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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弱智代码引发的一些思考(我们是不是该进行BD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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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发表时间:2012-04-01  
laoqian9527 写道
他们公司做的什么性质的网站,我很有兴趣!
jinnianshilongnian 写道
laoqian9527 写道
亮他的XXOO


…………………… 敢问 他们 同事 为什么 写  XXOO




据估计是XXOO系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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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04-01  
学习了。
写&的时候习惯性点两下,没出现过单个的情况。
不过开发的时候弱智问题引起的灵异事件真不少,碰见了就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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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04-01  
这帖子都能被投了这么多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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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04-01  
zhangdaweizdw1 写道
这帖子都能被投了这么多精华?

朋友们看的起我,太感谢了 欢迎访问俺博客 跟我学sprin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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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04-01  
jinnianshilongnian 写道
言日星极 写道
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个人编程习惯,也就是格式化代码这块,使你的条件判断清晰起来,我一向都是要求我的组员按照我的这种方式来格式化代码,而不是一味的使用的alt+shift+f。
     if(
          saleOrderList.size() == 0
            &&
          saleOrderList.get(0).getOrderUuid <=0
            &&
          saleOrder.getOrder().getState() != OrderStateEnum.wait_pay.getType()) 
        ){
        
        ActionContext.getContext().put("orderUuid", saleOrderList.get(0).getOrderUuid());
        return "redirectToPay";     
     }


并不是一味追求重构,要善于利用重构里面的“招式”,像楼主那样之后的重构只是无疑导致代码另外一种坏味道——“过长函数”

以上仅仅是我个人的一点见解。



自动格式化我也不推荐,这种方式是死的!可能并不能很好的符合团队的习惯!

“过长函数” 我们定义是超过80行才是过长的函数

我想表达的不是谁的好谁的坏,而是如何保证所有队员都能按照一致的约定编程?如使用checkstyle等工具自动化的检查。想学习一下相关的经验。



按照这样的重构手法是已经有倾向过长函数的趋势了,对于过长函数的理解也不必显的那么死板,根据Martin Flower大师说明的“过长函数”,我加以自己的理解:即过长函数的本质不是指多少行数,而是每行代码表示的意思,即如何用最少的代码实现更多的功能。至于规范问题,我所在的公司每日都有代码走查,没按照规范都是推翻重写,这种事发生一两次大家就认真了。再者定义了接口,大家各自实现自己的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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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04-01  
言日星极 写道
jinnianshilongnian 写道
言日星极 写道
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个人编程习惯,也就是格式化代码这块,使你的条件判断清晰起来,我一向都是要求我的组员按照我的这种方式来格式化代码,而不是一味的使用的alt+shift+f。
     if(
          saleOrderList.size() == 0
            &&
          saleOrderList.get(0).getOrderUuid <=0
            &&
          saleOrder.getOrder().getState() != OrderStateEnum.wait_pay.getType()) 
        ){
        
        ActionContext.getContext().put("orderUuid", saleOrderList.get(0).getOrderUuid());
        return "redirectToPay";     
     }


并不是一味追求重构,要善于利用重构里面的“招式”,像楼主那样之后的重构只是无疑导致代码另外一种坏味道——“过长函数”

以上仅仅是我个人的一点见解。



自动格式化我也不推荐,这种方式是死的!可能并不能很好的符合团队的习惯!

“过长函数” 我们定义是超过80行才是过长的函数

我想表达的不是谁的好谁的坏,而是如何保证所有队员都能按照一致的约定编程?如使用checkstyle等工具自动化的检查。想学习一下相关的经验。



按照这样的重构手法是已经有倾向过长函数的趋势了,对于过长函数的理解也不必显的那么死板,根据Martin Flower大师说明的“过长函数”,我加以自己的理解:即过长函数的本质不是指多少行数,而是每行代码表示的意思,即如何用最少的代码实现更多的功能。至于规范问题,我所在的公司每日都有代码走查,没按照规范都是推翻重写,这种事发生一两次大家就认真了。再者定义了接口,大家各自实现自己的模块。


这个是,不以代码行来评论过长函数! 但应该是不好理解的/表达不清晰的就应该提取函数===通过函数名来表达目的。  这个确实不好评判! 呵呵,只能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 

你们都有代码走查啊,那开发人员使用相关自动化检查工具吗? 如checkstyle,findbugs等,有好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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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04-01  
XXOO变精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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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04-01  
MrLee23 写道
XXOO变精华了


不是XXOO啊,是此处我想表达的不是谁的好谁的坏,而是如何保证所有队员都能按照一致的约定编程?如使用checkstyle等工具自动化的检查。想学习一下相关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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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04-01  
MrLee23 写道
XXOO变精华了


iteye确实水了不少,没多少人讨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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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2-04-02  
单元测试没写吧,写了saleOrderList的mock测试就不会发生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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