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理解jQuery的两对小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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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8-07-17
csf178 写道 void 比较好看 而且语义也正确一些 不过很多时候我们利用“自执行函数模式”(《Pro Javascript Design Patterns》一书给起的名字),是为了得到函数的返回值,void就不行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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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7-17
楼主分析的javascript引擎对这段代码的解析过程(执行顺序),简单明了,
2#楼把编译原理搬出来也改变不了这个引擎的实现过程啊。 另外,“自执行函数模式”算是Javascript动态语言的一个小小亮点。 而void则是命令式语言里中规中矩的范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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