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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老帖子 主题:新劳动法即将生效,各位公司有何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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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7-10-15
据说各大企业纷纷开始先辞退再聘用,避免背上养老包袱,各位的公司有何举措呢? 声明:ITeye文章版权属于作者,受法律保护。没有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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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0-16
it企业至于么?
真的是技术核心人员或者业务核心人员,你玩这一招,没准人家真的飞了你。 it企业头疼如何留人而不是如何辞退人的应该更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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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0-16
楼主请注意:新劳动合同法生效时,原来签订但到2008.01.01未完成的合同依然有效
所谓连续2次签定期后要签非定期,也是从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后才开始计算,之前签的不算进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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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0-16
对,不过还有个十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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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10-16
偶觉得在一个it公司里干10年的人太少了
大部分公司成立都没10年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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