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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2600行代码的类,干掉1100行,程序照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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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发表时间:2011-05-28   最后修改:2011-05-28
nakupanda 写道
到有一天发现别人臃肿的代码原来是考虑到一些自己没有考虑到的情况的时候, 不知道楼上的一些朋友会不会泪流满脸.

这是经常遇到的,有次精简代码,把8000行改成6000行,之后发现错了,又把6000行改成1000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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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8  
refacto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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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9  
千万别把自己看得太牛逼,有可能捞的程序员考虑的更细致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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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29  
BruceXX 写道
那你们看到过一个jsp页面组成一个项目的吗??哈哈。。。

文件管理器算不算..也可以 说成jsp木马..就一个jsp文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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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30  
流程里不要添加太多的实现代码,基本上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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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30  
你不错了 我之前遇到过 1个 方法 1700行啊 更无语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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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30  
wubaodong 写道
我写过的一个方法,将近1000行。功能很简单,逻辑单一,输出一个PDF文件。类似你直接写一个servlet输出一个HTML文件一样。1000行是因为PDF文件内容多,如果内容需要增加,我还会继续增加方法的行数。你们说这样的方法,有必要拆分吗?

非常有必要。就算你的1000行所有代码都不能重用,也要按步骤拆成很多个小函数。运行上没有任何区别,原因只有一个:给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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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30  
首先不能单纯看行数论好坏
然后呢这么多行的类肯定是不应该
什么事都得有个规范,有个度
程序写成这样原因只有一个
一定是有不负责任的人混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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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30  
有时间就拆分了,还是没时间啊,拆分了还要测试,这时候可能已经上线了或者开始下一版开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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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30  
szcs10138456 写道
项目就是在不断地改需求和不断地fix和Refactoring下成长的

严重同意,
我接触过的几个项目最起码都大规模的重写过两遍,同时Refactoring无数次。
采用TDD开发的最大好处就是不怕Refactoring,改完了之后跑完测试都绿了就可以收工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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