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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问答:Java老A带你全面提升Java单兵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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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09-18  
rmzdb 写道
看了大神的文章,我有很多想說的,但是話到嘴邊,好像又沒有什麽說的。技術積累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忍受孤獨跟寂寞,有時候可能還難以讓家人理解。尤其是在積累還沒有希望的階段,是放棄 還是繼續,搖擺不定。

身邊的朋友很多都從最開始的java轉行了,究其原因,都說java的面太廣,學習的能力跟精力有限  作為一個奮鬥在小城市小公司的java人員來說 夢想與現實差距太大  技術是為產品服務的  公司的產品又沒有太多的技術含量   很多的東西都難以理解跟深入   我們的路該怎麼走?

大神,你一路走來的心裡路程是什麽樣的,你覺得你現在的狀態是你的理想狀態么?



这个说来话长,你也可以参考我的成长博客:http://blog.csdn.net/xieyuooo/article/details/5443903

或许这里面有些内容是你感兴趣的。

至于理想,我认为理想就是自己的一种梦想吧,没有什么环境是最理想的(当然不能贪得无厌),到一定程度,理想是需要自己去争取的,这样才能激发自己去进步,而不是一种安逸的状态,至少我们这个年龄段还不是该那样想的阶段。

我不能说现在的是最理想的状态,不过面对任何一份工作我都会诚心去对待,付出职业精神,同时自己在其中会有提高,提高点其实很多时候要看自己去挖掘身边的许多细节,至于环境不重视什么的、工作用不上,其实是提升自我的死循环道理,作为自己个人如果对等公司等环境,等着等着就老了,关键看你自己是否有兴趣和发展方向的坚定性,走到一定程度,路自然就多了,这些内容的一些细节有些东西不方便写到帖子上,可以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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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09-18   最后修改:2014-09-18
大师就是大师,在这耐心回答我们的问题,多谢了,我就不引用回复了,太长了。问题回答的很透彻,第一个问题也很有启发,作为初学者,要养成查文档的好习惯。多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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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09-18  
最近在研究websocket,正有棘手的问题等待解决,希望得到帮助。问题是在Java业务代码中如何向socket客户端发送数据!网上的例子都是客户端和服务器建立连接之后随之发送数据到客户端。可是我的业务是在程序中完成某一动作之后再发消息来通知客户端(当然,前提是双方连接已建立),困扰好几天了,没有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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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09-18  
胖哥,我毕业到现在,在一个大公司做的是Java信息系统的开发,由于不甘心做重复性的crud工作,所以我不断琢磨并编写一些通用性的组件和方案,从而尽量少写代码。到现在,我发现自己的能力跟工作年限不相匹配,做琐碎的开发工作时,由于想太多太折腾,进度不是很快,有时候搞得自己很有压力。请问胖哥,我如果想在技术道路上一直走下去,您觉得我的努力方式是否有问题?有什么建议可以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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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09-19  
计算机的书各有各的读法,有先通读一边,用到再查的
也有需要仔细慢慢咀嚼的...不知该书建议怎样的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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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09-19  
private static void test1() {
String a = "a" + "b" + 1;
String b = "ab1";
System.out.println(a == b);
}

第一个例程,就是非常误导别人的东西。
这种运行效果虽然达到期望值。但是,在不同的JRE版本中,不同公司的JVM运行环境中,甚至在JDK复杂的场景里,都无法保障正确结果。如果放在JVM字符串存储和引用里讲讲也无可厚非。但是放到第一个,除了哗众取宠,起不到任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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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09-19  
xujiaojy 写道
最近在研究websocket,正有棘手的问题等待解决,希望得到帮助。问题是在Java业务代码中如何向socket客户端发送数据!网上的例子都是客户端和服务器建立连接之后随之发送数据到客户端。可是我的业务是在程序中完成某一动作之后再发消息来通知客户端(当然,前提是双方连接已建立),困扰好几天了,没有思路!



关于websocket来讲,由于工作所限,目前了解并不多,不过如果遇到问题,有空的话可以一起做实验探讨下。

Tomcat 7.0.27应该默认支持,你的问题我看得不是太懂,意思是例子来一个发一个,想自己发怎么办,其实想自己发主要是两点,一个是客户端的对象handle,这个我想应该是有的,不然就没法发消息了,主要是针对一个会话的客户端handle列表。其二是要自己做,得另外用异步线程去做,而不是当前的线程,因为tomcat给你的肯定是有请求才会触发,除非后台有一个框架,它本身也是有线程去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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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09-19  
zj05409 写道
胖哥,我毕业到现在,在一个大公司做的是Java信息系统的开发,由于不甘心做重复性的crud工作,所以我不断琢磨并编写一些通用性的组件和方案,从而尽量少写代码。到现在,我发现自己的能力跟工作年限不相匹配,做琐碎的开发工作时,由于想太多太折腾,进度不是很快,有时候搞得自己很有压力。请问胖哥,我如果想在技术道路上一直走下去,您觉得我的努力方式是否有问题?有什么建议可以给我的?



这个说来话长,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参考下我自己的成长历程:http://blog.csdn.net/xieyuooo/article/details/5443903

然后如果有兴趣可以私下讨论一些细节。

简单说,其实要看你自己怎么想的,还有是否能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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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09-19  
bossjie 写道
计算机的书各有各的读法,有先通读一边,用到再查的
也有需要仔细慢慢咀嚼的...不知该书建议怎样的读法



哦,本书的前言其实有挺多的,这里没有贴出来,你可以参考这个博客,我写了前言,包含了写书的目的、写给谁看、谁适合看、谁不适合看!帖子顶部是一些广告,可以跳过哈^_^。

http://blog.csdn.net/xieyuooo/article/details/386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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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09-19  
vkow 写道
private static void test1() {
String a = "a" + "b" + 1;
String b = "ab1";
System.out.println(a == b);
}

第一个例程,就是非常误导别人的东西。
这种运行效果虽然达到期望值。但是,在不同的JRE版本中,不同公司的JVM运行环境中,甚至在JDK复杂的场景里,都无法保障正确结果。如果放在JVM字符串存储和引用里讲讲也无可厚非。但是放到第一个,除了哗众取宠,起不到任何效果。



感谢你的批评,不过我认为误导不误导其实要看后面说的是什么,以及谁来看了什么(看到刮风未必会下雨,下雨和刮风未必谁先谁后都不一定错与对),这只是一个小话题来展开后续说明的,在前言部分规约了JVM的厂家和版本。这个话题只是为了说明后续的很多东西,然后对话方式来引导一些探讨和思考,还有一些探究未知的小兴趣,或者说这不是写知识点的一本书,当然可能不和你的味,呵呵。因为前言说了,这本书不适合高手和牛人。

你说得对,在不同的厂家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不过这里不是JRE,这个结果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编译时的规则,和运行时的关系有点,但Hotspot VM上是一致的结果,即使在JDK 1.7以上的版本(在本书也有提到结构有变化,不过对这个例子的结果没有变化,并且相应介绍原理的地方也提到关键字Hotspot VM),也是本书后续所会提到的许多知识,如果是编译时用了相应的版本。

至于放在第一个是否哗众取宠,这个我认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在写之前早已意料到,早意料到高手会觉得太挫,呵呵,在相应的博客上也有提到,从某种角度,这是一个人与大家沟通的方式或风格,这也是集合大多数问问题时我会给予的小东西,很多萌不是我卖,而是现在的小伙伴问问题的过程真的就这样的,呵呵。

说了很多废话,总的来讲就是,写这个主要针对一群人,不针对高手和牛人,因为这个风格就是从碎片化的点开始去铺开面的思考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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