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根据所谓好莱坞原则,我们不应该在子类中显示调用超类的方法,而是通过重写超类的方法来实现特殊的逻辑,以此来避免循环依赖。不过,调用超类中被重写的同名方法,通常是可以接受的,比如:
Class A
{
public void go()
{
System.out.println("do by A");
}
}
Class B extends A
{
@Override
public void go()
{
System.out.println("do by B");
super.go();
}
}
如果超类要做的事,总在子类之前,或者之后,是没有问题的,而一旦子类do的前后各需要一段公共的代码,这个办法就行不通了。
于是我们干脆把一个方法拆成两个,其中一个“大”方法调用另一个“小”方法,由子类去重写那个小方法,这样子类干脆就不用掉父类的方法了,显得更加纯粹:
abstract Class A
{
public void go() //大方法
{
prepare()
going();
clearup()
}
abstract public void going(); //小方法
protected void prepare()
{
System.out.println("prepare by A");
}
protected void clearup()
{
System.out.println("clearup by A");
}
}
Class B extends A
{
@Override
public void going() //重写小方法
{
System.out.println("do by B");
}
}
问题是,如果Class B还有子类呢,它自己也需要在子类的执行逻辑前后插入一些东西,难道又把doing这个“小”函数拆开?这是不是太复杂了点?再说我都不知道怎么跟下面的“小小”函数起名字了 。当然,让子类反过来调Class B的函数更不好,不但违反了前面的“Don't call me”原则,而且本身就很麻烦——每个子类都得写。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 看来这个问题没写清楚,引起了一些误会,有必要进一步解释一下。首先,我这里并不是想验证或者实践某种模式,确实是一个实际的开发项目遇到了需要权衡的地方。
目前我的设计大致是像下面的样子:
只所以选用继承结构,是因为子类所代表的几个概念与父类在自然意义上确实是"is a"的关系,并且在子类间是互斥的;而且A/B/C这几个类都很稳定,可能发生的变化主要是B可能会增加子类B3,B4,或者A会增加子类D,E之类的。
使用它们的客户程序在获得一个实例之后,一般情况下只会调用它们的go方法,也就是说,不关心具体的实例是属于哪种类型的。当然,有很多方式都可以实现这个需求,而我关心的是,怎样才能让可能新增的B3、B4、D、E这些类实现起来最简单、可靠。所以,最终还是选择了逐步细分函数的方式。
代码如下:
abstract Class A
{
public void go() //大方法
{
prepare()
going();
clearup()
}
abstract public void going(); //小方法
protected void prepare()
{
System.out.println("prepare by A");
}
protected void clearup()
{
System.out.println("clearup by A");
}
}
abstract Class B extends A
{
@Override
public void going() //重写小方法
{
beforeRun();
run(); //小小方法
afterRun();
}
abstract public void run();
protected void beforeRun()
{
System.out.println("beforeRun by B");
}
protected void afterRun()
{
System.out.println("beforeRun by B");
}
}
Class B1 extends B
{
@Override
public void run() //重写小小方法
{
System.out.println("go by B1");
}
}
Class B2 extends B
{
@Override
public void run() //重写小小方法
{
System.out.println("go by B2");
}
}
Class C extends A
{
@Override
public void going() //重写小方法
{
System.out.println("go by C");
}
}
这样,B在自己的层次,“要求”本类别的Class在go的时候,必须按顺序调用beforeRun和afterRun,新增的B?子类只需实现自己的run方法即可被正确使用;万一真有很特殊的情况,新的子类希望在go的时候不要调用beforeRun或者afterRun,那么用一个空函数覆写它们即可。
反之,如果beforeRun/afterRun这样的函数需要B?子类来调用,那么绝大多数子类都要编写调用的代码,也包括将来可能扩充的,这显然造成了一定的代码重复。
分享到:
相关推荐
- **例子**:如果一个类`Customer`使用了一个类`Address`的实例来存储客户地址信息,则`Customer`对`Address`有一个依赖关系。 2. **类属(Generalization)关系** - **定义**:类属关系也称为泛化或继承关系,...
- **术语定义**:当一个类(B类)继承另一个类(A类)时,A类被称为超类、父类或基类;而B类则被称为子类、派生类或扩展类。通常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使用“父类”和“子类”这样的术语。 - **示例代码**:`class A ...
- “SimUDuck”游戏采用面向对象(OO)设计,其中`Duck`作为一个超类,各种鸭子作为其子类继承自`Duck`。 - `Duck`类包含通用行为,如`quack()`(呱呱叫)和`swim()`(游泳),而`display()`(显示外观)则在每个子类中具体...
最初的设计采用了面向对象的技术,通过定义一个`Duck`超类以及一系列继承自该超类的具体鸭子子类来实现这一目标。 - **Duck** 超类定义了所有鸭子共有的行为,如`quack()`和`swim()`。 - 每种鸭子(如`MallardDuck`...
数据库系统可以视为软件的一个子类,它是软件超类的实例化。在这个关系中,软件通常被视为强实体,而数据库系统则相对较弱,依赖于软件的存在。在数据库设计阶段,概念模型,即ER模型,转化为关系模型是核心任务。这...
1. **继承的定义**:继承机制允许一个类(子类)基于另一个已存在的类(父类)进行定义,这样子类就可以直接继承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减少了代码重复,增强了代码的复用性。在某些文献中,父类也被称为超类或基类。 2...
它表示了一般与特殊之间的关系,即一个类(子类)可以从另一个类(超类)继承属性和行为。在 UML 图中,泛化关系用实线加上三角箭头表示,箭头指向超类。这种关系允许子类扩展或重写超类的行为,同时保留其所有属性...
在面向对象编程中,继承是一种重要的机制,它允许我们定义一个类(称为子类或派生类)来继承另一个类(称为父类或基类)的属性和方法。这种机制可以有效地复用代码,并支持类之间的共享行为。继承的基本概念包括: ...
继承:面向对象编程的一个核心概念,允许创建新类来继承现有类的特性。 **4. 数组创建** - **选项分析**: - A. `int myA[5]={1,2,3,4,5);`:语法错误,数组声明和初始化的方式不正确。 - B. `int myA[]=new...
- **依赖**(Dependency):依赖关系表示一个模型元素(依赖方)对另一个模型元素(提供方)的依赖性。例如,一个`CourseSchedule`类可能依赖于`Course`类来进行课程的添加和删除操作。 - **泛化**(Generalization):...
2. **泛化(Generalization)**:泛化是类的继承关系,一个类(子类)继承另一个类(超类)。在Java中,这通过`extends`关键字实现。例如: ```java public class A extends B {} ``` 泛化关系在UML中用一个带空心箭头...
5. 如果一个实体X的存在依赖于另一个实体Y的存在,且X的主键部分或全部来自Y,则X被称为弱实体(C.弱实体)。 6. 插入异常(A.不该插入的数据被插入)是关系规范化中的一个问题,指的是在数据库中不应该出现的插入...
箭头抗模式(Arrowhead)是指在一个类中过度依赖另一个类的情况。重构时,应该尽可能减少这种依赖,提高代码的解耦性。 #### 23. Introduce Design By Contract checks 通过在代码中引入契约式设计(Design B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