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谈谈如果黄金周“拜拜”,大家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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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7-11-08
Qieqie 写道 有个具体的问题:没有一个连续较长的假期,在外地工作的人会有点尴尬:
回不回趟家是个问题? 回家:就短短几天,除去路上的时间,几乎没有多少了 不回家:想家啊 三天的假期回家正好,在家跟父母呆两个全天,一天在家一天出去玩。一个大半天见见亲戚朋友,也不怕被强情挽留,晚上要赶飞机,挺合适。再呆得久了,闲得没事,又难免跟老爸老妈拌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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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1-08
我只关心年休假5天是否能落实!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 第四条 职工休年休假,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第五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又不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公务员法律、法规对其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其他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国务院人事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七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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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1-08
gigix 写道 Qieqie 写道 有个具体的问题:没有一个连续较长的假期,在外地工作的人会有点尴尬:
回不回趟家是个问题? 回家:就短短几天,除去路上的时间,几乎没有多少了 不回家:想家啊 三天的假期回家正好,在家跟父母呆两个全天,一天在家一天出去玩。一个大半天见见亲戚朋友,也不怕被强情挽留,晚上要赶飞机,挺合适。再呆得久了,闲得没事,又难免跟老爸老妈拌嘴。 个人认为大部分人应该都是做火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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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1-08
protti 写道 黄金周也是在家看电视或打一会游戏,要不就看会书。出去全是人,哪都去不了。所以取消不取消,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基本上我和你属于同一种人..我不习惯超过3天以上的休息...这样人会变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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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1-08
靠,我就靠五一,十一,过年的时候能回趟家,这样分开放假我怎么回家嘛。那些提议的人一点都不切实际,黄金周那么大的人流都是出去旅游的啊,我敢说至少7层是探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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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1-08
wangxinqn 写道 靠,我就靠五一,十一,过年的时候能回趟家,这样分开放假我怎么回家嘛。那些提议的人一点都不切实际,黄金周那么大的人流都是出去旅游的啊,我敢说至少7层是探亲的。
旅游的还是蛮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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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1-08
各部门经调研得出的具体方案目前已到最后论证阶段,只待依法律程序上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 再次验证:人大只是个摆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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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1-09
5.1被取消了.... 哎.....希望年休假没有什么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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