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rked-Mongodb和Hbase的对比

 
阅读更多

Mongodb和Hbase的对比

1.Mongodb bson文档型数据库,整个数据都存在磁盘中,hbase是列式数据库,集群部署时每个familycolumn保存在单独的hdfs文件中。

2.Mongodb 主键是“_id”,主键上面可以不建索引,记录插入的顺序和存放的顺序一样,hbase的主键就是row key,可以是任意字符串(最大长度是 64KB,实际应用中长度一般为 10-100bytes),在hbase内部,row key保存为字节数组。存储时,数据按照Row key的字典序(byte order)排序存储。设计key时,要充分排序存储这个特性,将经常一起读取的行存储放到一起。

字典序对int排序的结果是1,10,100,11,12,13,14,15,16,17,18,19,2,20,21,…,9,91,92,93,94,95,96,97,98,99。要保持整形的自然序,行键必须用0作左填充。

3.Mongodb支持二级索引,而hbase本身不支持二级索引

4.Mongodb支持集合查找,正则查找,范围查找,支持skip和limit等等,是最像mysql的nosql数据库,而hbase只支持三种查找:通过单个row key访问,通过row key的range,全表扫描

5.mongodb的update是update-in-place,也就是原地更新,除非原地容纳不下更新后的数据记录。而hbase的修改和添加都是同一个命令:put,如果put传入的row key已经存在就更新原记录,实际上hbase内部也不是更新,它只是将这一份数据已不同的版本保存下来而已,hbase默认的保存版本的历史数量是3。

6.mongodb的delete会将该行的数据标示为已删除,因为mongodb在删除记录时并不是真把记录从内存或文件中remove,而是将该删除记录数据置空(写0或特殊数字加以标识)同时将该记录所在地址放到一个list列表“释放列表”中,这样做的好就是就是如果有用户要执行插入记录操作时,mongodb会首先从该“释放列表”中获取size合适的“已删除记录”地址返回,这种方法会提升性能(避免了malloc内存操作),同时mongodb也使用了bucket size数组来定义多个大小size不同的列表,用于将要删除的记录根据其size大小放到合适的“释放列表”中。Hbase的delete是先新建一个tombstonemarkers,然后读的时候会和tombstonemarkers做merge,在 发生major compaction时delete的数据记录才会真真删除。

7.mongodb和hbase都支持mapreduce,不过mongodb的mapreduce支持不够强大,如果没有使用mongodb分片,mapreduce实际上不是并行执行的

8.mongodb支持shard分片,hbase根据row key自动负载均衡,这里shard key和row key的选取尽量用非递增的字段,尽量用分布均衡的字段,因为分片都是根据范围来选择对应的存取server的,如果用递增字段很容易热点server的产生,由于是根据key的范围来自动分片的,如果key分布不均衡就会导致有些key根本就没法切分,从而产生负载不均衡。

9.mongodb的读效率比写高,hbase默认适合写多读少的情况,可以通过hfile.block.cache.size配置,该配置storefile的读缓存占用Heap的大小百分比,0.2表示20%。该值直接影响数据读的性能。如果写比读少很多,开到0.4-0.5也没问题。如果读写较均衡,0.3左右。如果写比读多,果断默认0.2吧。设置这个值的时候,你同时要参考hbase.regionserver.global.memstore.upperLimit,该值是memstore占heap的最大百分比,两个参数一个影响读,一个影响写。如果两值加起来超过80-90%,会有OOM的风险,谨慎设置。

10.hbase采用的LSM思想(Log-Structured Merge-Tree),就是将对数据的更改hold在内存中,达到指定的threadhold后将该批更改merge后批量写入到磁盘,这样将单个写变成了批量写,大大提高了写入速度,不过这样的话读的时候就费劲了,需要merge disk上的数据和memory中的修改数据,这显然降低了读的性能。mongodb采用的是mapfile+Journal思想,如果记录不在内存,先加载到内存,然后在内存中更改后记录日志,然后隔一段时间批量的写入data文件,这样对内存的要求较高,至少需要容纳下热点数据和索引。

 

 

1. 使用Redis有哪些好处?

(1) 速度快,因为数据存在内存中,类似于HashMap,HashMap的优势就是查找和操作的时间复杂度都是O(1)

(2) 支持丰富数据类型,支持string,list,set,sorted set,hash

(3) 支持事务,操作都是原子性,所谓的原子性就是对数据的更改要么全部执行,要么全部不执行

(4) 丰富的特性:可用于缓存,消息,按key设置过期时间,过期后将会自动删除

 

2. redis相比memcached有哪些优势?

(1) memcached所有的值均是简单的字符串,redis作为其替代者,支持更为丰富的数据类型

(2) redis的速度比memcached快很多

(3) redis可以持久化其数据

 

3. redis常见性能问题和解决方案:

(1) Master最好不要做任何持久化工作,如RDB内存快照和AOF日志文件

(2) 如果数据比较重要,某个Slave开启AOF备份数据,策略设置为每秒同步一次

(3) 为了主从复制的速度和连接的稳定性,Master和Slave最好在同一个局域网内

(4) 尽量避免在压力很大的主库上增加从库

(5) 主从复制不要用图状结构,用单向链表结构更为稳定,即:Master <- Slave1 <- Slave2 <- Slave3...

这样的结构方便解决单点故障问题,实现Slave对Master的替换。如果Master挂了,可以立刻启用Slave1做Master,其他不变

 

 ==========

二面的面试官是做Java研发的。

刚开始,还是讨论比赛和分布式。后面问了我一道大量文本处理的问题“找出一个大文本中的Top3的字符串”。没有做过这方面的研究,答的不好。

1. Java问题:"讲一下JVM的结构。"

2. 网络问题:"TCP/IP的三次握手、四次挥手"

3. "淘宝用户的数据(购物车……)存在那里?怎么满足高并发?"

4. "输入两个整型数组,返回一个数组:两个数组中的公共值。"

其实,到这个时候,自己有点思路混乱了,有点紧张。我从快速排序算法开始写,然后用的方法也不是最好的。面试官不是很满意。

后面吃午饭的时候,我想到其实可以为O(nlgn)排序后,再O(m+n)就可以了。跟别人讨论的时候,我想到,针对某些特殊的情况;其实这个可以用哈希的思想来做。复杂度O(K),K为数组中的最大值。

面试官3:“考一下你对递归的掌握。写一个函数,输入int型,返回整数逆序后的字符串。如:输入123,返回“321”。 要求必须用递归,不能用全局变量,输入必须是一个参数,必须返回字符串。”

当时,只做到了逆序输出(打印),并没有做到逆序返回字符串。

吃完午饭,跟别人讨论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这个要用到二叉树递归求解深度、叶子数等问题的一些思想:每次返回的时候加上上一次的返回值。

这个时候,面试官不是很满意,正好也该吃饭了。然后,面试官3说:“这样吧。我帮你找个数据研发的,你再去面试一下。让他来做评价吧。”虽然不情愿,但是还是同意了。毕竟这次表现太差了。

 

分享到:
评论

相关推荐

Global site tag (gtag.js) - Google Analy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