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表伟
  • 浏览: 1150868 次
  • 性别: Icon_minigender_1
  • 来自: 上海
社区版块
存档分类
最新评论

随感小记

阅读更多
好多天没有更新,实在是有点抱歉。这段时期事情多多,主要是我爸的病。搞得我急火攻心,一时之间,眼睛也肿了,口腔也溃疡了,身上也长了好几个疖子,还到医院里去看了两次病,吊了三天盐水......以前一直说:“儿行千里,母担忧”,这父母生病,做儿女的,也担心呐!
 
关于OO的文章,我也一直没有办法写,疖子长的位置不对,搞得我坐都没法坐,只能常常躺着,再加上眼睛也成了独眼龙,只能偶尔看看JavaEye的帖子。
 
现在JavaEye的连载之风给我带动起来了,ajoo也开始搞了个blog,开始连载他的《论面向组合子程序设计方法》,关于这个组合子的问题,我当初对于正交性的评价也同样适用于对于ajoo这个东西的评价,只是他一直没有正面的回答我。我再等等看他后续的文章吧。
 
至于oohmail2005的连载,被robbin等一帮“JE大佬”扼杀了。这个问题,我虽然已经写了一篇blog,但是还是打算再说两句,BBS是一个小社会,一个社会的运作,就该有法制作为保障,否则就要靠着与站长的关系好坏来保自己的安全。当初我在“法制思想网”晃的时候,曾经源源本本的提出过一套法制化BBS运作的原则,条款以及相应的技术保障,结果在“法制思想网”这样一个法律人云集的地方,都没办法推广。后来我这个梦又接着做到了“大地网”,还是搞不成,张青帝这个同志只不过是希望我能帮他的论坛添加“有市场价值的功能”。到现在的JavaEye,又是一个典型的“独裁式BBS”,我终于认识到,法制化的观念要深入人心,实在是太难了。也许BLOG这样的完全个人化的,建立在RSS基础上的交流,反而会更容易沟通一些,也更少会碰到权利冲突的问题吧。
 
至于我的这个《OO丧钟》,我是一定会坚持写下去的。最近我也一直在思考DJ中的事件机制问题,我打算进一步完善DJ中的事件机制之后,也拿ajoo的Logging作为例子,也算是一个好题材啊!等写出来的时候,再在文章里面谢他
分享到:
评论

相关推荐

Global site tag (gtag.js) - Google Analy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