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讨论一下设计模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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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3-10-17
china-pub的犀牛书最近特价,我也买了一本,好过用图书馆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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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3-10-19
乌燕鸥 写道 关于表示层,其实就是如何把数据画出来的问题.我以前是学delphi的,delphi/PB等做的客户端由于能使用windows的图形API,功能很强.而基于浏览器的Web应用能用的就只有html(js好象不能通用).这样实际上是把UI的实现平台从OS移到浏览器上,现在的浏览器好象也越来越胖了,实质是把胖客户从专有平台往一个通用平台上移.对我们来说,一个浏览器的标准或许比各种各样的新技术更有用.可惜,浏览器的市场太大,要达成一个统一的工业标准太难了.
我基本上同意你的理解。XHTML 或者 XML+XSLT 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但是 XML+XSLT 实在是过于复杂,还不能大规模采用(替代 HTML+CSS)。而且 XML+XSLT 在 IE 和 Mozilla/Netscape 中的用法也是略有不同的。 有一个解决方案是只用 IE,只为 IE 实现。这是目前大多数软件企业不得已采取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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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3-10-20
dlee 写道 呵呵,不夸张地说我们对 JavaScript 的了解和使用 JavaScript 的水平是国内少有的。
O'Reilly 的《JavaScript 权威指南》是我知道的最好的 JavaScript 专著。 http://www.oreilly.com.cn/catalog/javaScriptTDG4/index.htm ![]() 不知道对HTC的了解如何?? 我觉得使用HTC的话,在页面端可以做很多事情。 至于MVC 是一种思想或思路,不是什么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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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3-10-20
孤魂一笑 写道 不知道对HTC的了解如何??
我觉得使用HTC的话,在页面端可以做很多事情。 呵呵,HTA、HTC 都是 M$ 专有的技术,我们暂时还不想套牢在 M$ 身上。而且目前我们要解决的问题 JScript 和 XML DOM 基本上都可以解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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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3-10-21
dlee 写道 孤魂一笑 写道 不知道对HTC的了解如何??
我觉得使用HTC的话,在页面端可以做很多事情。 呵呵,HTA、HTC 都是 M$ 专有的技术,我们暂时还不想套牢在 M$ 身上。而且目前我们要解决的问题 JScript 和 XML DOM 基本上都可以解决了。 可否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情况下,给点演示? 我提一个简单的要求,就是实现:页面内的校验,比如说现在一个textbox要求 是一个合法的邮件地址,如果不是合法的邮件地址,在页面还没有提交的时候马 上出现提示。但对于这个textbox不用写专门的校验函数,使用公共的校验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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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3-10-21
孤魂一笑 写道 我提一个简单的要求,就是实现:页面内的校验,比如说现在一个textbox要求
是一个合法的邮件地址,如果不是合法的邮件地址,在页面还没有提交的时候马 上出现提示。但对于这个textbox不用写专门的校验函数,使用公共的校验函数。 这样的例子用 JavaScript 很容易写啊,用我举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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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3-10-22
dlee 写道 孤魂一笑 写道 我提一个简单的要求,就是实现:页面内的校验,比如说现在一个textbox要求
是一个合法的邮件地址,如果不是合法的邮件地址,在页面还没有提交的时候马 上出现提示。但对于这个textbox不用写专门的校验函数,使用公共的校验函数。 这样的例子用 JavaScript 很容易写啊,用我举例吗? 你可能没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我要求如下: 1:使用公共的校验函数。 2:页面内校验,提示信息也在页面内。 3:不出现onchange() ...之类的去获取事件。 4:校验规则认为是textbox的一种属性。 比如上面的例子我就一个textbox 要求是合法的邮件地址 那么textbox可以如下写: <input type="text" name="email" property="email"/> 那么做校验是根据property="email" 去处理的。 这种方式的话校验规则的重用性最大。开始实现了使用的时候就很简单,而且 没有什么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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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3-10-22
孤魂一笑 写道 你可能没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我要求如下:
1:使用公共的校验函数。 2:页面内校验,提示信息也在页面内。 3:不出现onchange() ...之类的去获取事件。 4:校验规则认为是textbox的一种属性。 比如上面的例子我就一个textbox 要求是合法的邮件地址 那么textbox可以如下写: <input type="text" name="email" property="email"/> 那么做校验是根据property="email" 去处理的。 这种方式的话校验规则的重用性最大。开始实现了使用的时候就很简单,而且 没有什么难度。 使用 onchange 的方式也完全可以写出公共的校验方法,达到很高的重用度。不知道你说的什么叫做页面内校验?用 onchange 调用在页面内的 JavaScript (提示信息同样在页面内)就不叫做页面内校验?你再钻下去已经没有多大价值了。因为客户端校验的安全性是难以保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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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4-08-12
dlee 写道 呵呵,不夸张地说我们对 JavaScript 的了解和使用 JavaScript 的水平是国内少有的。
O'Reilly 的《JavaScript 权威指南》是我知道的最好的 JavaScript 专著。 http://www.oreilly.com.cn/catalog/javaScriptTDG4/index.htm ![]() 你的这个说法是不是有点坐井观天的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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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4-08-13
我也比较反感jdon的风格!去了一次那里,感觉就是在吹自己的书,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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