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周末了还郁闷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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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8-12-12
上就上吧,我又没诋毁他。大家也只是针对工作,完全没有个人问题的纠葛
Saito 写道 你就不怕项目经理童鞋 也上 java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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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12-12
所以呢,当时我就直接提出来和他讨论了。虽然最后并没有被他采纳,但总比憋在心里好。他的观点是给客户醒目的提示,但我的观点是,在已经有非常明显的错误提示信息的情况下,再去增加其他醒目的提示就有多余之嫌了。
playfish 写道 看界面做评断把。
做程序员的总有一些自己的个性想法,或者觉得自己哪一个方面做的很好很好,自己知道怎么做。这是好事,不过可不一定总是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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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12-13
如果使用蓝色+下划线,那么在对应的事件中通常是打开操作系统的默认浏览器并访问某个URL。
至于信息显示不应该使用蓝色+下划线。 如果仅是蓝色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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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12-13
那是标准的windows工具条上的快捷按钮,文字仅仅起到描述按钮作用的目的,比如打开文件。leader的说法是醒目,但我认为他是把web开发中模拟windows工具条的做法带进来了。一开始设计的时候他在对应的位置放的是一排图片,然后下面是带下划线的文字。leader没有winform下的开发经验,所以很多设计都明显带有WEB开发的痕迹。
风花雪月饼 写道 如果使用蓝色+下划线,那么在对应的事件中通常是打开操作系统的默认浏览器并访问某个URL。
至于信息显示不应该使用蓝色+下划线。 如果仅是蓝色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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