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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稿]软件编程21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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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发表时间:2011-05-05  
任何一个有经验的程序员都知道,软件开发遵循着一些不成文的法则。然而,如果你不遵循这些法则也并不意味着会受到惩罚;相反,有时你还会获得意外的好处。下面的就是软件编程中的21条法则:

任何程序一旦部署即显陈旧。
修改需求规范来适应程序比反过来做更容易。
一个程序如果很有用,那它注定要被改掉。
一个程序如果没用,那它一定会有很好的文档。
任何程序里都仅仅只有10%的代码会被执行到。
软件会一直膨胀到耗尽所有资源为止。
任何一个有点价值的程序里都会有至少一个bug。
原型完美的程度跟审视的人数成反比,反比值会随着涉及的资金数增大。
软件直到被变成产品运行至少6个月后,它最严重的问题才会被发现。
无法检测到的错误的形式无限多样,而能被检测到的正好相反,被定义了的十分有限。
修复一个错误所需要投入的努力会随着时间成指数级增加。
软件的复杂度会一直增加,直到超出维护这个程序的人的承受能力。
任何自己的程序,几个月不看,形同其他人写的。
任何一个小程序里面都有一个巨大的程序蠢蠢欲出。
编码开始的越早,花费的时间越长。
一个粗心的项目计划会让你多花3倍的时间去完成;一个细心的项目计划只会让你多花2倍的时间。
往大型项目里添加人手会使项目更延迟。
一个程序至少会完成90%,但永远完成不了超过95%。
如果你想麻烦被自动处理掉,你得到的是自动产生的麻烦。
开发一个傻瓜都会使用的软件,只有傻瓜愿意使用它。
用户不会真正的知道要在软件里做些什么,除非使用过。
   发表时间:2011-05-09  
这法则谁定的,很经典。
不过
任何自己的程序,几个月不看,形同其他人写的。
开发一个傻瓜都会使用的软件,只有傻瓜愿意使用它。

这两条例外,一个是记忆深度问题,跟思考程度有关,想的多,印象就深,即使代码比较混乱,思路不混乱,总比其他人的程序容易理解的多,如果是赶工没有思考的,那几个月都漫长了,两周都可能忘。

实际上开发软件的时候,很多前辈就教导我将用户当成傻瓜,任何东西,只要做的复杂了,用户就会放弃使用,所以才有
(任何程序里都仅仅只有10%的代码会被执行到。)
这条规则,因此,不能不说,操作简单快速,是一个用户愿意使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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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10  
呵呵,开发一个傻瓜都会使用的软件,只有傻瓜愿意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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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10  
开发一个傻瓜都会使用的软件,只有傻瓜愿意使用它。
这条严重同意!因为我们的客户绝大多数确实就是傻瓜,尤其国内客户。有人听过客户想要把浏览器里http://去掉的需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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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10  
不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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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12  
呵呵,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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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05-12  
谦虚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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