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手出台新规 新建廉租房单套不超过50平方米
来自建设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到2007年6月底,全国656个城市中,已有586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资料图片)
九部委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全文)
为促进我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日前,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税务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廉租房制度建设中群众和地方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4年起实施至今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iframe width="240" scrolling="no" height="160" frameborder="0" align="middle" src="http://finance.qq.com/fnewsinc/910ArtinFinance.htm" marginheight="0" marginwidth="0"></iframe><iframe width="240" scrolling="no" height="160" frameborder="0" align="middle" src="http://stock1.finance.qq.com/07w910/910ArtinStock.htm" marginheight="0" marginwidth="0"></iframe> |
<!---->
重点保障对象——全国近1000万户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针对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过小的问题,《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这1000万户家庭将是今后廉租住房保障的主要对象。
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国656个城市基本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同时,保障管理工作将由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
保障方式——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办法》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对群众关心的保障标准和额度,《办法》规定: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该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据了解,2007年全国计划安排廉租住房资金达到70.4亿元,超过2006年之前廉租住房资金总额。但要将廉租住房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今后五年每年的资金需求接近500亿元。为解决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足问题,《办法》提出了五条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五是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同时,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将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保障公平——廉租住房不得转借、转租
对新建廉租住房,《办法》提出,其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并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同时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用地方面,《办法》明确规定,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
为保障公平、保证廉租住房真正落实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由主管部门予以公示。
廉租住房保障将继续实行“先到先得”的轮候制。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凡申请货币补贴的,将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而实物配租将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廉租住房唯一的功能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因此,《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记者王炜)
政策解读: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发布 逾半年不交租金应退房
九部委新规:廉租房半年不住将被收回
10%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房
地方动向:
深圳清退501套公务员违规占用廉租房
李关尧:沪籍留沪大学生也可享受廉租房
北京推出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新规
更多产业新闻请点击进入
分享到:
相关推荐
建筑行业周报:行业复工复产超过50%,多部门联合出台政策
建筑行业周报:行业复工复产超过50%,多部门联合出台政策.pdf
银行行业周报:联合授信新规出台防风险,银行资管子公司加速落地.pdf
- 南宁市规定承租人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间住房的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以保障租赁住房的居住环境。 2. 市场概况 - 长租公寓市场在我国经历了快速发展,但仍存在市场不规范的行为,例如将阳台违规改造...
房地产周报:住建部再次强调住房不炒,联合六部门整顿住房租赁市场
房地产周报:住建部再次强调住房不炒,联合六部门整顿住房租赁市场.pdf
政府可以通过调整土地供应,优先保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比如设定土地供应比例为商品住房30%,经济适用房50%,廉租房20%。此外,调整商品房结构,推动以中小户型为主的住房消费模式,如“国六条”中提出90...
- 融资成本如因起租日变化而调整,幅度不超过一定百分比,同时规定了融资租赁利率的允许误差范围。 - 手续费由乙方收取,金额为乙方规定费率减去联合出租人收取的费率,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开具增值税发票。 4. **...
全市贷款新规视频实例讲解PPT学习教案主要涵盖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发布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即《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
三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13个新职业.pdf
互联网传媒行业周报:九部门联合印发平台经济发展意见,微软计划收购动视暴雪.pdf
四部门联合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pdf
本周的房地产开发行业周报聚焦了两个重要政策动态:一是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用地范围的通知,二是深圳实施的二手房价格指导机制。这两个举措都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我们关注的是三部门联合...
- 工程包含12栋高层住宅楼、商业楼、配套楼及地下车库,总面积约30.5万平方米。 - 预计工期为21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 质量要求为“合格”,且要求美观、整洁。 - 施工内容包括消防工程的设计图纸及工程...
本文深入探讨了我国数字金融领域中互联网联合贷监管政策的最新动向及其对银行业的影响。主要围绕2020年7月和11月出台的监管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收紧互联网贷款监管力度的议题,具体分析了新政策的核心要点以及对不同...
各级员工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以下规定:单位领导正职: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 60 平方米;单位领导副职: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 40 平方米;中层人员: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 20 平方米;中层以下人员:每人使用面积不...
四部门联合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1).pdf
首先,政策导向方面,三部门联合通知明确了农村用地范围,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留出了用地空间。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农村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农村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也为房地产开发行业在...
四部门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5月1日起施行.pdf
近日,网贷新规的出台对这两种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网贷新规旨在规范互联网贷款市场,防止过度或诱导性信贷,降低系统性风险,同时也对互联网巨头的业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首先,联合贷模式在新规下受到限制。...