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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老帖子 主题:论建立技术风险投资组织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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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7-04-17
论建立技术风险投资组织的可行性
谢震 2007-4-17
互联网创业,除了创业者以外,有三个必备要素(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创业者自己会提供其中一个或几个要素):
n 管理人员,能找出可行的商业模式,能进行有效的营销推广,能充分利用企业的人、财、物等资源;
n 技术人员,能把商业模式用产品/服务的形式体现出来,接受市场的检验;
n 风险投资。
这三个要素,归根到底,都可以折算成钱。管理人员和投资人员加入某家企业,其实就是把自己的时间,以及由此可以获得的预期收入,投入到了企业中去。他们加入某企业的行为,实际就是投资——把自己投了进去。
既然是投资,就要适用Markowitz的有效边界理论。Markowitz提出的投资合优化均值方差模型奠定了现代证券组合理论的基础,其基本含义就是通过分散投资(或曰建立投资组合),可以在风险一定的前提下最大化预期收益,或者在预期收益一定的前提下最小化投资风险。更进一步的推论是,相关性越差的投资,在分散风险方面能起到越大的贡献。
风险投资在分散风险方面做得最为地道。他们永远不会把全部资金投入到某一家企业(甚至在投资章程里面对投资上限就有明确规定)。单独企业所获的投资,可能只是其投资总规模的几个百分点。通过投资风险有效的分散,风险投资即使错投100个项目,也能靠成功的几个项目获得收益。
相比之下,另两个要素——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就很难有效地分散自己的风险。一旦决定加入某个创业企业,那就是把自己100%投进去了,差别不过是固定收入部分(如工资)和变动收入部分(如期权,分红)的比例而已。考虑到2/3的创业企业坚持不到两年,可以说这种投资的赌注实在不小。
当然,人和资金毕竟不同。即使所加入企业经营失败,个人还是有可能在这个过程里面积累经验、技术、知识实现人力资本的增值,我完全不想在这个方面争论。我想探讨的是,是否有可能建立起某个组织,如本文标题所述的技术风险投资组织,使个人加入某家创业企业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分散?
举例来说,现在有100个技术人员,可以到100家创业企业里面任CTO,每人拿5万元基本工资和公司收益10%的分红。为了讨论方便,假定一年以后有10家企业成功了,每家企业盈利1000万。相应地有10名技术人员每人获得了105万的收益。另外90家企业没有成功,90名技术人员每人只拿到了5万元的基本工资。那么,每个技术人员的预期收益是105*10%+5*90%=15万。另一种组织方式,100个技术人员成立了一个技术风险投资组织,向这100家创业企业每家收取5万元的基本费用,另加10%的收益分红作为整体技术外包服务的报酬。一年以后,整个技术风险投资组织的收益是1500万,每个技术人员平均分配15万。
从技术人员的角度来看,每个人的预期收益是一样的,都是15万,但是风险大大降低了。毕竟在第一种情况下,你有90%的几率只拿到5万元。
从创业公司的角度来看,得到的技术支持事实上是增加了,你请一个CTO,肯定不是全能,哪里比得上有100个技术专家集思广益呢?
事实上,如果100个技术人员真的以后一种方式组织起来,可能根本就不需要100个人——也许60个就够了,规模效益在哪里都是存在的。这样的话,额外又省下来600万。
有人会问我,都使用技术风险投资组织的话,100个企业从技术上来讲不是没有差异吗?我倒觉得这不是问题:
1、 很多很多网站,从创业伊始,就没想过从技术上超过竞争对手。100多家视频网站,哪家想过在视频技术上要做什么创新了?他们依仗的是其它资源,比方说具有独占性的内容,或者特便宜的带宽,等等。能在技术上确保不落后于竞争对手,他们就已经谢天谢地了。真有那些把技术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很简单,不投就是了,这和现金流充裕的企业不愿接受风险投资一个道理。
2、 这个“技术风险投资组织”,不必拘泥于投资同一市场的直接竞争对手。风险投资很少在同一市场投资两家直接竞争对手的,完全可以在不同的行业投资最有可能获得成功的企业。前面不是说过,“相关性越差的投资,在分散风险方面能起到越大的贡献”嘛?互联网的基石,就是那些基本技术,这些技术在哪家企业都是用得着的。
我是技术纯外行,上面的全是凭空臆测的观点,欢迎各位大牛砸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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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4-17
举例来说,现在有100个技术人员,可以到100家创业企业里面任CTO,每人拿5万元基本工资和公司收益10%的分红。为了讨论方便,假定一年以后有10家企业成功了,每家企业盈利1000万。相应地有10名技术人员每人获得了105万的收益。另外90家企业没有成功,90名技术人员每人只拿到了5万元的基本工资。那么,每个技术人员的预期收益是105*10%+5*90%=15万。另一种组织方式,100个技术人员成立了一个技术风险投资组织,向这100家创业企业每家收取5万元的基本费用,另加10%的收益分红作为整体技术外包服务的报酬。一年以后,整个技术风险投资组织的收益是1500万,每个技术人员平均分配15万。
从技术人员的角度来看,每个人的预期收益是一样的,都是15万,但是风险大大降低了。毕竟在第一种情况下,你有90%的几率只拿到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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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4-18
能够理解这样的设想背后的推理逻辑。
但是相信在实践上行不通。 钱可以分成2份、3份、100份。每一份都有其不变的价值。 但是,人要是三心二意,做做这个,做做那个,只怕一件事情都做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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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4-18
VC的分散投资是为了让损失控制在预知的有限范围内,和Markowitz组合理论着眼于不同资产的风险抵消没有什么太大关系。马氏的理论是个静态的理想模型,实际中很难应用,大部分基金也不会按它去精确计算组合比重。不能为了分散而去分散,分散到不熟悉的行业只会增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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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4-18
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xiezhen的设想:
引用 由一个技术组织或技术公司来负责100家创业公司的技术开发,通过外包或咨询方式来保证创业公司的产品或服务
如果是这样的话,个人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软件不是由一个人开发完成的。 假设一个开发团队由6个人组成,如果要组织一个外包公司,同时负担100个公司的外包项目,那至少需要700人的开发团队。但有可能同时找到700个技术很好的人吗?肯定不行。 想要以规模来降低风险,对每个客户公司至少要每月收回2-30万才能保证收支。而1年后只有10%的客户盈利,其他的能付的起300万的开发费用吗? 而100个客户每个客户付300万,这样软件开发收入规模3亿的公司,国内稀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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