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 Web前端技术论坛

理解jQuery的两对小括号()()

浏览 7525 次
精华帖 (0) :: 良好帖 (0) :: 新手帖 (0) :: 隐藏帖 (0)
作者 正文
   发表时间:2008-07-17  
csf178 写道

void 比较好看 而且语义也正确一些


不过很多时候我们利用“自执行函数模式”(《Pro Javascript Design Patterns》一书给起的名字),是为了得到函数的返回值,void就不行鸟……
0 请登录后投票
   发表时间:2008-07-17  
楼主分析的javascript引擎对这段代码的解析过程(执行顺序),简单明了,
2#楼把编译原理搬出来也改变不了这个引擎的实现过程啊。


另外,“自执行函数模式”算是Javascript动态语言的一个小小亮点。
而void则是命令式语言里中规中矩的范例了。
0 请登录后投票
论坛首页 Web前端技术版

跳转论坛:
Global site tag (gtag.js) - Google Analy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