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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擅自从事网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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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发表时间:2010-06-21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621/15068148015.shtml

引用
  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四日


不知道支付宝现在该怎么办了,从9月1日起关张? 这个政策下得真有点突兀阿,要不然支付宝赶紧收购一家地方性银行吧,比方说浙商银行什么的。
   发表时间:2010-06-21  
好好好
国有资产又要增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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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6-21  
怪不得移动抢先购买浦发的股票

有消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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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6-21  
这里也没说就不让搞第三方支付,批准了还是可以的。这就看各个公司各显灵通了,该送的送点,支付宝可以给让领导入股嘛,办法总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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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6-21  
看到新闻说可能试图收购民生银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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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6-21  
这个政策感觉和视频许可证类似,财大气粗的公司应该顺利取得许可,资金紧张、规模小的公司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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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6-21  

养肥了要杀了?不象呀。
非法集资、非法吸储,随便一个罪名都可以杀鸡取卵,何必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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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6-21  
靴子终于落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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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6-21  
和银行合作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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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06-21  
有Q币,不是还可以有 淘金币吗~

支付的不是人民币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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