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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hay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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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岳语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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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很喜欢看他的专栏,以后每看到比较好的句子会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1 你爱他,并不需要爱他整个家族,这是你爱情的权利,他爱你,并不必带着整个家族一起爱你,这是他的权利。

2  在婆媳争夺一个男人的斗争当中(公平地说,这种战争一般是由男人的妈妈发起的),媳妇是天然的胜利者,大可姿态放轻松,过于紧张的不要。为什么我这么肯定?
因为他不可能和他妈妈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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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5 楼 simohayha 2007-04-12  
1 首先,我对婚姻很恐惧,所以,对什么婚姻法,合法婚姻之类的,没什么概念。

2  这个是连岳的上海一周的文章,类似于心灵鸡汤的东西,就是一个女孩遇到了一个被中国几千年酱缸文化影响的 婆婆(应该是个知识分子家庭),而她的那位,又很恋母,女孩觉得很假,很不爽,他给那个女孩说的话。
4 楼 mochow 2007-04-12  
关于2,世界上谈得上需要抛弃的那么坏的“婆婆”还真不多,毕竟,能让自己亲生亲养的儿子把自己抛弃的女人,抛除这个儿子没人性这个可能之外,这样的母亲还真不普遍,不知道你赞赏的这句是基于哪个特殊事例上,简单的单独一句罗列出来,我只能姑且看成是对普遍现象的评论。

这两句越看越觉得不咋的。
3 楼 mochow 2007-04-12  
关于义务么,如果恋爱期间不好界定,这个见仁见智,如果是合法婚姻,那么婚姻法里规定了一些,光说爱恐怕不够。
2 楼 simohayha 2007-04-12  
1 义务只有一个,那就是爱对方,其他的没有什么义务。
2 假设,一切只是假设,如果真有那么坏的“婆婆”,为什么不能抛弃?
1 楼 mochow 2007-04-11  
1)不怎么样,说了权利,还有义务啊。恋爱期间这些都可以不管,一般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有在婚姻中这些问题才更为突出。
2)具体环境具体对待,妈妈只有一个,而且想换也换不了,媳妇还有换的可能性。所以他这个2也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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