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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习道,则先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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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4-19  
能从现实中去体会,很不错.LZ一定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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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4-20  
  怎么舒服怎么写,这就是软件开发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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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4-21  
walle1027 写道
  怎么舒服怎么写,这就是软件开发的最高境界



对于JAVA来说最舒服的就是不要接口的 jsp+javabean......真的是最高境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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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4-21  
多写点代码比啥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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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4-21  
但是还要有道来忘,如过自己都没学到道就不会有忘道了。
所以要学道之前先要学点小道,然后才有忘道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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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4-22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已经学了设计模式,那你就忘记它们

如果你没有学过设计模式,那就把设计模式原则,规定,学会..



两种方式都能达到"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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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4-23  
不同意,因为你的前提是必须先学会招式和套路,这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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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4-23  
jisen 写道
不同意,因为你的前提是必须先学会招式和套路,这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了!


不对..前提并不是必须先学会招式,,直接学习理论同样也可达到要求.

我说要学道,先忘道.是说正在为设计模式苦恼的人,让他们摆脱设计模式的圈子,从里面跳出来.摒弃各种设计模式,找出它们的基本点,才能融会贯通的使用,

这是先有于整体,然后才有其分支,就像<JAVA与模式>中提到的一样,像小孩的孕育过程,总是先有于整体才有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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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4-24  
楼主的意思是开闭原则是23种模式的精髓?没错,原则总是比模式更基础一些。不过标题不对。应该是先习道,再忘道,最后再创道。

模式是比较接近实践的具体的东西,能直接指导具体的问题。而思想是更深层而且具有更普遍指导意义的东西,两者并不冲突。总之,2者的抽象层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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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4-24  
hatedance 写道
楼主的意思是开闭原则是23种模式的精髓?没错,原则总是比模式更基础一些。不过标题不对。应该是先习道,再忘道,最后再创道。

模式是比较接近实践的具体的东西,能直接指导具体的问题。而思想是更深层而且具有更普遍指导意义的东西,两者并不冲突。总之,2者的抽象层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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