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帖已经被评为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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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8-08-03
哥们,你做的对!我们永远支持你!
不过,我们在支持你的同时,我们又不免对你又点担忧! 哎,又些事情,就是明知道是那样,也不能说出来啊! 又些人不是咱们敢得罪的,人家不是说过么,宁可得罪10个君子,别得罪一个小人,你怎么知道人家什么时候咬你一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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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8-03
兄弟注意阿。
俺真是开眼界了,原来事情还可以这样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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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8-03
哎,这事情搞得可真够大的.看了大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名堂!
不过,我觉得"都别装了",你可不可以把你的名字改一下.改成什么都行,反正这个名字够损自己人品的. 呵呵,个人看法,希望大家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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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8-03
这个家伙啊,我在cp看他那本《XX最佳实践》书评的时候就把他看透了……
就算要做,也应该做个负责任的书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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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8-03
lz 你的那篇原文 就是被删除的那篇
在哪里还能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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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8-03
fins 写道 lz 你的那篇原文 就是被删除的那篇
在哪里还能看到 百度快照里还有。 ============== 没有了...百度快照不能翻到第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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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8-03
自行车 写道 如果LZ只是反书托,倒不会造成今天这个样子。LZ错就错在,把猜测当实事,义愤填膺的去骂人家李刚。还人身攻击——“叫兽”
恩,咱用拼音输入法的有时侯会出这个问题的。。。。 所以也不能说lz是在人身攻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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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8-03
foxty 写道 自行车 写道 如果LZ只是反书托,倒不会造成今天这个样子。LZ错就错在,把猜测当实事,义愤填膺的去骂人家李刚。还人身攻击——“叫兽”
恩,咱用拼音输入法的有时侯会出这个问题的。。。。 所以也不能说lz是在人身攻击。。 你倒是帮LZ推得一干二净,小心李刚告你人参公鸡。 偶教你一招,不自己说,只引文,这招布娃娃最熟,hoho 来自: http://www.hi.chinanews.com.cn/hnnew/2008-02-26/104539.html 引用 网民早就习惯把教授写成“叫兽”。这与当下流行拼音输入法有关,也与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和学界的行情相关。
Google Results 1 - 10 of about 325,000 for 叫兽 教授. (0.21 seconds) 嗯,偶该考虑转行做律师,专门为这325000名教授打官司,应该很好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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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8-03
fins 写道 lz 你的那篇原文 就是被删除的那篇
在哪里还能看到 http://203.208.39.99/search?q=cache:IORJ5_C0wZ4J:www.iteye.com/topic/213155+%E6%9D%8E%E5%88%9A+site:iteye.com&hl=zh-CN&ct=clnk&cd=1&gl=cn&client=firefox-a&st_usg=ALhdy29_kyCcFjVWv3MdR2-MXt1FZoiFgA 在谷歌网页快照里面还可以看到楼主的肇事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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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8-03
绝对支持LZ揪书托的行为,以后行文礼貌些即可。
为了这点小事,犯不了法的。 那个李刚,根本就不懂法律,我相信那样的叫嚣,无非是炒作手段的一种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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