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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难道不是这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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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发表时间:2010-07-27   最后修改:2010-08-06
此贴该沉了,在讨论没意义了
   发表时间:2010-07-27   最后修改:2010-07-27
1。.....首先这些内存肯定已经被分配了掉了
2。.....传递给A的只是这些内存的一个个指针 (参考)


http://weblogs.java.net/blog/ddevore/archive/2006/08/declare_variabl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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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7-27  
一句话:评审的人是傻X,不用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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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7-27  
评审的人是做C出身的吧,什么东西都先定义,后引用。

如果不懂,就来做评判,实在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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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7-27  
吐血··临时变量的作用域就是一个函数体内!!!

面对评审官,还是你错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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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7-27  
郁闷的事情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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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7-27  
可怜的孩子,被无缘无故骂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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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7-27  
评审的说的没错,重复多建了许多对象

不过也没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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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7-27  
楼主的用法没有错,这样写与后面将A的定义放在循环外对于JVM回收内存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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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7-27  
vvggsky 写道
评审的说的没错,重复多建了许多对象

不过也没太大区别


没有重复创建,只是重复申明,不存在多余内存消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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