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互联网竞争,本质是渠道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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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11-10-05
如果周鸿祎要笼络几亿的用户,成为腾讯一样的巨头,做安全软件也许是最佳切入点。 06年前后,病毒、木马、流氓软件满天飞,这意味着一个潜在的巨大市场:安全需求;而同时,各大安全软件商,如瑞星、卡巴斯基的防火墙、杀毒软件都是付费的。360安全卫士横空出世,就所向披靡,因为它既强大又免费;紧接着,就是免费的360杀毒,这个市场几乎不攻自破。 就这样,360成为和腾讯抗衡的第二大互联网客户端巨头。不过,我还是没有谈到360的本质,也就是商业模式:如何赚钱。 当腾讯的QQ在几亿网民的电脑上遍地开花时,QQ这一互联网入口:渠道,就开始发力了。腾讯所有的服务都是从这里进去的,如腾讯游戏、腾讯网、拍拍网…. 这就是,为什么QQ始终不像MSN/gtalk那样,开放自己的API,也不允许珊瑚虫这类纯净版QQ传播。 360本质上也是打造一个渠道,然后将这个渠道打造成为一个平台,建立一个生态系统。不向用户收费,但向渠道的租赁者收费,就如同google的搜索引擎和广告主,也是facebook的商业模式:用户看到的是交友社区,App开发商看到的是渠道租赁费。 360安全卫士,帮助软件开发商其推广其软件(类似于Apple的AppStore);360浏览器允许第三方插件接入(类似于Firefox插件);360桌面,这才是360的真正野心:让软件商入驻用户桌面,这就是为什么360纳斯达克上市时说自己是中国的facebook。 渠道的本质,就是用户的入口,用户的汇集地。得渠道者得天下。 前不久雷军发布的小米手机,本质上也是推广其定制化的Android系统:MIUI。其实,雷军既不是卖手机,也不是卖操作系统MIUI,而是成为手机上的360。为什么小米手机这么强悍而又这么便宜?为什么它承诺每周五定时更新?雷军走的是周鸿祎在PC上走的老路:先让所有的智能机都装上MIUI(打造用户渠道),形成一个繁荣的购物广场(Shopping Mall),将地皮出租给APP开发商。 新浪微博怎么赢利?一般有这样三种想法,1、在140字的微博后面插入广告;2、通过微博导入流量,从而拉动广告收入,像新浪博客那样,本身并不赢利;3、在微博网页上植入广告。其实,这三种都成不了大器,因为这非常影响用户体验,另外,很多用户用第三方移动客户端,没有页面广告。 新浪微博最终也是打造一个用户渠道,现在有2亿多用户,已经给QQ造成威胁了。其网页版的导航栏已经有明显的应用和游戏入口;其微博桌面客户端,和QQ界面极其相似,下一步,就会采取腾讯类似的动作了:Push各种互联网服务给用户。 其实,新浪微博的野心也远不止如此,因为微博积累的真实用户,从而成为名副其实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用户身份数据库(用微博账号登录);因为用户在微博上积累的用户关系,以及用户行为数据,成为社会化电子商务平台,指日可待(微商城已经有几家B2C入驻了)。 苹果的AppStore,本质上是iPhone和iPad的软件发布渠道(软件开发商必须缴纳30%的渠道租金)。为什么乔布斯在iOS上拒接支持Flash,因为商业利益,而不是所说的用户体验。Flash本质上是一种虚拟机(即AVM),在该虚拟机上可以开发各种应用程序:如Flash游戏(如开心农场)、FLV视频(如优酷网)、Flash文本(如百度文库) 、Flex应用程序(如企业ERP软件), 如果iPad/iPhone上支持Flash,AppStore如何生存? 互联网巨头,本质上做的都是渠道,只要拥有的强势的渠道地位,推广任何服务,或是出租页面空间(广告位),都是很容易的。如baidu、搜狐和优酷,本质上都是靠出租广告位赚钱。 像迅雷,最初是一个下载工具,当工具普及后,就将其电影网站推广出去了。大众软件很多都是走这条路,如播放器(如暴风影音)、输入法(如搜狗热榜)等。 淘宝,当它通过免费策略,打造成第一购物平台后,逐渐开始收租了。最直接的,就是顺利将淘宝商城推广出去了,现在又是一淘网,如果你仔细观察淘宝网导航栏,你会发现有很多新的淘宝系网站,如淘花网、淘宝游书园,就如同凡客推广其V+网。 零售业,本质就是渠道之争,如商超苏宁、国美、沃尔玛,还有商业地产,如各地的步行街,电器城。而电子商务的本质也是零售渠道,这就是为什么独立B2C现在很难赚钱,而入驻淘宝网、淘宝商城却可以,营销费(流通费)是一个核心原因。 声明:ITeye文章版权属于作者,受法律保护。没有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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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05
最后修改:2011-10-05
文中所讲的“渠道”,应该是能够粘住用户的产品的意思吧,有了这个“渠道”,企业再发展附加业务。就像有人说过:电影院最卖钱的不是电影票,而是爆米花一样。。所以,我想说的是,不仅仅是互联网,很多行业都这样。
另外所谓的apple的渠道应该在它未来的icloud,而不是现在的appst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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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10
说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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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10
最后修改:2011-10-10
得民心者得天下!古往今来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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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10
LZ说得有道理,当我觉得“渠道”这个词用得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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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10
360杀毒就跟前几年河南那个智慧源杀毒一样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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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11
透过现象看本质,楼主能不能在告知下现有的小型互联网企业如何找到切入口,毕竟互联网的竞争压力非常大。本人刚从电信行业转入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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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11
说的还是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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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11
说的比较笼统,任何商业模式 都可以说是渠道之争,再彻底一点就是 用户之争。
LZ说的现象,总结一下 基本就是一种商业模式,利用免费资源吸引用户,形成规模或者垄断以后,推行付费业务。 如何形成规模用户是关键。也就是创新应用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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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0-11
在大陆,企业做大做强目的就是垄断,垄断的目的就是高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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