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常用开源协议解析
精华帖 (0) :: 良好帖 (0) :: 灌水帖 (0) :: 隐藏帖 (0)
|
|
---|---|
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5-04-06
现今存在的开源协议很多,而经过Open Source Initiative组织通过批准的开源协议目前有58种。我们在常见的开源协议如BSD, GPL, LGPL,MIT等都是OSI批准的协议。如果要开源自己的代码,最好也是选择这些被批准的开源协议。 这里我们来看四种最常用的开源协议及它们的适用范围,供那些准备开源或者使用开源产品的开发人员/厂家参考。 BSD开源协议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但”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BSD类似: 1.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2.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4.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GPL 我们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GPL协议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 LGPL LGPL是GPL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LGPL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的产品。 P.S. 随手写写,是因为跟客户交谈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其实对开源有完全错误的理解,特别是开源协议。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开源,就意味着随便用,随便改都可以。 声明:ITeye文章版权属于作者,受法律保护。没有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推荐链接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5-04-06
谢谢,谢谢!
真是雪中送炭啊!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5-04-06
引用 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可以作为商业软件发布,但是你必须以GPL公开你修改后的代码。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5-04-06
在各个协议的原文中,都是分为源代码衍生物和基于代码的作品两种吧。
GPL:就是一个细菌,只要你使用有关GPL的内容,你自己的代码也必须GPL,也得free,开源 LGPL::对源代码那部分的修改必须有效的标出来,而且这部分代码必须也是LGPL的,如果仅仅使用,那么你自己的代码可以做为商业用途。 其他的协议只有比LGPL松,包括sun的一些协议。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5-04-06
robbin 写道 引用 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可以作为商业软件发布,但是你必须以GPL公开你修改后的代码。 没一样东西不可以做为商业软件的,但是关键你必须open source and free deliver,如果这样了,你敢将你的software GPL吗? 除非你卖service,而不是卖software.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5-04-06
引用 可以作为商业软件发布,但是你必须以GPL公开你修改后的代码。
Advice taken. I re-phrased the orginal 引用 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to 引用 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5-04-06
引用 没一样东西不可以做为商业软件的,但是关键你必须open source and free deliver,如果这样了,你敢将你的software GPL吗? 除非你卖service,而不是卖software.
opensource的东西就没有办法卖软件只能卖服务了?这不是扯吗?MySQL就是GPL的开源软件,他一样按照商业软件销售,而且卖得很好。Redhat Advanced Server和SuSE Linux Enterprise Server也都是基于GPL的Linux Kernel的发行版本,不但卖得很贵,而且卖得很好。 也就是国内的红旗Linux比较龌龊,居然不开源!公然违反GPL版权。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5-04-06
这些知识 Linux Fans 大多比较清楚,因为经常使用开源软件,每天下载源代码,编译、测试、安装是常事。这些问题在各个 Linux 论坛上也早已经是老生常谈,但是有些 Java Fans 以及大多数 M$ 平台的开发人员几乎一无所知。我在这里一般不会谈跟 Java 关系不大的内容。既然 Charlesxp 想谈谈,我也补充一下。
首先,软件有两种分类方法: 商业软件 vs. 免费软件 商业软件:软件是要卖钱的。 免费软件:软件不卖钱,出于兴趣开发,可以随便使用。 开源软件 vs. 私有软件 开源软件:软件的源代码是公开的,可以在遵守某种 license 的条件下加以修改。 私有软件:软件的源代码不公开,用户仅仅只能得到软件的二进制版本。 从上面的两种区别我们可以看出,开源软件和商业软件不是对等或对立的关系,开源软件同样也可以卖钱。但是给了你源代码,你如果没有一定的功力也未必能看懂。而且用户常常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没有从事过软件开发),仅仅想要使用软件的功能。既然这样,开源对于这类用户还有何意义呢?开源可以保护这类用户免于陷入厂商设置的锁定陷阱。因为提供了全部源代码,只要用户能找到有能力维护这些代码的人或公司,他就可以持续发展这些代码的功能。这个人或公司不一定是最初卖软件给他的那一家。用户不会在大部分功能用的好好的,某个关键功能无法使用的时候,买家告诉他,你希望获得的这个功能在我们的下一版本中有,但是你必须支付我们 10w$ 升级费我们才可以提供。这个就叫做厂商锁定。如果软件不是开源的,用户没有办法做出选择,上了贼船后想下来可就难了。所以开源的商业软件对于保护用户自己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用户可以获得真正的安全,而且更体现了软件的本质就是一种高级的服务。 那么有人会担心,这样做究竟能不能赚到钱?你能不能赚到钱要看市场和需求有多大。只盯着厂商锁定一种方式来赚钱其实是一种短视的行为。现在国内大部分软件开发商都不重视维护和服务,仅仅靠卖软件本身的 copy 和 license 来赚钱,用户感觉不到自己是上帝,怨声载道。其实用户所需要的还是长期的维护和服务。所以这样的软件如果真能把服务做好,用户是会非常欢迎的。既然经过分析预计会有很大的需求,从长期看,我相信肯定是可以赚到钱的。 还有一类软件:共享软件。这类软件不是开源的,但是有免费的版本可以使用。如果你用的很爽,良心发现了,可以把钱汇给作者。如果希望作者提供服务,也可以找他谈。国内很有名的 FoxMail 就是这类软件。但是对于用户最有价值的一类软件,其实还是开源的商业软件。 BTW,有志于从事开源软件商业模式(类似于 JBoss、MySQL、etc.)的朋友,对于用户长期耐心的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我的这篇贴子对于帮助用户看到开源软件的巨大价值能有所帮助。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5-04-06
补充一句:
Richard Stallman是GNU创始人和GPL的创造者,Stallman开发的比较著名的GPL软件包括GNU GCC和GNU Emacs。其中Emacs在Stallman独立开发的早期也是卖钱的。Stallman定的Emacs售价为每份150美元。 因此请记住: 开源软件不等于免费软件 |
|
返回顶楼 | |
发表时间:2005-04-06
但是问题是,开源卖不了多少钱。支持开源,我也支持。有免费的东西用,谁不高兴啊。开源,不是必须要付给作者钱是吧?你可以拿它去卖,但是我可以拿源代码过来编译,需不需要给作者钱呢?没有仔细研究过GPL,印象里好像是不需要的。至少还没有听说过哪个人用了开源软件没有付钱被起诉的。
开源不等于免费,可是也差不多了。 出于技术研究,开源是很好的。但是作为公司,开源的商业前景不大。 免费的东西是好,可是付出得不到回报,是不能持久的。除非这个人已经不在乎钱了。 在国外,有这个可能性。但是在中国,怕是很难。还没有到小康呢,哪有玩开源的兴趣。老婆孩子还是要人养,有时间,恐怕大多数人还是要多赚点钱让他们过得好点。找女友,买房子,那样东西缺得了钱?除非是现在还没有女朋友的单身汉。单身汉也得找女朋友吧?不能一辈子光编程,光抽烟。所以还是得有钱。现在男人负担很重的。所以只剩下一种人,就是单身的女程序员。 |
|
返回顶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