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帖已经被评为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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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10-09-29
真的领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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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9-29
zx339 写道 iq527 写道 allskylove 写道 简直是一派胡言,这样的帖子也能评为精华?无语了。。。。。, 对jvm 的了解很是无语,还长篇大论的。就下面问题抛给楼主:你知道什么事字面量吗? 什么是常量吗? 什么是基本数据类型?什么是对象数据类型,什么是过渡类型?
比较讨厌这种带有"挑衅"性质的回复,如果您知道, 那请您来给大家解释下吧... allskylove本来就是反对低调对待技术问题的人,他认为“互相攻击”才能带来实质的内容,你可以看看他大部分的回复, 都是"挑衅"性的。所以别动不动就讨厌这个人,那个人,难道批评就一定是为了显得自己NB? 批评就不能不带目的性? 了解了, 恕我失言, 不过还是希望allskylove如果有更好的内容的话, 欢迎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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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9-29
我讨厌问这些底层的东西,搞应用开发貌似不太需要这么多东西。起码我现在接触的还不至于这么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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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9-29
官方讲解的时候都是说可能,如果只是在一个main中单独执行的话,说2个对象是正确的
什么样的话都要有语境的,自己了解就行了,如果是笔试,我还会写2个对象 如果你跟面试官扯这么长,一般会被pass掉,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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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9-29
说实话
特别不喜欢楼主这种讲解方式 搞得我云里雾里的,不过很赞赏你的专研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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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9-29
长篇大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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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9-29
看过bluedavy那本书以及JVM的几本入门书之后,莫大的帖子我居然能看懂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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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9-29
那个题目如按照你的说法-运行时,那只有一个。
不过常量还是在永久区域里面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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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9-29
奇文共可赏,疑义相与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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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09-29
引用 StringBuffere a=“abc”; 这样就不行啦 能这样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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