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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构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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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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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
5月31日
我终于搞清楚了我做的功能是在主干上,如果早知道这一点,一开始就没有理由在分支上进行开发。好在,我一直坚持把功能点都封装在相应的类和方法里,包括在写Javascript的时候,凡是能封装到方法里的,我都封装成方法。而且凡是我写的代码,往往会有注释,在相应代码前面和后面会有一整行//注释,写明这几行代码对应哪个功能点。方法前面都会有@author 支浩宇 的字样,一看就知道是我写的。由于我坚持了这一良好习惯,在分支上删除这些功能的时候,哪些地方要删,非常清晰,不会出错。在主干上加上这些功能,也是直接把已经封装好的方法,整个直接复制过去,复制过去直接就能用,100%兼容。这检验了我写的代码的可移植性非常好。

我把我写的功能都移植到主干上后,发现主干上的人(XX项目组的人),对Service的理解跟我完全不一样。我是把页面上的参数全部传到ServiceImpl里,在ServiceImpl里对参数进行处理、判断。例如用户点了“回复”按钮,要判断他是否....,没....过的不能回复。像这种需求,XX项目组的人会在Action里面判断,他会把除了DAO.insert之外的所有语句都写在Action类里,在Service类里只写两个语句,DAO.insert()和logger.debug()。 我感觉这个做法是挺搞笑的,既然这样还要Service干什么,直接调用DAO不就好了。不过,他这个做法最终的效果也一样,我自己心里明白有的人喜欢这样写,能读懂他的代码就行了。

现在我做的功能js文件越来越大,我表示很担忧。我对使用Javascript是比较反感的,把代码都暴露给用户,不符合一般写程序的原则。我尽量不在js文件里暴露任何业务逻辑的信息。我都是用一个jQuery.ajax,把参数传给服务端。所有呈现给用户的文字提示信息,都写在服务端,不让用户看见。例如,回复内容不能为某某某,这样的判断我是不会暴露在js代码中的,不让用户知道回复内容不能为某某某。而且,凡是在客户端判断过的东西,我在服务端Service里面还要判断一次,因为我觉得在客户端浏览器上可以做各种手脚,我信不过。我总是假设用户浏览器是比较慢的,XX的服务器是非常快的,而且一天闲着没事干,所以我倾向于让用户的浏览器尽量少执行东西,尽量把工作都交给XX的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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