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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老帖子 主题:[水贴]:仲裁委员会第二个仲裁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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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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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0-08
原来众裁帖不能发言啊!
引用 您的帖子:Re: 一个大批量测试的帖子被扣分,请说明原因好不好,否则请给与赔偿 被删除,删贴理由:,封锁您在论坛发言的天数天。
请您仔细阅读 论坛发帖须知,自觉维护良好的论坛次序,以后不要再发不符合论论坛规范的帖子。 JavaEye网站管理员 JavaEye -做最棒的软件开发交流社区! 血的教训 PS:是不是这个原因啊? 引用 申诉贴限制成6贴,申诉人发帖,表示要申诉,然后5位仲裁委员每人发一帖,表示赞成或者反对,并且给出理由,这样总共是6贴。也就是除了申诉人和仲裁委员,其他人不能回帖,保证帖子的单纯,不希望其他人影响仲裁委员的决定,如果有其他人乱回帖,删除帖子,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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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0-08
》为了尊重大众投票意见,还是应该保持隐藏。
仲裁应该是独立的,说这种话恐怕就不够资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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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0-08
仲裁人资格也是可以评选的。
可以记住这个意见,在选举仲裁人的时候,进行投票,和发表意见。 -------------- ddd 写道 》为了尊重大众投票意见,还是应该保持隐藏。 仲裁应该是独立的,说这种话恐怕就不够资格了。 这是断章取义。还有前面一句呢。加起来组成我的立场。 如果我认为处于隐藏和不隐藏的边缘,那么我就会维持原判,保持原有结果。 我对仲裁作用的理解是这样:不是重新投票,而是对投票结果进行审查,看投票结果是否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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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0-11
我想上传个对别人而言是拉圾的文件,能保留2~3小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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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0-11
hurricane1026 写道 对于这次的2个申诉,说实在的。隐藏的完全没有问题。建议恢复新手潜水15-30天的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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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0-11
建议恢复新手潜水15-30天的原规则
我觉得这个强制潜水规则也不能无限期执行下去。 一直强制可能会造成闭塞和失活,一直不强制还会带来这样那样的麻烦。 所以我觉得应该不强制一段时间,充分的增强活力,然后再强制一段时间,如此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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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0-11
请保留2小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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