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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cha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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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TP---理论上和技术上可能的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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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下文中,我使用了以下两个自创的短语用来阐述我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理论/技术上可能的决定论 DTTP(Determinism with Theoretical and Technical Possibility)
面向对象的决定论  OOD (Object-Oriented Determinism)

ps:如果有朋友看到之前的文章,论文中曾有过相同或相似度极高的词组,请及时联系我,我会修改,并无意冒犯,谢谢!



今天有朋友和我提到了规律、决定论之类的话题,不禁引起了我的思考,这个很old的问题已经纠结我们人类很多年了。

    朋友的话是这么说的“初态+规律=终态,规律,不管是已知的也好未知的也好,没有规律一切都没有意义”anyway,我觉得,作为一个正常的人,没有人不想知道规律,这里我不是想要否定决定论,否定规律,
但是我觉得对于规律这个词的使用应该有个界定,即适用范围的概念,就好比我们对“真理”一词的使用。

    我联想到了数学上很有名的集合论中有个悖论:定义集合A={x|x不属于A} 这样的集合究竟存在与否?如果这些悖论存在,人们无法解释,是否说明集合论本身就有问题,如果集合论有问题,那么以集合论为基础的数学中的分支是不是要一夜之间土崩瓦解?鉴于此,出现了将集合论公理化用以解决这种问题。这说明了任何一套知识系统,体系结构都是有缺陷、死角的,都有它解释不了的东西,因此我们在使用它们的时候不要迷信他们是万能的,必须要声明适用范围,对“规律”来说也是一样。
 
   我觉得 如果把没有探明的东西都称之为“未知的规律” 有点强词夺理文字游戏的意思 就好比 2个数字a和b比大小 如果回答说 a可能大于b 可能小于b 可能等于。。。这种万金油式的说法不等于没有说吗?  类似的有,确定的规律叫做“规律”  不确定的就叫做“unknown规律”是要把它可以看成规律的一种特殊状态?这样子很容易把人带入一个类似"白马不是马"的诡辩逻辑命题中去,所以有必要要把问题解释的更清楚一些。
   仔细分析可以看到规律数目是可列的但是是无限多的不妨设人类获取规律的速度为Vx(x>1)(Vx的值也就是从x-1到x这段时间获取的规律数) 那么获取的规律总数 就是Sum=Sigma(x=0,1,2......n)(Vx).  那么是不是可以说 只要时间足够长就可以获得所有的规律?规律数的确没有上限,但我们获得的规律数也可以无限变多,只要人类还一直存在着(as long as human being is alive now and forever)

     接下来,不妨再用面向对象的观点来看待决定论(我姑且称之为Object-Oriented Determinism) 把"决定论"看作一个类(Class)名字是Determinism,那么类的每一个对象/实例(Object/Instance)就是"对某一个或者某一类事物的决定论" 。设R(Determinism)为决定论对应的规律集合,根据上述,这是个无限集,他应该等于所有对象对应的规律集的并集 U(R(determinism1),R(determinism2),...) 其中,R(determinism<i>)都是有限集,所以我们在讨论决定论的时候我觉得决定论必须要达到所有决定论的对象对应的所有的规律的集合---R(Determinism)才能谈决定论;如果只是达到了部分对象对应规则集的并集---U(R(determinism1),R(determinism2),.....,R(determinismN))这个有限集,对于整个类(Determinism)来说,结果是决定的,也最终是"人类可知"的,但在当前并不是"人尽皆知"的。
     鉴于此,我更愿意用"理论/技术上可能的决定论" (DTTP, Determinism with Theoretical and Technical Possibility) 这种说法来更加细化的修饰说明。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看法,欢迎大家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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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 楼 leochan007 2009-06-27  
不知道把oo的思想引进来说这个是否合适。。。s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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