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 综合技术论坛

一段真实的对话

浏览 8913 次
精华帖 (0) :: 良好帖 (0) :: 新手帖 (0) :: 隐藏帖 (0)
作者 正文
   发表时间:2013-07-12   最后修改:2013-07-12
一段真实的对话,发上来给大家看看。

除了名字做了简化处理,所有内容都在,一个标点都没有改。

背景简单交代一下:E公司和T公司之间,通俗的说是外包关系吧,T公司有一个团队给E公司做一些开发。这里的WQ是T公司的开发人员,XJ是E公司的SA。

大家看后有什么感想?

================================================================

WQ 11:29 AM
zai ?
XJ 11:29 AM
会议中
WQ 11:32 AM
多久开完啊
XJ 11:32 AM
12:00
什么事情?
WQ 11:34 AM
想和你商量下在IpxMmDr 中关于新加MAP 字段的命名,现在命名为protocolExtenesions
**说这个名字是你定的?
XJ 11:35 AM
和**商量之后决定是用protocolExtenesion
不加s
WQ 11:35 AM
我觉得命名为protocolExtensionMap好
XJ 11:35 AM
是我和l**,d***定下的,protocolExtenesion会作为***一个新的重要的功能扩展
WQ 11:35 AM
数据库用protocol_extension
这个小小的问题都有他们定?
这样效率太低了吧
XJ 11:36 AM
一般,名字和类型是两个事情,java命名的规则里面,明确不用携带类型信息
WQ 11:36 AM
感觉我们这边什么权利都没有啊
像Map List可以携带
见名知意
XJ 11:38 AM
protocolextension 是在做这个mrd的过程中,决定加进来的通用的功能,后面其他mrd和协议都将使用类似的技术和方案,包括部分代码重用。这个东东是PO的工作范围
WQ 11:39 AM
PO 主要负责产品 具体技术细节不是他关注的重心吧
XJ 11:39 AM
PO来决定产品的发展方向,对于我们这个mm7的mrd而言,就是决定是凑合着传上去,还是做出一个可以通用的东西可以作为产品的标准功能。
WQ 11:40 AM
嗯 但这个命名 JAVA 代码里面 我觉得用protocolExtensionMap好些
XJ 11:41 AM
java和c/c++体系不一样,命名规则上通常不在变量名上增加类型前缀和后缀
WQ 11:41 AM
但是通常Map和List才加
其他类型不加
XJ 11:42 AM
不较真好不好
WQ 11:42 AM
哦哦哦
XJ 11:43 AM
list有点特殊是因为很多时候是用list的这个词语的本意,比如userList,但是和List这个不直接相关,比如String[] userList
WQ 11:44 AM

感觉定个字段名字权利都没有 呵呵
XJ 11:46 AM
哎,钻牛角尖了
WQ 11:46 AM
哦哦
XJ 11:46 AM
protocolExtension这个特性是PO决定做的,名字也是PO定下来的
按照你的说法,我这个SA也变成没有一点权限了
我是不是也很委屈?
WQ 11:47 AM
哦哦哦
好了 我吃饭去了哦
XJ 11:48 AM
后面的命名是为了保持名字一致,不加MAP后缀是为了保持整个java命名风格的一致
WQ 11:48 AM
额 ***里面很加了的
很多加了的
XJ 11:48 AM
这些规则直接follow就好了,如果每个人都跳出来说我要有权利云云,就乱套了
这个就是执行不力哦,有规则,但是总是有人牛牛的不服从
WQ 11:50 AM

XJ 11:50 AM
非原则性的东西,如果已经有定义好的规则,最好直接follow,在这里展示肌肉没有意义
比如这次你说你们没有权利,呵呵,我也是如此啊
WQ 11:50 AM
我们都不能建议下么
XJ 11:51 AM
你认为你这个建议能被广泛接受,可以PK掉之前的规则,并且在未来大家都能一致遵守吗?
如果OK就可以提啊
WQ 11:52 AM
但这个成本很高 为了一个小小的命名
XJ 11:53 AM
这个东东和你们我们这个事情没有关系,你不用总是搞出这个对立来,就算是我或者PO要改动这些既定的规则,也同样要被challenge的
你也知道改规则的成本高啊,呵呵,关键是收益不明显,要不你试试,发个邮件出来给整个team,看看大家反应如何
WQ 11:55 AM
算了
XJ 11:55 AM
e*****对这种事情还是很open的,只要理由充分,大家认可,没有人介意你的titile的
也就是说,你有勇气跑来challenge我,没有勇气大声对所有人说?
WQ 11:56 AM
我现在 对这些运作 和每个人的 风格没弄清
觉得你比较OPEN撒
XJ 11:56 AM
和我熟,所以就不怕?
WQ 11:56 AM
;)
其他人 不了解
XJ 11:56 AM
等着穿小鞋吧
WQ 11:56 AM
:'(
XJ 11:58 AM
快去吃饭吧,88
WQ 11:58 AM
OK
   发表时间:2013-07-12  
E公司是广州E/xxx?T公司是Txxxx?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13-07-12  
zieglerer 写道
E公司是广州E/xxx?T公司是Txxxx?


这个细节就别扣了。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13-07-14  
就这玩意,扯半天。。。

人家制定了规则,那就遵守呗。无论人家怎么搞的,难道你非要搞一套,原先别人的都推倒重来?

明显嫌得蛋疼。

你要能指出来,他们系统有啥漏洞,或者bug。那还有点价值。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13-07-15  
hengly88 写道
就这玩意,扯半天。。。

人家制定了规则,那就遵守呗。无论人家怎么搞的,难道你非要搞一套,原先别人的都推倒重来?

明显嫌得蛋疼。

你要能指出来,他们系统有啥漏洞,或者bug。那还有点价值。



同意你的看法,我也看着觉得蛋疼,不过你猜反了立场。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13-07-15  
就一外包人员,别人叫干啥就干啥呗,还整天折腾。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13-07-15  
hamber 写道
就一外包人员,别人叫干啥就干啥呗,还整天折腾。


这个有些偏激了,无论外包还是自己员工,最终工作的产出都会体现在产品中,从这个角度说大家是平等的。

所以有想法是好的,也应该被正视,尊重和鼓励,不应该被漠视和排挤,那样会打击士气。

只是我感觉需要正确引导,让他们将视线投到能产生实际价值的领域,而不要闹意气之争。

感觉上,做第三方不容易,想好好的管理,保护并激励第三方,也不容易。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13-07-18  
很明显,开发人员和SA的设计意识不在一个层次上。仔细推敲命名的合理性、维护产品及团队已经定义的设计原则,这些对于产品设计与开发都是非常重大的问题。可惜很多人工作多年还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反而扯到权利、平等什么的,实在让人无语。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13-07-18  
LZ来分析一下吧~

我觉得站在哪一方的角度上说都是有道理的。

WQ作为开发人员,对于命名的计较说明他是一个对代码负责的人。抛开这个例子不谈,我自己是一个对代码有洁癖的人,有时候也会在设计上较真,一个细节的设计或者一个命名让我觉得不合理都会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会在工作中不断的考虑这个问题,这种强迫症行为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而且作为一个好的开发,肯定是不愿意被绑住手脚的,这样的工作方式不利于他们发挥自己的作用,这点我觉得WQ的立场无可厚非。

XJ作为管理人员(姑且称之为),肯定是需要下属合作者能尽力的配合,他更在乎的是执行力,而不是细枝末节的争论甚至大讨论中和每个人的意见,这个效率是很低的,是管理的禁忌,强调执行对于他来说也无可厚非。

这件事如何来分析呢?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13-07-30  
有点理解作者的感觉,以前写接口,这玩意就是墨迹人,作为一般的开发人员,最重要的只认文档,可以认为自己有建议权 但千万别认为自己有更改权利。
0 请登录后投票
论坛首页 综合技术版

跳转论坛:
Global site tag (gtag.js) - Google Analy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