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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 CSS —— 一个Anti Pattern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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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Meta CSS框架,可以看http://www.fangyuqiang.com/metacss,或者JavaEye上的新闻论坛良好贴(实际上在还没有产生任何讨论之前,就被评为良好贴——显然这是另一个可能引起我兴趣的话题)。

虽然作者肉包子声称Meta CSS是一个“框架”,但是在我看来,它基本上只是一个guideline和一组貌似“放之四海”的style rules。如果说它可以表现出框架的一些特征(如extensibility),毋宁说CSS本身就是一个框架。

其实是否能算做“框架”并不是重点。一个良好的guideline或者一组实用的patterns比大而无当的framework要更有意义。不幸的是,Meta CSS不仅没能总结Best Practice,反而充当了典型反例,行内黑话叫做“Anti-Pattern”。

简单来说,Meta CSS的建议是:将一些基本样式(包子所谓“元定义”)缩写为一个样式类,比如<div class="div1 fwb tar">,fwb和tar就是Meta CSS提供的“元类”,fwb就是font-weight:bold,tar则是text-align:right。若不考虑div1可能覆盖定义,则该div元素会应用粗体和右对齐的样式。

考虑一下这与<div class="div1" style="font-weight:bold; text-align:right">有何本质差别?

答案是没有。

当然你可以争辩说,inline style无法被覆盖,Meta CSS更灵活。然而考虑明确使用fwb和tar的用意,就会发现,fwb和tar可以被覆盖,恰恰是缺点。

按照肉包子所言,inline style“写起来有点麻烦,代码也难看,维护性也不好”,然而这些都不构成本质差别。或许最大的因素是“到处都是style会让人BS的,觉得你这前端div+css用得也忒不好了”。

所以,你知道嘛,Meta CSS是赎罪券——你觉得写style="font-weight:bold; text-align:right"是罪恶的,而class="fwb tar"消除了这种罪恶。与此同时,它还鼓励你更多的犯罪(因为fwb tar只要7次击键,而原来需要35次——降低犯罪成本80%)。

以一个粗俗而<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line-through">不</span>恰当的比喻:比傻逼更令人BS的是把傻逼当牛逼(简称装逼)。

Meta CSS的出现是有原因的,正如一个帖子没有被讨论过就被评为良好贴,也肯定有原因的(或者是个启示)。

肉包子指出设计Meta CSS的原因来自于“大型网站”的“需求”。

说实话,在“大型网站”里看到class="left"这样的代码,完全可以理解。越是商业网站,越可能需要在有限资源下做出折中或妥协,因为make it work是第一位的。既然do business难免要do evil,那么降低犯罪成本、提高犯罪效率就是硬道理——尤其对于通常总疲于奔命应对产品部、设计部、业务部、技术部、客服部……外加什么都懂的boss的前端开发小兵来说。Meta CSS的贡献是把这些罪行(我觉得“行”读做“性”比较有力量)提炼萃取,并正当化、规范化,从而给我们一个anti-pattern的活标本。

其实我并不担心这个anti-pattern会被广泛传播和使用,至少不会比某某征途更令我担心。说到底,如果你确信那些网页两年内不会有什么修改,或者在两周之后就会彻底重做,那你完全可以用FrontPage来制作(只是记得把meta name="generator"那句删了,这可以大大减少你被BS的概率)。

我更感兴趣的是不同的行为模式和背后的机制。显而易见,Meta CSS反映了以样式为中心的行为模式,而所谓“正确”行为模式,则是以语义为中心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设计者本身就不关心是什么而只关心看起来啥样,那么实现者采用以样式为中心的行为模式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我很反感拿这个做借口,正如历史学不能代替伦理学,犯罪学研究不能用做纵容犯罪的理由。必须区分真正的现实主义和看似有理实则荒谬绝伦的白猫黑猫论。

另一方面,样式的设计和维护,本身确有独立的价值。举个例子来说,对于字体的使用,追求完美的设计师会总结出一些特定的字号和字体替换系列的组合。更典型的是layout,它本身就一定是一组互相配合的rules。所以“要有CSS框架”的想法是有道理的。遗憾的是,这恰恰是Meta CSS(有意)忽略的地方。

关于所谓CSS框架,正淳有一篇文章可资参考,除了阅读正文外,你也应该读一下以下几个人的comments:Realazy、Leechael、爆牙齿(这个名字让我邪念丛生……)。如这些评论者一样,基本上我也对所谓CSS框架持怀疑态度。但是我又有一些其他想法,主要是样式的复用问题。也许可以做为下一篇blog的主题。

最后,既然认定Meta CSS是一个anti-pattern,那么也应该给出解决的方法(称之为重构之道?)。其实Meta CSS的原文提出过4个方式,结合使用方式2(层叠)、3(class组合),正是CSS设计的一般方式。唯一需要指出的是,html与css的结合点,即selector,总应该是语义化的。tag和id天然就是语义化的,主要问题出在class上。应该尽量限制所谓的样式类,虽然有时无可避免(正如有时你会用inline style),但是至少不要像Meta CSS那样把偏方当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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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8 楼 kaelzhang 2010-09-25  
留意了很古老的文章,原来在几年前,爆牙就和hax有过激烈的交火。
7 楼 hax 2010-08-26  
还有看看讨论帖 http://www.iteye.com/topic/494214
6 楼 hax 2010-08-26  
@ileile
我不知道你如何得出我“无视事情真正的本质”。建议你把我的文章好好再读一遍。还有后面那篇:http://hax.iteye.com/blog/500015
5 楼 ileile 2010-08-26  
还你一句话:

“比傻逼更令人BS的是把傻逼当牛逼”

HTML/XHTML的不纯洁性是因为网页应用本身造成的,大多数时候网页必须重视表现而不是其他。世界上从来就没勊有一种单一的统一方法。

比如某文档的一个node,从语义讲它是一个意思,重要性是一个级别,导致它在文档里嵌在某处并具有相应的class,但是这个文档在不同的展示是环境中,该node的视觉位置和效果经常会完全不同;这时候怎么办?

多页面就是这种情况。而如果禁止破坏语义的重用方式,很多时候就只能重做文档,这个成本从来不是空口说白话的废物来承担的。这才是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

很多人使用xhtml也好,css也好,只是因为这件工具能满足他们的目的:制作一组网页。这种情况下根本犯不着关心什么语义。实际上把语义强加在如今完全是为了做界面而不是展示文档的web开发界,只是少数没脑子的人的2B行为。

我不知道你从爆牙齿或者别人的话里看到了什么。说实话我至少不偏向于支持这种所谓的“框架”,但我更反感楼主和JE上好多人无视事情真正的本质(如这个例子中本质是某开发者要借用某工具来做一组页面),而只在意某几个宣讲者嚼剩下的“本质”,用以荣耀自己心智的无赖行为。

让我来回答一下一楼的加粗吧:是什么?是一个它长啥样的重要性超过一切其它的东西。
4 楼 saberma 2009-10-21  
一看到这个Meta css,就跟你同样的感觉
不过那标题是起得不错:)

偶尔把一些样式meta一下是可以的,比如.floatRight
但就这一个floatRight已经被很多设计师BS了
3 楼 hax 2009-10-21  
2 楼 skyblue1984 2009-10-21  
引用

所以,你知道嘛,Meta CSS是赎罪券——你觉得写style="font-weight:bold; text-align:right"是罪恶的,而class="fwb tar"消除了这种罪恶感。与此同时,它还鼓励你更多的犯罪(因为fwb tar只要7次击键,而原来需要35次——降低犯罪成本80%)。


充满想象力啊..很精辟的类比.
1 楼 s5s5 2009-10-21  
精辟!特别是哪一句“不关心是什么而只关心看起来啥样”,这个不只是设计者,只要是地球上的生物都是这样,这一句在电影电视中被应用的炉火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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