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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javascript学习之路(一)对象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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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6-09-15  
做了2个多月的ajax项目,对js的学习觉得了深入了不少,把自己的一些学习的经验贴出来,希望对初学者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能指出我的错误之处或者不当之处。

javascript 是基于对象的语言,为什么这么说呢,需要仔细思考。

js的单根继承体系需要仔细了解,我觉得在js的世界里本身没有类的概念,他只有对象Object,不像java语言本身就有了Object然后又有Class,js中我们可以自己根据他的语言来构件类这一对象,因为没有语言本身的支持,所以方法就各种各样了,但是只要我们掌握了js的本质,不管方法如何我们都能很好的理解,可以比较各自的优缺点,在使用上各自的长处和短处。

一般object orentid language 具有以下5个特点:
1 封装 2 继承 3 多态 4 聚集 5 重载

javascript这些方面是怎么样实现的呢?

首先得了解什么叫对象,javascript 中对象分三类:

1 本地对象,即
javascript本身自带的对象,如javascript所有的引用类型,String Number Boolean  Object Function Date Array RegExp Error...,这里有必要说一下javascript 的原型(primitive) 注意原型对象和他们的包装类(wrapper)(为引用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他们有 string number boolean null undefined(有必要搞清楚这些基本的东东的用法和注意点哦,细节决定成败!) 。


javascript 语言和java一样都是 单根继承 ,所有javascript中所有的对象都继承自Object ,特别注意Function 也是的哦

2 内置对象 有Global 和 Math 两个

3 宿主对象
   包括 bom 和 dom 中的对象


注意点 :
1 javascript 是弱语言(早期绑定和动态绑定),声明变量不需要指定对象类型(展开我们的想象,我认为我们对比到java的“RTTI机制”以及“反射机制”),弱我们可以理解为宽松,宽松必然导致灵活,在javascript中 我们定义类是非常方便的,我们看不到像java一样的很多的class文件。
    javascript的基础:动态语言 弱类型(动态类型) 解释型,理解到位水平就很不错了,只需要这三个词哦.
    早期绑定是指在对象被实例化之前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已经被定义,使得编译器或解释器能够提前编译机器码。Java和VB支持这种特性,但ECMAScript 并非强类型,不支持早期绑定。
    动态绑定是指编译器或解释器在运行时才知道该对象的具体类型,之前并不会检查,只会判断这些属性和方法是否得到该对象的支持。ECMAScript对所有的变量使用动态绑定。


2 javascript 对象没有方法或者函数的概念 因为所有javascript的方法 我们都可以理解成属性 作为指针指向内存中的无名函数体(function定义的)如:
function Person (name ){
 this.name=name;
 this.showName= function (){alert(this.name);}
}//showName运行时 对象创建 showName属性指向匿名函数对象:function (){alert(this.name);}


或者指向已命名的函数对象,如:
function Person (name ){
 this.name=name;
 this.showName= showName;
}
function showName(){alert(this.name);} 


//当然上面我只是简单举了2个例子,但是原理却是这样的。其实这里this.showName= showName 的showName 也是指向函数对象的指针,这样表示2指针指向了同一函数对象


所以针对javascript的反射 我们也很好解释为什么只需要用fot in

如:

var person = new Person("jianfeng008cn");

for(var property in person){

    alert("key:"+ property +"==>值:" + person[property]);

}



3 javascript 是解释型语言 对象的层面上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对象的生产的过程 我们可以看成该对象(比如说看成一段json格式的字符串)传给了javascript解释器 ,然后 解释器 如果有构造函数则执行该对象的构造函数,使指针属性指向函数对象(真正执行的时候才去判断内存中有没有,没有再生成)。
这个特点导致两方面我们需要特别注意:
1 javascript语言的特性我们需要从“运行时”这个角度来考虑,要有“时间轴”的概念
2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需要考虑:有时候同样的一段代码,上下两句的位置变化效果很是不同,一般都可以从解释型语言的对象的属性覆盖方面去考虑(试着比较就近原则)。


   发表时间:2006-09-22  
顶一下,今天才发的,弄到后面不公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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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6-09-22  
按老版规,顶是要被删的,呵呵。
0 请登录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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