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老帖子 主题:中国设计人员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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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11-05-05
国内的书籍有种二到贩子的感觉,所以技术的不看国内的,就是翻译过来的也有很多离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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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5-05
严重同意楼上的说法,我发现我快得了模式病,虽然有时可能多写出来几个类,但是整个系统的扩展性高内聚低耦合特性表现的淋漓尽致,iteye的牛人很多,好书一定要共享,LZ的书值得一读,我不是托,因为我刚入门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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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5-05
redhat 写道 CaryGao 写道 中国目前的大环境下,浮躁是必然的趋势,技术人员无论在待遇还有地位上都得不到重视.你谈论的设计模式很好很优雅,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你没有办法把牛刀用在杀鸡上.很多公司不需要所谓多么优雅的代码设计,这就好像你在落后的乡村硬要推广你的别墅高尚生活.国外的技术氛围很好,但你没看到人家起步比我们有多早,很多东西需要时间的积累.
其实我们现在最缺的就是这类技术人才,记起我们很久之前做过的一个项目,使用贫血模型设计复杂领域的问题,早就得结果就是service写了一些逻辑,然后大量的逻辑写在pl/sql上,号称是速度快了,但是,花了那么大的代价维护,加之重复的代码,拿出1/10的钱花在硬件上完全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当然没有测算过,一个函数使用pl/sql是快了,但是几万个pl/sql写的逻辑真的比java实现的逻辑快吗?如果一两个处理数据出了问题,我们可以专门为其实现更快的方式——使用pl/sql,这里不再讨论),后来另外一家公司要我们的代码,但是要使用DB2,结果就是根本不可能使用,因为我们大概500左右核心的pl/sql包,有人拿了其中2个packages做重写,写了2个礼拜才重写完,里面的错误不计其数。 相信现在这样的代码在电信/金融保险等领域出现很多(使用贫血模型,大量逻辑都是pl/sql或者其他存储过程实现的)。 国外没有看见在60-70年代,大多数开发人就想做个管理人员发大财,只是我们目前确实太浮躁了。 另外,你说的对,杀鸡用牛刀,其实不是杀鸡用牛刀,是杀牛用牛刀,但是老板不懂,往往告诉你,那是鸡,不是牛。 首先感谢楼主的共享精神! 还没有仔细拜读楼主的书,不敢妄做评论。楼主这里提到的大量使用PL/SQL实现逻辑的例子我也听到有人喜欢这样的做法,不过我也是持怀疑态度,任何一项技术都不可能是完美的,都需要和其他技术结合起来去完成一项工作,各自发挥特长才可以做到相得益彰。我和朋友在讨论这样的问题时,有一个现象是产生赞同使用PL/SQL完成业务逻辑的根本原因,就是大家发现现实中很少出现“切换”不同类型数据库,所以才会采取这样的做法。至少,在同一公司内很少会出现从oracle切换到db2的做法。不过,这里楼主说到的是另一家公司要使用这个系统,而数据库不是同一类型。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情况是很少会发生的,我们的系统只是一家公司使用,不会出现第二家,这样的认为会是真的吗?从楼主举的例子来看,这样的认为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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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5-05
skyuck 写道 最近一段时间我在重构公司的产品,已经将一些设计模式溶于到项目中。
再接再厉,但是,没那么简单,过半年或者一年之后,再看看你的代码,是否避免了重复,你是否忘掉了模式再说,当你觉得模式不再那么重要的时候,你的OO就基本掌握了,eric evans的书籍非常好,可以看看,有助于您忘掉模式,而追求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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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5-05
感同身受,CN IT的大环境如此了
1:周围编码的人大多都是几年的? 2:编码超过3年的人大多都在干什么? 3:周围的专家夸夸其谈的有多少? 不说了 顶LZ BS那些投隐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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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5-05
投lz良好
虽然lz说的是这样,但是<b>并不能改变现状</b>,社会是复杂的,反而有人觉得你是打击别人来提高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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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5-05
我很赞成楼主的说法,从我本身来看,搞java这个行业快2年了,现在也还是坚持走技术路线,因为在我看来,所谓的项目经理太多了,而牛X的程序员太少,但是个人比较浮躁,很多东西都是为了完成工做而去做,并没有去做深层次的研究,仅限于表面,有时会想,我是不是也去转管理!?确实自己太浮躁了,也很希望和楼主交个朋友,多向楼主请教,好好净化一下自己的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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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5-05
redhat 写道 skyuck 写道 最近一段时间我在重构公司的产品,已经将一些设计模式溶于到项目中。
再接再厉,但是,没那么简单,过半年或者一年之后,再看看你的代码,是否避免了重复,你是否忘掉了模式再说,当你觉得模式不再那么重要的时候,你的OO就基本掌握了,eric evans的书籍非常好,可以看看,有助于您忘掉模式,而追求根本! 这个我同意,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ps 楼主我知道您是前辈,您的功力也比我强,我给您投良好,不要再回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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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5-05
首先表明我是个编码快两年的小鸟。对设计模式的了解主要是在使用的spring,struts,hibernate,ibatis这些框架上。最近开发效率严重下降了,不是我对知识的不熟悉,也是我考虑的太多了,每每实现一个功能,发现其实代码其实和别的代码实现差不多,自己还要重新写基本一样的代码就很纠结其中,希望实现代码重用,或许这就该用到楼主所说的设计模式了。另外我对设计模式的书籍了解很少,在学校时老师推荐了<java与模式>这本书籍,很厚,在工作中一直没去翻,不知楼主认为这本书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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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05-05
雖然題目有點大,不過書寫的很用心,有些章節可以直接拿來給新人上課了
只是不清楚lz是想普及還是想要深入。 如果是要普及,我覺得還不夠順,章節的內容和順序還要調整,以適合閱讀 如果是深入,就像在書中寫的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我相信大家对于基本的单例模式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充分的认识。其实我们这章讨论的是在同一个JVM中,如何保证一个类只有一个单例,如果在分布式环境中,我们可能需要考虑如何保证在整个应用(可能分布在不同JVM上)只有一个实例,但这也超出本书范畴,在这里将不再做深入研究,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阅相关资料深入研究。 ” 不偏激就沒有人回應, 再次謝謝lz的工作。 請繼續努力,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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