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咨询一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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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6-09-04
其中有两条拿不准是不是合法正常的: 1.在合同期满后两年内不得进入竞争对手公司工作。(那我要去转行还是休息两年?) 2.雇员中途主动解除合同,需向公司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最后一个月工资拿不到了?) 声明:ITeye文章版权属于作者,受法律保护。没有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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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04
Mayer 写道 到新公司三个月了,今天谈到转正签合同的事情。
其中有两条拿不准是不是合法正常的: 1.在合同期满后两年内不得进入竞争对手公司工作。(那我要去转行还是休息两年?) 2.雇员中途主动解除合同,需向公司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最后一个月工资拿不到了?) 第一条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公司每个月要发给你保密费用。 第二条应该改为,主动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或者赔偿一个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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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04
目前劳动合同法不是很完善,第一条,在没有相应赔偿条款下,不是很合理。但是一旦签了字,就有法律效力,除非你证明这个条款是显失公平的,一般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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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05
竞争对手,太模糊了
现在是提前一个月就可以了,听说,劳动法要改,说是要保护用工单位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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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05
robbin 写道 Mayer 写道 到新公司三个月了,今天谈到转正签合同的事情。
其中有两条拿不准是不是合法正常的: 1.在合同期满后两年内不得进入竞争对手公司工作。(那我要去转行还是休息两年?) 2.雇员中途主动解除合同,需向公司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最后一个月工资拿不到了?) 第一条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公司每个月要发给你保密费用。 第二条应该改为,主动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或者赔偿一个月工资。 谢谢各位! 1. 只写了要保密,不得进入竞争对手公司工作,但没有相应的保密费。如果要有的话,应该是每个月的工资? 2. 没有“或者”两个字,看来是个陷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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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05
有些老板是不厚道
还是仔细点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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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05
做程序转行问题不大,就看你是想成为业务专家还是技术专家,如果是前者的话转行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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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05
Mayer 写道 到新公司三个月了,今天谈到转正签合同的事情。
其中有两条拿不准是不是合法正常的: 1.在合同期满后两年内不得进入竞争对手公司工作。(那我要去转行还是休息两年?) 2.雇员中途主动解除合同,需向公司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最后一个月工资拿不到了?) 第一条主要看竞争对手的定义,这个和同业禁止还是有区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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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05
Mayer 写道 robbin 写道 Mayer 写道 到新公司三个月了,今天谈到转正签合同的事情。
其中有两条拿不准是不是合法正常的: 1.在合同期满后两年内不得进入竞争对手公司工作。(那我要去转行还是休息两年?) 2.雇员中途主动解除合同,需向公司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最后一个月工资拿不到了?) 第一条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公司每个月要发给你保密费用。 第二条应该改为,主动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或者赔偿一个月工资。 谢谢各位! 1. 只写了要保密,不得进入竞争对手公司工作,但没有相应的保密费。如果要有的话,应该是每个月的工资? 2. 没有“或者”两个字,看来是个陷井。 确实没有“或者”,一个月的时间是办离职手续时间,一个月的钱是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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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9-05
保密费和同行竞争 这条 有没有案例啊,搞得人心惶惶的,什么烂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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