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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斤澜:温故知新——读《故事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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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斤澜:温故知新——读《故事新编》

林斤澜

  建国以后,尊称鲁迅先生为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在大多数读者心里眼里,是当之无愧的。不过也有一些情况,一种是“各取所需”,不合己见的视而不见。一种是避讳,好比对他的小说的批评,间有口头议论,很少见诸文字。
  鲁迅先生在文学方面,也博大非常,是小说家、散文诗家、杂文家、史家、翻译家……通常小说排在第一位。他的小说只有三个集子:《呐喊》《彷徨》《故事新编》。《呐喊》与《彷徨》中有的篇章有口皆碑,有的一直是“范文”,有的进入日常生活,扎了根。只是《故事新编》仿佛叫人遗忘了,在研究专著中也不大提起。近年,渐渐有些褒贬,有些新鲜见解。我把眼见和耳闻,属于“批评”的,归为四事:(一)失败之作。(二)生活积累写没了,到古书上找“辙”。(三)思想大于形象。(四)看不懂。

  我少年时节读过《故事新编》,属纯“看不懂”派。
  五十年代刚上文学之路,有幸和前辈作家端木蕻良“一口锅里喝粥”,就近问道:“奔月”写的什么?
  端木随口回答:斩尽杀绝。
  当时“哦”的一声,若没有喊出来,也是心里忽然开朗。
  为什么不问别的篇章,先问“奔月”?原以为这一篇最好懂,这个故事不但古书上有,民间更有传说,是童年月下的诗,是少男少女夜静的幻想。当情窦未开不知愁滋味时,最爱清冷的美丽,伤感的温柔,总想不到斩杀之事。
  后来再读三读,读出孤独来了。“斩尽杀绝”好像一条思路,这条路上漫漫的是孤独。漫漫又如迷雾,看不清究竟是英雄功成名就的悲哀?或是“独夫”众叛亲离的苦果?射死母鸡分明是嘲弄,不能是憎恨恶人吧?路遇逢蒙是夫子自道,不会是邪魔相争吧?这些是问题吗?若是问题又去问谁呢?
  都说孤独是一种现代病,因此也是现在的文学主题。写这个主题的作品,有些不问就明确,有些连问也不好问,互相差得甚远。
  七十多年前,鲁迅先生在《影的告别》里,就有这样的诗句:

  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

  这样的诗句,能问“写的什么呀?”
  也许有人还要问,作者又说了一句:“我不如彷徨于无地”。既是彷徨,多少总还要些空间,无法“无地”,不通,也还是不懂……
  如果坚持这么个“懂”法,应去读“教科书”。如果要求小说用教科书的写法,鲁迅先生反问道:那还有什么文艺呢?这个反问,也是“视而不见”之一。

  《理水》写古代治水的传说,《采薇》写伯夷叔奇,“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的故事。
  作者在集子序言中说:“叙事有时也有一点旧书上的根据,有时却不过信口开河。而且因为自己的对于古人,不及对于今人的诚敬,所以仍不免时有油滑之处……”
  所谓“油滑”,其实是结合现实现象,冷嘲热讽。全篇的写法则单线平涂,限在“客观”,展开“必然”,落于“共性”。
  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之交,大劫刚过,“反思”涌来。我以为写作的事,吃了个大亏叫做“图解”。指的是二三十年中,图解当前政策,表彰运动过程,脱离真实生活。政策一改,支柱倒塌;政策不改,图解也不合艺术规律。弄得拆掉七宝楼台,也落不下精采片段。有的作家心痛,叫道:作家活着,作品死了。
  接着门户开放,思潮舶来、飞来、天上掉下来。大约一九八三年前后,来了萨特与存在主义,忽然大小期刊上都是“荒谬”,“人心不可理解”,还有“血腥”“异化”“孤独”……一夜之间,生活顿失滔滔了吗?还是“图解”又来了?这回图解的不是国内政策,而是图解外国思潮。这个图解和那个图解,作为写作方法,看来是一样的。
  后来来过一小会儿尼采,来过一大会儿卡夫卡,来过断断续续的弗洛伊德。意识流是走向内心的一种方法,来时眨眼间,满世界侃起意识下意识了。八五年后,“寻根”寻来原始、荒远,高大全的武松消失,长不全的武大郎当上主角。
  每一个潮流都领过风骚,多则一二年,少的论季度。都有作品上市,虽是应时小卖,也有“就吃这一口”的风味。
  “图解”也就休闲不了啦,如要应时,还是它方便。它原是建筑工程上的一个计算方法,本身带着简易速成的好处。
  作为方法,可以服从“政策”,也可以伺候“思潮”。不是“古典”的专利,也不能够只是“时文”的道行,它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会一成不变,可也没有新旧之分。如果不分嫁给谁,方式方法好比裤腿肥瘦,领口高矮。君不见祖母的穿戴,儿媳扬弃了,孙女们又给折腾起来。中国小说老祖宗手里,有八字真言“道听途说,街谈巷语”,叫外来思潮冲到爪哇国去了。九十年代有作家找了回来,写现代意识现代生活,“叫座”赛过“先锋”,因为多一层似曾相识的“底蕴”。
  小说有新有旧,单看有没有“现代意识”。无关方法手法。
  这时候,重温四十年代叶圣陶先生编的《语文讲义》。小说一章里,以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和茅盾先生的《大泽乡》为范例,认为“小说大概可分为两种”,一种叫做“归纳的方法”,另一种是“演绎的方法”。归纳法的基础是“先从现实里看出意义来”,演绎法是“先有了一种意义”;归纳法“蕴蓄深浓的人生味”,演绎法“创造事情、人物”,“寄托”了那个“意义”;归纳法以“孔乙己”为代表,“大泽乡”是演绎法的范例。
  鲁迅先生和茅盾先生同是现代小说的开山前辈,却开出了两条山路。两条看来好像不过是一“义”的先后,却引发出来不同的“程序”,终成两“种”不同的小说。
  叶圣陶先生也是开山前辈,也名列前茅。当深知就里,才能够只用二三百字说了出来。以后我读到外国的本国的一些解释这么两种“程序”的文章,有的绕口,有的费脑筋,也出不去这么个意思。但叶圣陶先生在“讲义”里,对这两个大不同,却没有一字褒贬,我觉得不好理解,竟疑心到先生的为人过于“摆平”上去了。
  望文生义,“演绎”和“图解”与“主题先行”相通。这一“法”仿佛“误区”,叫人躲还躲不及。可是细看八十年代,各路思潮接踵来到,启发了想像,刺激了灵感,生成了新人佳作,开辟了多元天地,岂能都纳入“归纳”一法?事实是多种法门,都可以达到相当的艺术高度。
  艺术不能够光是矬子里拔将军,要求高峰,要求绝顶。这对作家来说,要看各人的脚力了。上高不只一条通道,可以从北坡蹬,也可以从南岗爬。也不会哪一条保证安全,各有各的“误区”,只不过分“沼泽”“雪崩”“陷阱”……如“概念”“公式”“瞒和骗”“见森林不见树木”“见树木不见森林”……论百年几百年里边,也只有极少数的脚力,通过这样那样的“误区”,上了高峰绝顶。倒是不论由哪条路上去的。正是:“登山之路不一,望巅之月相同。”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还有别的名篇,都是“归纳”人生,是“归纳法”的开山大家。不过像《理水》《采薇》,用了“演绎”,看来不甚应手。

  《故事新编》的第一篇《补天》,作于一九二二年。一九二六年又写了两篇:《奔月》与《铸剑》。后边的几篇是八九年后,一九三四至一九三五年写的。这个小小集子一共八个短篇,先后却经历十三年。这十三年里的内忧外患,正如“国歌”唱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鲁迅先生的小说,由《呐喊》到《彷徨》,到《故事新编》。这中间,他为了战斗,开创了“投枪匕首”式的杂文,呕心沥血,淋漓尽致。除“文学家”外,作为“思想家”,他不是坐着、拳头支着下巴的罗丹雕塑,而是“肩负闸门”的中国力士。作为“革命家”,不是慷慨断头台的巴黎公社义士,也不是义无反顾的冲锋勇士,而是“横着站”的敌我两边盯着的深沉的中国战士。
  敌人造谣“拿卢布”,自己阵营里指着骂“封建余孽”“法西斯蒂”。但,反帝反封建的彻底,就在当时,也是公论。
  “铸剑”初次发表在一九二七年。写的是古代眉间尺的复仇故事。
  在文学题材里,有大家认作永恒的主题如生死、爱情、天伦……复仇也算一个。仇有私仇、家仇、仇、民族仇、阶级仇,在文学作品里,多公私掺杂,历代动人不衰。
  复仇在低沉处多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毁家纾难。在高昂处多破斧沉舟,视死如归,百折不挠。论情绪,既悲且壮,不俗;论情操,攀品比位,不低。
  《铸剑》中的眉间尺的父亲,是赫赫有名的剑工铸匠,受国王指令,辛苦三年,铸成盖世无双的雌雄二剑。料到国王多疑又残忍,藏下雄剑,只把雌剑贡献。果然,国王怕他“再去给别人炼剑,来与他匹敌,或者超过他。”工匠成了“第一个用血来饲养……自己炼成的剑的人。”
  眉间尺长到十六岁那天,母亲命他背上雄剑去复仇。这是杀父的私仇,又是工匠与国王的公仇。
  眉间尺到了城中,适逢国王出巡,仓促之间,未能下手。小说到了这里,还是正南巴北的复仇气氛。
  不想人群里,“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却没有名姓,也不知来历,又和仇的双方都无干系。只“知道你报不成”,“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的。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这就深奥不好懂了。
  请听黑色人唱起了复仇的歌。歌词一节八句,除了“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的呼声外,也有文字,又无顺序。类似的歌词先后出现四次,在一个短篇里,占的篇幅可是不少了。反复听来,越加意义不明。只觉着那神秘劲儿,只能是复仇之神。
  一九三六年,鲁迅先生给一位日本朋友的信里说:“在《铸剑》中没有那么难懂的地方。不过希望加以注意的,即其中的歌并非都是意思很明了的。因为这是奇异的人和头所唱的歌,像我们这样普通的人当然不易理解。”这难道只是“幽默”?或“油滑”?
  一九三六年前后,抗日救亡的文艺界,发生了两个口号之争。鲁迅先生为首提出的口号,可是明确又锐利。
  “黑色人”自告奋勇代替复仇,但要眉间尺“两件东西”:“一是你的剑,二是你的头。”“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
  到了悲壮的顶点。
  以后黑色人背上剑与头,走向复仇的高潮。谁知,谁料,谁信却走到闹剧里去了,随处是讽刺是嘲弄,最后是把戏是魔术。“摆一个金鼎,注满清水,用兽炭煎熬。”眉间尺的头、国王的头、黑色人的头,先后落到沸水里,上下翻滚,“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彼此皮破肉烂,只剩下三个头骨。王妃、老臣、太监、侏儒谁也不能辨别哪是王。只能把两个仇人还有复仇之神三个头骨一起落葬,最后一句是“不成样子了”。
  写复仇的作品很多,可我没有读到这么“不成样子”的。
  这篇小说发表到现在,整是七十年。稍稍回想七十年来,多多少少大大小小的咬咬杀杀,不觉豁然“来呆”。惊心动魂,又说不出一句整话来。

  因职业故,读小说不免带着职业病。“思想大于形象”这句行话,若不是“误区”,也得是“毛病”。文艺的根本,总还是“以情动人”,与“以理喻人”的文章有别。可又要求思索。那无可思索的边看边忘,那惊心动魄的,就会惊动思索之门,会就入脑扎根。
  鲁迅先生是旗手无疑。“城头变幻大王旗”,鲁迅先生的旗上,反帝反封建可从不变色。但走到小说里来,又都是悲剧;或死、或疯、或颓唐、或麻木、或自暴、或窒息……
  鲁迅先生有文章论文艺与政治,用了“歧途”两字。多年的职业病,渴望在研究著作中,读到“思想家”“革命家”,又如何是“文学家”?怎样的“歧途”而一身二任焉?

  (原载《读书》1998年第9期,总第2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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