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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单说事,就拿谢文讲财报时用过的大度咨询总结的图表(见下图)。2007年中国主要互联网企业净营收排行(腾讯部分数字不确切)。





公开的财报本身有点小问题,一个是谢文提到,净利润中,阿里巴巴的利息收入有4亿左右;还有一个腾讯的虚拟货币 -- Q币的利息,没有确切数字。

虚拟服务/物品/货币,是法律的真空地带,既没有合适的法律限制,是个冒险家聚集的暴富地带,同时,也没有合适的法律保护虚拟世界的运营商。现成的例子摆在眼前,2007年年底广电出台的视频网站新规,让多少民营企业和他们背后的投资商栽了跟头。

现成的例子还有一个,腾讯在两年前因赌博和洗钱等嫌疑,被迫关闭了Q币在系统内的交易和流通,关闭了Q币兑换人民币的服务,还被迫关闭了腾讯内部设置的网络赌博游戏。

再说一个例子,史玉柱同学,从私服暴富得到的启发,从5,6年前就出现的游戏运营商贩卖虚拟装备赚钱得到启发,在《征途》这款游戏上大肆【赚钱】,彻底的暴露了一把虚拟服务/物品/货币的丑陋真面目,在中国这个冒险家乐园,一年之内狂敛几十亿人民币,还未引起人大代表的注意,还没有伤害足够多的网民引起义愤,当然,也还没有将虚拟服务/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立法提案,送入人大/政协会议的议案,这些都不说明史玉柱折腾的不够狠,但足以说明中国互联网盈利模式的单一和脆弱,以及巨大的消费者欺诈风险,以及政策法律风险。

我这里要大大的表扬一把史玉柱同学,他的竭泽而渔式的网游免费经营手法,不但让陈天桥从床上跳下来,召集中层立刻研究免费游戏运营,也会造成中国第一部,很可能是世界第一部虚拟服务/物品/货币的立法产生。
来自: hain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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