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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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7-27
可怜的孩子,被无缘无故骂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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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7-27
评审的说的没错,重复多建了许多对象
不过也没太大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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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7-27
楼主的用法没有错,这样写与后面将A的定义放在循环外对于JVM回收内存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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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7-27
vvggsky 写道 评审的说的没错,重复多建了许多对象
不过也没太大区别 没有重复创建,只是重复申明,不存在多余内存消耗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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