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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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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定义类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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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就JavaScript如何定义类或对象生成写篇文章,但是经过仔细比较,还是在w3school有篇高级教程中讲得更加合理,于是就直接将文章转帖到这里。

更加内容参见w3school:http://www.w3school.com.cn/js/pro_js_object_defining.asp

注:ECMAScript即JavaScript核心。

 

使用预定义对象只是面向对象语言的能力的一部分,它真正强大之处在于能够创建自己专用的类和对象。

ECMAScript 拥有很多创建对象或类的方法。

工厂方式

原始的方式

因为对象的属性可以在对象创建后动态定义,所有许多开发者都在 JavaScript 最初引入时编写类似下面的代码:

var oCar = new Object;
oCar.color = "blue";
oCar.doors = 4;
oCar.mpg = 25;
oCar.showColor =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TIY

在上面的代码中,创建对象 car。然后给它设置几个属性:它的颜色是蓝色,有四个门,每加仑油可以跑 25 英里。最后一个属性实际上是指向函数的指针,意味着该属性是个方法。执行这段代码后,就可以使用对象 car。

不过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可能需要创建多个 car 的实例。

解决方案:工厂方式

要解决该问题,开发者创造了能创建并返回特定类型的对象的工厂函数(factory function)。

例如,函数 createCar() 可用于封装前面列出的创建 car 对象的操作:

function createCar() {
  var oTempCar = new Object;
  oTempCar.color = "blue";
  oTempCar.doors = 4;
  oTempCar.mpg = 25;
  oTempCar.showColor =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return oTempCar;
}

var oCar1 = createCar();
var oCar2 = createCar(); 

TIY

在这里,第一个例子中的所有代码都包含在 createCar() 函数中。此外,还有一行额外的代码,返回 car 对象(oTempCar)作为函数值。调用此函数,将创建新对象,并赋予它所有必要的属性,复制出一个我们在前面说明过的 car 对象。因此,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创建 car 对象的两个版本(oCar1 和 oCar2),它们的属性完全一样。

为函数传递参数

我们还可以修改 createCar() 函数,给它传递各个属性的默认值,而不是简单地赋予属性默认值:

function createCar(sColor,iDoors,iMpg) {
  var oTempCar = new Object;
  oTempCar.color = sColor;
  oTempCar.doors = iDoors;
  oTempCar.mpg = iMpg;
  oTempCar.showColor =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return oTempCar;
}

var oCar1 = createCar("red",4,23);
var oCar2 = createCar("blue",3,25);

oCar1.showColor();		//输出 "red"
oCar2.showColor();		//输出 "blue" 

TIY

给 createCar() 函数加上参数,即可为要创建的 car 对象的 color、doors 和 mpg 属性赋值。这使两个对象具有相同的属性,却有不同的属性值。

在工厂函数外定义对象的方法

虽然 ECMAScript 越来越正式化,但创建对象的方法却被置之不理,且其规范化至今还遭人反对。一部分是语义上的原因(它看起来不像使用带有构造函数 new 运算符那么正规),一部分是功能上的原因。功能原因在于用这种方式必须创建对象的方法。前面的例子中,每次调用函数 createCar(),都要创建新函数 showColor(),意味着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 showColor() 版本。而事实上,每个对象都共享同一个函数。

有些开发者在工厂函数外定义对象的方法,然后通过属性指向该方法,从而避免这个问题:

function showColor() {
  alert(this.color);
}

function createCar(sColor,iDoors,iMpg) {
  var oTempCar = new Object;
  oTempCar.color = sColor;
  oTempCar.doors = iDoors;
  oTempCar.mpg = iMpg;
  oTempCar.showColor = showColor;
  return oTempCar;
}

var oCar1 = createCar("red",4,23);
var oCar2 = createCar("blue",3,25);

oCar1.showColor();		//输出 "red"
oCar2.showColor();		//输出 "blue" 

TIY

在上面这段重写的代码中,在函数 createCar() 之前定义了函数 showColor()。在 createCar() 内部,赋予对象一个指向已经存在的 showColor() 函数的指针。从功能上讲,这样解决了重复创建函数对象的问题;但是从语义上讲,该函数不太像是对象的方法。

所有这些问题都引发了开发者定义 的构造函数的出现。

构造函数方式

创建构造函数就像创建工厂函数一样容易。第一步选择类名,即构造函数的名字。根据惯例,这个名字的首字母大写,以使它与首字母通常是小写的变量名分开。除了这点不同,构造函数看起来很像工厂函数。请考虑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Car(sColor,iDoors,iMpg) {
  this.color = sColor;
  this.doors = iDoors;
  this.mpg = iMpg;
  this.showColor =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

var oCar1 = new Car("red",4,23);
var oCar2 = new Car("blue",3,25); 

TIY

下面为您解释上面的代码与工厂方式的差别。首先在构造函数内没有创建对象,而是使用 this 关键字。使用 new 运算符构造函数时,在执行第一行代码前先创建一个对象,只有用 this 才能访问该对象。然后可以直接赋予 this 属性,默认情况下是构造函数的返回值(不必明确使用 return 运算符)。

现在,用 new 运算符和类名 Car 创建对象,就更像 ECMAScript 中一般对象的创建方式了。

你也许会问,这种方式在管理函数方面是否存在于前一种方式相同的问题呢?是的。

就像工厂函数,构造函数会重复生成函数,为每个对象都创建独立的函数版本。不过,与工厂函数相似,也可以用外部函数重写构造函数,同样地,这么做语义上无任何意义。这正是下面要讲的原型方式的优势所在。

原型方式

该方式利用了对象的 prototype 属性,可以把它看成创建新对象所依赖的原型。

这里,首先用空构造函数来设置类名。然后所有的属性和方法都被直接赋予 prototype 属性。我们重写了前面的例子,代码如下:

function Car() {
}

Car.prototype.color = "blue";
Car.prototype.doors = 4;
Car.prototype.mpg = 25;
Car.prototype.showColor =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var oCar1 = new Car();
var oCar2 = new Car(); 

TIY

在这段代码中,首先定义构造函数(Car),其中无任何代码。接下来的几行代码,通过给 Car 的 prototype 属性添加属性去定义 Car 对象的属性。调用 new Car() 时,原型的所有属性都被立即赋予要创建的对象,意味着所有 Car 实例存放的都是指向 showColor() 函数的指针。从语义上讲,所有属性看起来都属于一个对象,因此解决了前面两种方式存在的问题。

此外,使用这种方式,还能用 instanceof 运算符检查给定变量指向的对象的类型。因此,下面的代码将输出 TRUE:

alert(oCar1 instanceof Car);	//输出 "true" 

原型方式的问题

原型方式看起来是个不错的解决方案。遗憾的是,它并不尽如人意。

首先,这个构造函数没有参数。使用原型方式,不能通过给构造函数传递参数来初始化属性的值,因为 Car1 和 Car2 的 color 属性都等于 "blue",doors 属性都等于 4,mpg 属性都等于 25。这意味着必须在对象创建后才能改变属性的默认值,这点很令人讨厌,但还没完。真正的问题出现在属性指向的是对象,而不是函数时。函数共享不会造成问 题,但对象却很少被多个实例共享。请思考下面的例子:

function Car() {
}

Car.prototype.color = "blue";
Car.prototype.doors = 4;
Car.prototype.mpg = 25;
Car.prototype.drivers = new Array("Mike","John");
Car.prototype.showColor =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var oCar1 = new Car();
var oCar2 = new Car();

oCar1.drivers.push("Bill");

alert(oCar1.drivers);	//输出 "Mike,John,Bill"
alert(oCar2.drivers);	//输出 "Mike,John,Bill" 

TIY

上面的代码中,属性 drivers 是指向 Array 对象的指针,该数组中包含两个名字 "Mike" 和 "John"。由于 drivers 是引用值,Car 的两个实例都指向同一个数组。这意味着给 oCar1.drivers 添加值 "Bill",在 oCar2.drivers 中也能看到。输出这两个指针中的任何一个,结果都是显示字符串 "Mike,John,Bill"。

由于创建对象时有这么多问题,你一定会想,是否有种合理的创建对象的方法呢?答案是有,需要联合使用构造函数和原型方式。

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

联合使用构造函数和原型方式,就可像用其他程序设计语言一样创建对象。这种概念非常简单,即用构造函数定义对象的所有非函数属性,用原型方式定义对象的函数属性(方法)。结果是,所有函数都只创建一次,而每个对象都具有自己的对象属性实例。

我们重写了前面的例子,代码如下:

function Car(sColor,iDoors,iMpg) {
  this.color = sColor;
  this.doors = iDoors;
  this.mpg = iMpg;
  this.drivers = new Array("Mike","John");
}

Car.prototype.showColor =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var oCar1 = new Car("red",4,23);
var oCar2 = new Car("blue",3,25);

oCar1.drivers.push("Bill");

alert(oCar1.drivers);	//输出 "Mike,John,Bill"
alert(oCar2.drivers);	//输出 "Mike,John" 

TIY

现在就更像创建一般对象了。所有的非函数属性都在构造函数中创建,意味着又能够用构造函数的参数赋予属性默认值了。因为只创建 showColor() 函数的一个实例,所以没有内存浪费。此外,给 oCar1 的 drivers 数组添加 "Bill" 值,不会影响到 oCar2 的数组,所以输出这些数组的值时,oCar1.drivers 显示的是 "Mike,John,Bill",而 oCar2.drivers 显示的是 "Mike,John"。因为使用了原型方式,所以仍然能利用 instanceof 运算符来判断对象的类型。

这种方式是 ECMAScript 采用的主要方式,它具有其他方式的特性,却没有他们的副作用。不过,有些开发者仍觉得这种方法不够完美。

动态原型方法

对于习惯使用其他语言的开发者来说,使用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感觉不那么和谐。毕竟,定义类时,大多数面向对象语言都对属性和方法进行了视觉上的封装。请考虑下面的 Java 类:

class Car {
  public String color = "blue";
  public int doors = 4;
  public int mpg = 25;

  public Car(String color, int doors, int mpg) {
    this.color = color;
    this.doors = doors;
    this.mpg = mpg;
  }
  
  public void showColor() {
    System.out.println(color);
  }
} 

Java 很好地打包了 Car 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因此看见这段代码就知道它要实现什么功能,它定义了一个对象的信息。批评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的人认为,在构造函数内部找属性, 在其外部找方法的做法不合逻辑。因此,他们设计了动态原型方法,以提供更友好的编码风格。

动态原型方法的基本想法与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相同,即在构造函数内定义非函数属性,而函数属性则利用原型属性定义。唯一的区别是赋予对象方法的位置。下面是用动态原型方法重写的 Car 类:

function Car(sColor,iDoors,iMpg) {
  this.color = sColor;
  this.doors = iDoors;
  this.mpg = iMpg;
  this.drivers = new Array("Mike","John");
  
  if (typeof Car._initialized == "undefined") {
    Car.prototype.showColor =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Car._initialized = true;
  }
} 

TIY

直到检查 typeof Car._initialized 是否等于 "undefined" 之前,这个构造函数都未发生变化。这行代码是动态原型方法中最重要的部分。如果这个值未定义,构造函数将用原型方式继续定义对象的方法,然后把 Car._initialized 设置为 true。如果这个值定义了(它的值为 true 时,typeof 的值为 Boolean),那么就不再创建该方法。简而言之,该方法使用标志(_initialized)来判断是否已给原型赋予了任何方法。该方法只创建并赋值 一次,传统的 OOP 开发者会高兴地发现,这段代码看起来更像其他语言中的类定义了。

混合工厂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是在不能应用前一种方式时的变通方法。它的目的是创建假构造函数,只返回另一种对象的新实例。

这段代码看起来与工厂函数非常相似:

function Car() {
  var oTempCar = new Object;
  oTempCar.color = "blue";
  oTempCar.doors = 4;
  oTempCar.mpg = 25;
  oTempCar.showColor =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return oTempCar;
} 

TIY

与经典方式不同,这种方式使用 new 运算符,使它看起来像真正的构造函数:

var car = new Car(); 

由于在 Car() 构造函数内部调用了 new 运算符,所以将忽略第二个 new 运算符(位于构造函数之外),在构造函数内部创建的对象被传递回变量 car。

这种方式在对象方法的内部管理方面与经典方式有着相同的问题。强烈建议:除非万不得已,还是避免使用这种方式。

采用哪种方式

如前所述,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是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此外,动态原始方法也很流行,在功能上与构造函数/原型方式等价。可以采用这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不过不要单独使用经典的构造函数或原型方式,因为这样会给代码引入问题。

实例

对象令人感兴趣的一点是用它们解决问题的方式。ECMAScript 中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是字符串连接的性能。与其他语言类似,ECMAScript 的字符串是不可变的,即它们的值不能改变。请考虑下面的代码:

var str = "hello ";
str += "world"; 

实际上,这段代码在幕后执行的步骤如下:

  1. 创建存储 "hello " 的字符串。
  2. 创建存储 "world" 的字符串。
  3. 创建存储连接结果的字符串。
  4. 把 str 的当前内容复制到结果中。
  5. 把 "world" 复制到结果中。
  6. 更新 str,使它指向结果。

每次完成字符串连接都会执行步骤 2 到 6,使得这种操作非常消耗资源。如果重复这一过程几百次,甚至几千次,就会造成性能问题。解决方法是用 Array 对象存储字符串,然后用 join() 方法(参数是空字符串)创建最后的字符串。想象用下面的代码代替前面的代码:

var arr = new Array();
arr[0] = "hello ";
arr[1] = "world";
var str = arr.join(""); 

这样,无论数组中引入多少字符串都不成问题,因为只在调用 join() 方法时才会发生连接操作。此时,执行的步骤如下:

  1. 创建存储结果的字符串
  2. 把每个字符串复制到结果中的合适位置

虽然这种解决方案很好,但还有更好的方法。问题是,这段代码不能确切反映出它的意图。要使它更容易理解,可以用 StringBuffer 类打包该功能:

function StringBuffer () {
  this._strings_ = new Array();
}

StringBuffer.prototype.append = function(str) {
  this._strings_.push(str);
};

StringBuffer.prototype.toString = function() {
  return this._strings_.join("");
}; 

这段代码首先要注意的是 strings 属性,本意是私有属性。它只有两个方法,即 append() 和 toString() 方法。append() 方法有一个参数,它把该参数附加到字符串数组中,toString() 方法调用数组的 join 方法,返回真正连接成的字符串。要用 StringBuffer 对象连接一组字符串,可以用下面的代码:

var buffer = new StringBuffer ();
buffer.append("hello ");
buffer.append("world");
var result = buffer.toString(); 

TIY

可用下面的代码测试 StringBuffer 对象和传统的字符串连接方法的性能:

var d1 = new Date();
var str = "";
for (var i=0; i < 10000; i++) {
    str += "text";
}
var d2 = new Date();

document.write("Concatenation with plus: "
 + (d2.getTime() - d1.getTime()) + " milliseconds");

var buffer = new StringBuffer();
d1 = new Date();
for (var i=0; i < 10000; i++) {
    buffer.append("text");
}
var result = buffer.toString();
d2 = new Date();

document.write("<br />Concatenation with StringBuffer: "
 + (d2.getTime() - d1.getTime()) + " milliseconds"); 

TIY

这段代码对字符串连接进行两个测试,第一个使用加号,第二个使用 StringBuffer 类。每个操作都连接 10000 个字符串。日期值 d1 和 d2 用于判断完成操作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创建 Date 对象时,如果没有参数,赋予对象的是当前的日期和时间。要计算连接操作历经多少时间,把日期的毫秒表示(用 getTime() 方法的返回值)相减即可。这是衡量 JavaScript 性能的常见方法。该测试的结果应该说明使用 StringBuffer 类比使用加号节省了 50% - 66% 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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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4 楼 蔡华江 2010-01-11  
joehe 写道
ie是处理js最慢的

嗯,是很慢。幸好像上面那样的字符串连接操作都不会太长。
要是都上万了就麻烦了。
StringBuffer这个类其实没多大实际用途
3 楼 joehe 2010-01-08  
ie是处理js最慢的
2 楼 蔡华江 2010-01-07  
一开始就讲过,这篇文章是从w3scroll转载过来的,主要讲述JS对象的创建方式。在后面附带了一个字符串连接的例子。
谢谢你提出的问题,经过我测试,在FF中,字符串连接不会消耗过多的资源,反之,使用数组来会增加字符串连接的时间。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
500010000100000
直接连接0ms2ms11ms
数组连接1ms2ms19ms

而在IE中正好相反,直接连接会带来严重的性能消耗,随着连接的次数增加,花费的时间也会增加,而且不是倍数增加(指数倍增加?):
500010000100000
直接连接31ms125ms33625ms
数组连接31ms47ms547ms

w3scroll中应该就是以IE为测试依据的。竟其原因,不甚明白。
1 楼 joehe 2010-01-05  
对于你的那个字符串连接,我想知道你测出临界值出来没有,你现在用的是10000来测试的,可是很多地方哪会有10000来连接,就几个字符串连在一起的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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