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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8-03-28
最后修改:2008-12-04
最近正在看《CSS实战手册》这本书,发现第五章管理多种样式中的样式优先级公式挺实用的。 有时候我们给同样一个属性用多种方式去定义样式,来自最具体的样式的属性会胜出,但不知道到底哪种样式最具体,好在css还提供了一个公式,他根据指派给样式选择器的值决定样式的特性——标签选择器、类选择器、ID选择器,等等。这个系统是这样进行的: 1.一个标签选择器值1分。 2.一个类选择器值10。 3.一个ID选择器值100分。 4.一个行内样式(如:style)值1000分。 数字越大。特性就越大。(如图)
当不止一个样式应用给一个标签是,一旦样式属性有冲突,网页浏览器必须决定哪个样式要“胜出”。在css中一个样式的重要性称作特征。它取决于创建这个样式时所用的选择器类型。每种选择器类型有一个不同的值,并且当多个选择器类型出现在一个样式中时——例如派生选择器#banner p——所用的所有选择器的值要加在一起。 注意:伪元素(例如像:first-child)被当作标签选择器对待时值1分。伪类(例如:link)被当作类对待时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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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3-29
不知道打分这种谬误哪里传出来的,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了。
优先级不是按打分来计算的。1000个类选择器也抵不上1个id选择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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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3-29
引入打分机制只是作者用来说明优先级的问题
并不是说打分是css里面的标准 也不是说11个类选择器的优先级加起来大于一个ID选择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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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3-31
不同选择器优先级不同,记分值的方式,只是一种从通常使用中被某人归纳出来的一种简单的规律,但这并不是一种理论依据。
1000个类选择器也抵不上1个id选择器的只是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会用到10个或是1000个类而已。所以大家一般情况可以按照记分值的方式去使用,但最好不要那样去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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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4-02
分值只是用来形象的说明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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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4-23
没看明白是什么意思,分越大就表示越不推荐使用还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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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4-24
分值越大,优先级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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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7-22
帮助新手理解而已,熟练了还是别这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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