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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人祸啊,,,,》赔偿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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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3-01   最后修改:2009-03-01
这个事情好办。依法解决。
劳动局严格来说,是说了不算的。因为公司如果不服从劳动局的仲裁,还是要起诉。
起诉到法院看的是什么?是证据。只要证据够,那就可以了。
如果公司要解聘你,请他开个离职证明。工资多少,用银行的工资卡很容易证明。单位有责任提供工资条或者领工资时候的签字。如果没有,那就按照你们的证据。
这件事,打官司胜诉的条件很简单。第一,是单位主动辞退你们,而你们没有任何重大责任事故。第二,单位没有赔偿相应的费用。
没有赔偿费用,比较好证明。按照劳动法,单位应该赔偿N+1个月的工资,加上提前1个月通知的时间。如果单位立即解聘你们,那就要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
证明单位辞退你的方式,一种是让单位开离职证明。如果他们不愿意开,好办,继续上班,继续拿钱。
如果单位不给你开离职证明,采取胡闹的方式,好办,找个律师,带上公证人,证明他们不让你上班,造成你事实上的离职。等同于开离职证明。
公司有意拖欠你们的离职工资,按照法律,它还应该赔偿一定的惩罚金。大约是25%左右,具体情况咨询律师。赔偿的钱,可以作为律师费用。
这种案子很小,随便哪个律师都能解决。而且没有什么悬念。法院不会为这点钱就违背原则。如果法院违背原则,你们可以收集证据,向上级法院起诉相关办案人员。
无须要和单位争吵。争吵根本不可能增加你的证据。找他们要求他们做他们该做的。比如,开离职证明。至于赔偿金额,不和他们谈,让法院解决。少一分都不行。
公司赔偿你的钱,可以领,但是一定要在领的时候,书面表示自己有异议。
用文明手段解决问题。弱势群体,动用暴力是没有用的。
单位暗示你们,他们和法院关系很好,纯属扯淡。吓唬你们的。想把法院喂饱,肯定花的钱不止给你们的赔偿那么多。而且你们一定会想上级法院投诉,影响办事人员的仕途。法院的人,不可能那么傻,为这点小钱做影响自己前程的事情。官府收钱,一般都是收那些富人的钱,然后拿公家的利益给他们回报。抢夺穷人的钱,他们不敢。穷人没钱,就会拼命。别信单位这些人吓唬你。他们跟劳动局和法院都没有什么关系,顶多一起吃过饭而已,p也不是。就算是知名的大企业也不敢说自己把法院拿下了,何况他们。
冷静下来,不要情绪激动,问题好解决的。
这种案子,如果自己对法律比较懂,自己就可以解决。诉讼费也不算贵,按涉案金额的1%收费,而且你们几乎可以肯定是要胜诉的。不用考虑太多。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证明是单位辞退你,而不是你主动离职。单位引诱你们吵架,就是想证明你们是主动离职的,所以一定不要中它的圈套。没有拿到离职证明,一定要天天去上班。他不让你进去,就让他盖单位公章,否则报警什么的都可以,让警察帮你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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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3-01  
单位在离职证明上给你乱写,不用怕他们。那个东西,不过是他们泄愤而已,没什么用处。拿到赔偿金,你们自己注册个公司给自己写都可以。怕他个p。做人不要瞻前顾后,该属于你的东西,一分也不能少,不属于你的东西,一分也不要多取。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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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3-01  
单位现在能用的招数,就是试图证明你们主动离职。所以注意,一定不要因为发生了争吵就不去上班了,否则单位会说你们旷工主动离职。
如果单位不让你们进单位,又不肯给你们开离职证明,那么你们可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纠纷。这样也等于有了一个间接的证据。到时候,可以申请调警察的记录。
如果物业公司的人不让你们进去,你们可以请他们出个证明,是单位通知他们不让你进去,否则你就要进去。这非常合理。物业公司的人应该没有合理理由拒绝你们的要求。
总而言之,只要证明了是单位主动解聘你们,一切就搞定了。工资什么的,用银行的记录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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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3-01  
如果单位给你们60%不要拿。拿也可以,要在签字的时候,声明自己有异议,已经支付的部分,不纳入惩罚金的计算范围而已。他们拖欠你的赔偿,是要支付惩罚性的罚金的。按照劳动法,离职的时候应该立即结清。
此外,如果有加班的证据,别忘记要加班费。既然翻脸了,那也就不用客气,请律师什么的都是要花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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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3-01  
感谢wandou给了那么多建议。
首先在给你说明白一下,我的事情过去了3个月左右了。劳动仲裁的时间是产生劳动纠纷那天到60天内,现在可能只能通过法律诉讼了。公司只给了离职通知书,上面有主管的意见:按公司规定办理。辞退。而且最后的工资和加班费(部分)他们时转帐到我的卡上面的,那么应该可以说是公司主动辞退我的。我现在就想经常和公司合同上的法律代表人沟通,等到他们真的不愿意了,那么我就委托律师来办理。律师我到是联系了几个了。应该随便找一个都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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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03-01  
不好意思,没看清日期。因为看了别的帖子的链接进来的,以为是最近发生的事情。
如果仲裁期限已过又没有申请仲裁,可能已经错过了起诉的时机。具体问一下律师。
有点可惜了。理论上讲,诉讼时效是2年。但是,高法有司法解释,说如果两个月没有申请仲裁,就驳回诉讼。
此外,诉讼时效应该从公司给离职通知书时算起。看看是否还来得及。
如果想起诉,得马上起诉。最好找个办理过此类案件的律师。律师也有很多方向,不是每个律师都可以处理所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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