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辞职创业快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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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9-06-05
先说说我自己吧。
大学毫无疑问是大多数上个大学的人一生中最好玩最轻松的时刻,当时我是本系两位铁杆逃课者,大一就开始逃课,总计四年逃课比例介于四分之三于八分之七之间。现在回想起来颇为后悔,光阴虚渡,本来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结果都没做。所幸我还是花了部分时间在软件开发上,机缘凑巧维护着我们学校BBS(水木清华同类的BBS)的Linux服务器,Shell、C操得很熟练,还学会了一点Photoshop。 大三的时候因为会点技术的原因,担任了一个学生社团的老大,老大的职称很洋气,叫CEO,一直担任到快毕业。中间组织了很多活动,做了不少小项目,也结识了不少人,包括后来创业团队的几位好兄弟。这个CEO的称呼对我影响很大,使我颇为自许。 大学毕业了,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生活结束了,但大四下学期我全职实习之余一路过关斩将将八门挂科全部补考通过,一时十分惬意,加上拿了户口留京工作,离别之际,也不如何感伤。 CEO毕业后进了一家公司当小兵。公司规模较大,几千号人马。我这个小兵当得还算成功,很快成了技术骨干,当时大部分时间都是“玩”技术,Linux、AIX、 HP-UNIX、Solaris都用过,WebSphere、Weblogic、Oralce、DB2都玩得很熟,我四处江湖救ji,也是好不得意。这样混了大半年,收获很大。其实无论是谁,如果天天去解决内存泄漏、性能优化之类的问题,进步应该都会很快。 好景不长,我所在部门业务增长过快,人手急缺,我被招我进去的项目经理调往上海长期出差。天天上班对着同一帮人,下班也对着同一帮人,时间久了什么厌乏,虽然别的项目组很想要我,但项目经理不肯放我走,直到某天忍无可忍在开会时拍了桌子才最终得脱。这件事让我反思自己,得出了一个奇怪的结论:我不太适合当小兵。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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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05
photon 写道 历史又要重演?
什么叫历史又要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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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05
一觉醒来。。。发现。。。LZ。。。下面木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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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05
lordhong 写道 一觉醒来。。。发现。。。LZ。。。下面木有了?
发现写博客很伤神,先吃饭,回家再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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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05
jiu shi shuo wen zhang tai jian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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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05
我打个茬,有谁对 “干股” 这个东西比较有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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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05
不实际出资就占有股份的
比如技术入股等等。。 不过要落实在工商局那边登记的 才比较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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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05
叶子 写道 不实际出资就占有股份的
比如技术入股等等。。 不过要落实在工商局那边登记的 才比较有效。 谢谢你的回答,一哥们想给我干股,我觉得这事蛮诚恳的,有钱大家赚,这样才有斗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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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05
下一站,火星 写道 叶子 写道 不实际出资就占有股份的
比如技术入股等等。。 不过要落实在工商局那边登记的 才比较有效。 谢谢你的回答,一哥们想给我干股,我觉得这事蛮诚恳的,有钱大家赚,这样才有斗志 涉及到钱的还是落实到纸面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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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9-06-05
lw223 写道 下一站,火星 写道 叶子 写道 不实际出资就占有股份的
比如技术入股等等。。 不过要落实在工商局那边登记的 才比较有效。 谢谢你的回答,一哥们想给我干股,我觉得这事蛮诚恳的,有钱大家赚,这样才有斗志 涉及到钱的还是落实到纸面上吧 其实干股挺麻烦的 国内法律规定是要出资的 如果是专利什么的折算股份 也要评估入工商局登记 如果只是他给你个证明 而工商局注册那无登记 那么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如果他有诚心 那就是他替你把你占有股份的那部分钱出掉 你占的股份要在工商局登记那有体现 你是‘实际出资’ 比如注册资本100w 他给你20%干股 那么应该是你一分钱不用出 或者出少部分(出多少这个你们协商) 你不用给他打欠款借条(至于是不是你和他有技术方面的协商 这个你们自己定 但是不应该有钱的协商)他给你把20w不足的部分补齐 最终结果是体现在工商局登记的股东出资比例上 你是20% 记住 这个要你拿工商局的原始文件看 而不是你哥们给你出个什么什么证明 这个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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