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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6-09-30
如果抽取出来一个新的接口,让那两个接口继承该接口,显得那个新接口怪怪的,这个新的接口只能有抽象的实现类. 如果不抽取出来,显得接口中方法的定义有些重复 ![]() 声明:ITeye文章版权属于作者,受法律保护。没有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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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30
相同的方法,相同的功能,为什么要写在两个接口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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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30
等到有新的需求出现要单独使用新接口的时候,再重构也来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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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30
情况是这样的:
我基于一个第三方的框架实现一个特定的功能,第三方的框架提供了一个空的接口,而我需要根据这个空的接口实现两个类,可能拥有相同的属性和操作(比如拥有相同的context),但核心的操作是不同的,如附件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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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30
有点累赘,不知道你设计那两个接口3,4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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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30
wolfsquare 写道 有点累赘,不知道你设计那两个接口3,4的理由是什么?
这样可以在只用到一个方法的时候不用实现另一个 不知道 我的理解是不是这样 还有觉的坐地很像工厂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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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2-26
接口3,4存在也许有你的理由,但是接口3,4分别继承接口2就是多此一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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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2-27
如果单从技术角度考虑,这样的问题永远没有答案。接口是从领域概念中抽取出来的,而不是从代码中抽取出来的。
能不能合并要看这些概念在业务领域中是不是具有同一性,如果有,必须合并在一起,如果不是同一个概念,即使有一万行代码是相同的,也不能合并在一起。 如果两个接口中有几个操作是相同的,并且这几个操作抽取出来能对应到业务领域中的某个概念,有了这个概念,能使你的领域模型更加清晰,客户也能够借此更加清楚的描述他的想法,这样的抽取就是成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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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2-27
接口2与接口3,4没必要有联系。。。
写实现时一起实现不好么。。。。一次实现二个接口语法支持。。。 这样写关系分离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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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12-27
不知道具体情况,有点不好判断。
要我觉得,直接写第三个接口, 也不需要接口1,2从中继承,由具体实现类实现就好。 一般没有必要的话,没必要继承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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