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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公司做了个把星期,想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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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发表时间:2011-05-27  
好聚好散,我曾经也是在上海某一个公司干了一个月就闪了。好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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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7  
好聚好散,走我们也要走的光明磊落,钱一定要回来,别觉得自己么干什么,我们在那里浪费的是我们自己的时间,这也是钱,不要和公司讲人情,他们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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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7  
现在的90后,真是难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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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7  
还是要有风度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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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7  
怕个鸟啊,想当年我上了10天班,打电话给经理都不给办,算了直接走人,反正那10天的工资也不打算要了(他们也没打算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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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7  
chandler 写道
你太把自己当回事了。挽留这种事情,其实就是一个形式而已。你真的以为你对于公司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当面谈一下,然后客气的听完她的话,然后一句这是我的个人选择。大家happy。


你这两句话 有一句说的真是不怎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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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7   最后修改:2011-05-27
最好还是跟HR商量一下再走,毕竟已经来做了,素质还是应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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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7  
试用期离职时间是一周,楼主这个还不能等?
建议还是和公司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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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7  
还是和公司好好的商量比较好!好聚好散!工资该要还是需要主动去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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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7  
tongliaozhang 写道
chandler 写道
你太把自己当回事了。挽留这种事情,其实就是一个形式而已。你真的以为你对于公司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当面谈一下,然后客气的听完她的话,然后一句这是我的个人选择。大家happy。


你这两句话 有一句说的真是不怎么地

这句话虽然不是太好听,但说得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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