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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2-06
交个朋友,我也很崇拜Kent Beck and uncle Bob  。
发表时间:2010-12-06
向楼主学习,让我茅塞顿开,谢谢了!
发表时间:2010-12-06
denger 写道
2 热爱编程,能够为解决一个问题,写一段漂亮的代码,甚至于为类起一个好的名字而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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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12-06
呵呵,工作上了一定年限的人,面试使用技术场景多点!
发表时间:2010-12-06
精通在每个人的眼中标准不同,能写hello world其实也算精通,哈哈
发表时间:2010-12-06
拍砖,扯淡加无聊,自问你自己全能做到吗?
发表时间:2010-12-06
lz 莫不是百度的? ;-)
发表时间:2010-12-06
楼主,你要求太过分了。
发表时间:2010-12-06
同学, 按你上面提到的这个标准,


以我的经验来判断,别说10个人, 就是100个里面,估计你都很难找出一两个


现在的小伙子很聪明, 但大多又很懒, 代码写完了,功能完成了就完事了,很少有人去琢磨能不能把代码写得更好. 业余时间他们能愿泡MM,玩游戏,甚至睡觉, 也懒得充电,除非被逼急了

发表时间:2010-12-06
laoxing521 写道
同学, 按你上面提到的这个标准,


以我的经验来判断,别说10个人, 就是100个里面,估计你都很难找出一两个


现在的小伙子很聪明, 但大多又很懒, 代码写完了,功能完成了就完事了,很少有人去琢磨能不能把代码写得更好. 业余时间他们能愿泡MM,玩游戏,甚至睡觉, 也懒得充电,除非被逼急了


我接触过的程序员不下二百个......
能达到十分之一.....
寥寥几个


PS:
面java工程师
考js事件框架
再问数据库优化.
问hashset实现原理.

说的不好听一点:脑子进水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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