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帖 (33) :: 良好帖 (0) :: 灌水帖 (0) :: 隐藏帖 (0)
|
|
---|---|
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8-08-01
都别装了 写道 这些ID共同的特点就是,注册以后只发1~2贴,每贴无一例外地都要提到李刚以及他的XX书
这个是事实。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8-08-01
to:lighter
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些托的吗? http://www.iteye.com/topic/150033 maither的楼主,digenity的回帖 http://www.iteye.com/post/583701 digenity的楼主,seccpdi的回帖 http://www.iteye.com/post/401692 holdair说:现在在学习李刚老师的《Struts2权威指南》,越读到后面,越是觉得这本书真的太好了!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8-08-01
注册N个ID,每人1~2篇blog,再互相声援一下。
这都不叫托,这天底下,就没托了!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8-08-01
yecp 写道 另:据刚才学生告诉我:zhendell,boxiong账户都被删除了。
他们的确是我的学生,他们应该是之前就注册的ID, 据zhendell说,他的账户保留了一些网络文章,有一些参考价值的。 如果可能,希望此事不要波及无辜,恢复他们的ID吧。 JavaEye的用户注册协议,以及博客协议有这样的条款: 引用 未经JavaEye许可,不得利用JavaEye博客发布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 未经JavaEye许可,不得利用JavaEye博客进行任何第三方网站的SEO外部联接优化; 未经JavaEye许可,严禁利用JavaEye网站的论坛,用户头像,用户资料进行软性广告宣传,违反者封锁用户ID; 如果用户违反任何上述规定,JavaEye有权利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用户的博客文章,中止用户使用博客的权利;严重违反本条款的,JavaEye有权利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用户的博客以及用户的JavaEye账号。 JavaEye网站已经和出版社合作推出了图书频道,我们也将安排网站的广告资源推广出版社的计算机新书,所有的这些服务全部都是免费提供的,如果希望宣传图书,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合作。 除此之外,凡是未经JavaEye网站允许的私自书托行为,私自广告行为和软文行为,一经查实,立刻删除用户ID以及所有用户资料,绝不姑息。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8-08-01
lighter 写道 庄表伟 写道 http://seccpdi.iteye.com/
新证据,供参考 庄表伟 写道 http://maither.iteye.com/
又逮到一个 老庄,这一些有可能是学生课后笔记来的;我写blog有时候也会注册注明来自哪一本书的,但作者一般没有写上 nod...我觉得老庄和robbin的推断都有点诛心了 打个比方,如果我是那个李刚,作为老师,我肯定也是用自己写的教材来教---这很容易理解 然后要是我鼓励我的学生把心得记在blog上,难道这些都叫做软文了?----不管学生把blog开在那里,不影响是否为软文的事实,对不对? 再说,不同群体的当前技术水平有高下,是很正常的。作为他的学生的水平,能从书里学到一些东西,也是正常的事情(像Robbin这样的,也不会去做他的学生)。觉得书写的是否好,也是个很主观的问题,和眼界有关,有些什么都没看过的CN还觉得少女的心是极品H文,对不对? 而本帖作者直接就把这个上升到那个李刚的RP高度了,要是我,也不会高兴啊。 骚扰Robbin或者Javaeye当然不对,但是在人家当事人站出来的前提下,却直接把东西推到会员身上说什么不能删贴就有些假牙了 我觉得Robbin现在的火气也是大了。这事处理的不好。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8-08-01
chinata 写道 nod...我觉得老庄和robbin的推断都有点诛心了 打个比方,如果我是那个李刚,作为老师,我肯定也是用自己写的教材来教---这很容易理解 然后要是我鼓励我的学生把心得记在blog上,难道这些都叫做软文了?----不管学生把blog开在那里,不影响是否为软文的事实,对不对? 再说,不同群体的当前技术水平有高下,是很正常的。作为他的学生的水平,能从书里学到一些东西,也是正常的事情(像Robbin这样的,也不会去做他的学生)。觉得书写的是否好,也是个很主观的问题,和眼界有关,有些什么都没看过的CN还觉得少女的心是极品H文,对不对? 而本帖作者直接就把这个上升到那个李刚的RP高度了,要是我,也不会高兴啊。 骚扰Robbin或者Javaeye当然不对,但是在人家当事人站出来的前提下,却直接把东西推到会员身上说什么不能删贴就有些假牙了 我觉得Robbin现在的火气也是大了。这事处理的不好。 帅哥,看老庄的这一句话: 引用 注册N个ID,每人1~2篇blog,再互相声援一下。
这都不叫托,这天底下,就没托了!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8-08-01
庄表伟 写道 注册N个ID,每人1~2篇blog,再互相声援一下。 这都不叫托,这天底下,就没托了! 有一点我想不明白,假定上面的借yecp的ID发贴是李刚且他说的话是真实的"本人从未让任何学生在javaeye上发表任何文章来宣传本人的图书。",为什么有注册N个ID,每人1~2篇blog,再互相声援一下的情况出现呢?完全是李刚的学生自愿策划的?还是有其他隐藏的什么?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8-08-01
to:yecp or 李刚
我找到的,是证据。 这N个ID,在JavaEye的互动方式,你能解释吗? 所谓托,也许可以帮你赚钱,也许可以帮你扬名。 “版权费我已经拿到了,以后卖多少与我无关的”,只能说他们的目标不是帮你赚钱。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8-08-01
yecp 写道 我确实是李刚,
我的电话是13650922957, 我可以对我承诺的话负责,为何大家一直猜测,不直接去问他们,我是否让他们发过贴来宣传我的图书. 我都说过:我很多图书都都是卖断版权的,所以书卖的多与我无直接金钱关系。 如果万一我真的让学生做托,我更应该让他们帮宣传我的培训课程。 这就对了! 名气够响,培训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报名。 我算是理解这背后的运作动力了。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8-08-01
to:李刚
我前面的话说得有点“过”了, 现在我都有点愿意相信,你本人并不知情了。 |
|
返回顶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