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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7-08-17
VoteItem(voteItemId,voteItemName,voteNum,voteId) 使用Struts+Hibernate做:疑问: 就是在设计VoteItem类(vo类)的时候,我觉得该类应该有投票数量增加的责任,所以应该把该方法作为该类的成员(我觉得)。 public void increaseVotenum() { int num = getVotenum().intValue() + 1; setVotenum( Integer.valueOf( num ) ); } 问题出来了,模型类中出现了业务逻辑,而我的service包中的ServiceFactory类来得到service的单一实例。serviceImpl包中是服务的实现类。然后在服务实现类中写具体的业务逻辑,这应该才是正常的。所以increaseVotenum()方法应该写在服务实现类中。 另外我还有一个附带的疑问是: 在我的服务实现类中仍然使用了DAO设计模式,为了达到真正的解耦还定义了DAO接口和DAO的实现类(在这里我且不详细说DAO实现类的功能)DAO实现类的总体功能就是对数据库进行CRUD的基本操作和一些其他的我认为与数据库相关的功能(分页的方法),我有觉得这些方法也应该算在业务逻辑中吧!就是说我想把DAO中的内容转移到service(业务逻辑中来实现)中引入DAO是多余的吗 ? 我想问的是在JAVA WEB软件架构中DAO 与service同时存在是合理的吗》? 声明:ITeye文章版权属于作者,受法律保护。没有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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