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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第七个仲裁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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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发表时间:2006-12-22  
请JavaEye仲裁委员会成员对以下帖子进行评价,这些帖子是否应该被评为隐藏贴,请首先说明同意评为隐藏贴,还是不同意评为隐藏贴,然后写出理由,尽可能清晰明了。


daoger 写道


我替楼主申诉

http://www.iteye.com/topic/39933

个人认为不概隐藏!可能发的板块不合适,但是各种框架的易用性还是值得讨论的,不知各位的看法如何?



zhangyafei 写道


http://www.iteye.com/my_topic/34945

虽然一开始含有广告成分,但随着越来越多人的参与,后面写的基本都是技术帖子,也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此风气应该给与肯定。
故我特请求有“选举权”的网友能够看在他给javaeye网友带来知识的立场上,网开一面,予以解除隐藏!!!!

我不太会写此类请求状,请勿见笑。



lighter 写道

还有一个帖子不解:
http://www.iteye.com/topic/40309
文中的代码是1890行,我认真地数了一下,发现其中的中文注解不到50行,竟然评了个良好???大家可以看一下

例如文中的:
/*  
* 自己封装的ObjectRange类,功能强大,用起来很方便,exclusive是高级选项  
* 意思是开区间还是闭区间的区别,可以在include的函数中看到  
*/
我算成两行中文注解


together 写道
我也要申诉一个:
http://www.iteye.com/topic/39877
这是该系列的第四篇,第一篇被评为隐藏。此篇被评为良好。虽然本身有价值,但属于完全转载贴。



仲裁委员只需要给出评价结果和理由,没有义务与申诉人讨论和回答申诉人的问题。

9位委员中5位意见一致则最终结果确定。如果三天内(到12月25日晚12点以前),委员没有评价视为弃权,则由已经投票的所有委员简单多数意见为最终意见。

除了申诉人和仲裁委员,和管理员,其他人不能回帖,否则删贴,扣分。

其他人回贴评论请到这里:

http://www.iteye.com/topic/40321

仲裁委员会成员:

庄表伟 资深会员

buaawhl 五钻会员

mochow 一钻会员,而且是MM

江南白衣 一钻会员

robbin 资深会员

readonly 资深会员

trustno1 五钻会员

tianxinet 四星会员

foxty 三星会员

   发表时间:2006-12-23  
daoger 写道

我替楼主申诉

http://www.iteye.com/topic/39933

个人认为不概隐藏!可能发的板块不合适,但是各种框架的易用性还是值得讨论的,不知各位的看法如何?

buaawhl:
不应该隐藏。
虽然语句简单,但意思还是比较清楚,而且包含了个人独特的信息量。

--------------------------------------------

zhangyafei 写道

http://www.iteye.com/my_topic/34945

虽然一开始含有广告成分,但随着越来越多人的参与,后面写的基本都是技术帖子,也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此风气应该给与肯定。
故我特请求有“选举权”的网友能够看在他给javaeye网友带来知识的立场上,网开一面,予以解除隐藏!!!!

我不太会写此类请求状,请勿见笑。

buaawhl:
既然是广告贴,大家给隐藏了,那么就保持隐藏。
后面的讨论有了 5 页。可以考虑分贴的方式?

----------------------

lighter 写道

还有一个帖子不解:
http://www.iteye.com/topic/40309
文中的代码是1890行,我认真地数了一下,发现其中的中文注解不到50行,竟然评了个良好???大家可以看一下

例如文中的:
/*
* 自己封装的ObjectRange类,功能强大,用起来很方便,exclusive是高级选项
* 意思是开区间还是闭区间的区别,可以在include的函数中看到
*/
我算成两行中文注解

buaawhl:
不够良好。
我觉得这类源码分析帖子很好。不过,注释确实不够详细。

------------------------------

together 写道
我也要申诉一个:
http://www.iteye.com/topic/39877
这是该系列的第四篇,第一篇被评为隐藏。此篇被评为良好。虽然本身有价值,但属于完全转载贴。

buaawhl:

不应该良好。
帖子本身的独特内容是否到良好的程度,值得商榷,何况是转贴。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6-12-23  
daoger的关于框架易用性的讨论贴还是有意义的,被隐不应该。

zhangyafei的帖子很正常,没有发现被隐藏。

lighter所提到关于prototype的注释帖并无太大意义,还不如网上很多关于prototype的译文。如果做为注解,那么就显得太简单了。不该良好。

togther提到的lucence贴就是一堆代码,先且不论是否是转贴,连然和所以然都没提到。确实不该良好。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6-12-23  
foxty 写道
daoger的关于框架易用性的讨论贴还是有意义的,被隐不应该。



说明一下,俺要申诉的帖子不是我发滴,是dhj1发的。我是觉得帖子不该被隐藏,特来询问一下!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6-12-24  
同意楼上的楼上,和楼上的楼上的楼上。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6-12-24  
庄表伟 写道
同意楼上的楼上,和楼上的楼上的楼上。



庄老大比较节省墨水,呵呵!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6-12-25  
daoger http://www.iteye.com/topic/39933  不应该被隐藏
zhangyafei  http://www.iteye.com/my_topic/34945 不应该隐藏
lighter http://www.iteye.com/topic/40309 注释太少,不该良好
together http://www.iteye.com/topic/39877 不该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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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6-12-26  
http://www.iteye.com/topic/39933
取消隐藏,恢复dhj1被扣30分。

http://www.iteye.com/my_topic/34945
取消隐藏,恢复zhangyafei被扣30分

http://www.iteye.com/topic/40309
取消良好,恢复likunkun被加30分

http://www.iteye.com/topic/39877
取消良好,恢复likunkun被加30分

感谢以上仲裁委员的辛勤工作。
这是第一届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最后一个帖子,在他们的任期内,一共仲裁了7次,他们丰富的技术知识和公正的仲裁,为大家做出了榜样。

向:庄表伟, buaawhl, mochow, 江南白衣, robbin, readonly, trustno1, tianxinet, foxty

再次表示感谢!

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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