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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迪晨光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凯迪公司)工程师王原(化名)被解聘后,将凯迪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00万元违约金。近日,市二中院终审判决支持了他的诉求。

  王原诉称,他于2004年4月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他的工作岗位为高级技术工程师,月工资为税后8000元。2006年5月,在他没有任何过错行为的情形下,凯迪公司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关系。王原认为,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他违约金100万元及相关经济补偿金5.9万余元。

  开庭时,凯迪公司辩称,王原曾在公司任技术部门的工程师,掌握公司学习卡产品的几乎全部技术资料。双方曾约定,王原如果私开学习卡账户,公司可终止与他的一切合同。此后,公司发现,王原私自开通了学习卡账户,并额外收取了用户费用,公司因此才决定将他解聘。对此,王原说,他没有私开学习卡账户,而是在销售后,以工程师的身份正常开设。

  二中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原开设、开通的,都是他已销售出去的学习卡,凯迪公司此前并未在协议中对此明确禁止。凯迪公司行为构成违约,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但对于经济补偿金,因属重复支付,法院没有支持。
来自: d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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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共 8 条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8 楼 johnfanyong 2009-08-24 16:00
炒作 
7 楼 photon 2009-01-01 23:45
哪个公司这么傻,会在合同里给自己写下100万的违约金?
6 楼 hantsy 2008-05-13 23:00
说得容易,支付起来就难了。
5 楼 welcomyou 2008-05-13 17:24
这个猛!不过对真实性表示怀疑。
4 楼 rubyeye 2008-05-13 17:18
密谋的阴谋
3 楼 towardliving 2008-05-13 16:14
100万,可以买房了……顺便再用房子找女朋友……
2 楼 playfish 2008-05-13 14:50
违约金100万。。。这合同够狠。。
1 楼 weiqingfei 2008-05-13 12:18
100万,省了多少时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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