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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
发表时间:2009-03-18
最后修改:2009-03-18
4.9.10声明式事务和可编程事务混合使用通过使用声明式的事务,开发人员无需在代码中再嵌入事务管理的代码。如果用户即声明了事务,又在代码中嵌入了事务管理代码,那么事务管理框架根据事务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具体的处理方法见下表:
作为使用事务的一个原则,系统中不应该出现同一个方法中既使用声明式事务又在代码中编写事务管理代码的情况,这样会导致达不到预期的事务管理的效果。 声明:ITeye文章版权属于作者,受法律保护。没有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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